北京市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流程进一步优化


北京市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流程进一步优化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的服务力度,提高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效率,日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43号)。《通知》明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在建设单位办理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各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督工作计划,取消质量安全首次工作交底会,在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天。监督检查时,委派2名以上监督人员根据项目类型、施工进度以及技术特点确定监督检查时间,重点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公示处罚信息。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担当、靠前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工程质量为底线,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对接工程参建单位,推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存在困难,确保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通过非见面方式高效解决施工过程存在的共性问题,动态掌握工程底数,跟踪工程进度,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每项工程“专人负责、专人跟进、专人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