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奴
我和你遇到一样的情况
我们之前也订婚了,但是买房我老公非要加上我的名字(我个人无所谓),然后和老公一起买房的时候,老公说,你也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我就签了,也是年少轻狂,哈哈,不过他父母也同意,然后我们就赶紧领结婚证,办理贷款,主要是大家的想法吧,我和我老公谈了七八年,双方父母都觉得无所谓,孩子开心就好了
abby雪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以爱情的角度去批判男生不厚道,这样多此一举。但从法律与偷角度来说,这样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为什么?
1、婚前货款购房的是男方,他对房子有所属权利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以后出现问题离婚(2019年三季度中国的离婚率据民政部统计是44%),这部分财产归属是相当明显的,没有法律上的争议。
2、订婚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中的条件是订婚,在法律上与结婚是不一样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男生在订婚后结婚前用自己的贷款购买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是可以的。不过有一点,如果女生在结婚前也参与了这个房子的购买,提供了部分资金,男生只写自己的名字是错的,应该男女双方名字都要书写。
3、结婚后再加女方名字,也是合法合规的
由于房子是贷款购买的,结婚后男生承担还贷行为(全款购房的除外),事实上是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就是在法律上承认了女生对房子的所有权。这个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不加女生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法律都承认女生的权利(肯定不是对半开)。
总结:
对于重要的财产归属问题,很多朋友的误区是认为订婚等同于结婚,这个是不对的,那怕男女朋友从结识后一周内就确定性关系甚至是未婚先孕,在法律上都得不到保护,约束对方的只有淡薄的社会伦理,一旦对方翻脸不认,在法律上是很难审判的。所以,男生的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无可厚非。
风雨顺德人
姑娘,对于这种事儿,姐劝你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啊!
既然已经订婚了,你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为何非得先写他的名字而不是你的名字呢?
你完全可以说:“你也可以先写我的名字,等结婚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上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啊?”这是考验你们感情的时候来了。
如果,你的男朋友没有算计和防备你,并且,也是真心实意想着和你在一起的。那么,我认为,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你了。反正你们都已经订婚了,写谁的名字,不是都差不多吗?并且又是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房贷。
但是,如果你的男朋友处处对你防备,并且还算计着你。那么,你就等着悲剧吧!你信不信,只要你开口试探他的态度,说先写你的名字,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上他的名字。他十有八九会立马跟你急的。你俩很可能会因为这事儿而闹的分手!
而如果答应了他说的,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你的名字。很可能,领了结婚证之后,你的名字加不加,就是一个大难题了。
所以,这事儿,不是一件大大咧咧就过去的事儿。你自己心里衡量好,并且建议你和你的父母也商量一下!
幸福鱼儿
本人也遇见过这种男人,离异带儿,还不愿我周末陪女。自己买房装修(当时大概15万),让我买家具家电(大概需要15万左右),但绝口不提房产共有,最后拜拜了,现在都过去十几年了,那个人还单身,因为他要和钱过啊!
闲潭落花110063461
我和男朋友订婚了,他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再加我的名字可以吗?
题主的男朋友行为有点让人不解,已经与题主订婚了,还要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他的名字。
如果是自己全款买房的话,可以只写自己的名字。但是题主的男朋友是贷款买房,他可以征求女方的意见,要不要写名字,如果写名字的话,题主也可以出一些钱,一起付首付的啊。
再说以后你们也要一起还房贷的啊,题主男朋友的想法真的很奇怪。
以后领完证了再去加名字,也比较麻烦,还要好几万块钱才能加上名字的。
此外,题主的男朋友有点防着题主的嫌疑的,他想一个人拥有这套房子,担心题主看中他的房子,在没领证前,担心房子会被抢走。
题主可以回想一下,自己男朋友平时有没有防着自己,题主与男朋友之间的感情是不是没有那么稳固,男朋友很计较、很较真。
如果男朋友事事都如此较真的话,以后闹得不开心的地方还有很多,题主要做好心理准备。
以上便是我的见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夏菡说,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与我共同探讨情感故事!夏菡说
你傻啊,他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加不加你名字都和你无关。但是这个贷款一直延续到婚后,就是说房子的分配权和你无关,但是贷款却和你有关。😂😂😂你这男朋友好精。我和我老公现在的房子,是婚前他爸妈过户给他的,我也从来没要求要加我的名字,但是人家单位要发住房补贴,必须是已婚的,所以必须加我的名字。但是我要分配这个房子。我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伍夭夭
可以是可以,但是想要加证就没有这么容易。
因为房产是抵押贷款,存在抵押权人利益。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所以,想要过户需要银行同意。若银行不同意扔仍要过户,只能选择提前还贷,将贷款清偿完毕。虽然想法没什么问题,理论上也可以操作,但是实际操作则存在麻烦和困难。
如果想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以双方名义共同购买房产。若是没有资金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最多只能选择通过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或赠与形式。若是赠与,还必须选择公证赠与,否则对方还享有任意撤销权,未过户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叶律师
您好,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分享我的观点。
我看了一下评论,很多人的建议是从情感角度出发,尤其是女性答主,都是从对女人有利的角度分析。我不介入你们的情感,我只从房产角度分析,怎么操作对你们某一方有利,怎么操作对你们双方都有利。绝对干货分享。
一.您这个问题,是有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们国家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明确的界定,并不是说婚后的东西一定是婚后共有财产,也不是说婚前的一定是婚前单方财产。就按您这题目来说,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你们共同还贷,那你会也拥有一部分财产的,这是事实上的财产共有,跟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没关系。当然,如果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了你的名字,而你并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给房子还贷,婚后家庭一切花销都是他在承担,这种情况下你也并不一定拥有一份房产,这是事实上的财产单方所有说句不好听的话,很多骗婚的人就是这样操作的,男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然后女方找借口离婚,骗一份财产。所以房本上有没有名字,并不是能构成你拥有这份房产的完全条件。
二.婚前单方贷款,婚后可以加名字吗?
我所在的城市,婚前贷款,婚后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其他城市我不清楚,但想来应该是一样的。银行的规定很明确,除非是还清贷款,否则在房本上加名字就需要银行同意。因为贷款就已经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了,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权是归银行的,并不归产权人。所以如果贷款未结清要加名字,那得看银行这个事实上的“所有权人”同意不同意。
变更产权人,首先要变更借款人,变更借款人,就得通过银行同意,如果想让银行同意变更,就得先结清贷款,都已经有结清贷款的能力了,婚前干嘛还要贷款买,直接全款买了不就啥事没有了?所以这个事没法操作。
三.假设银行同意加名字,对你一定是有利的吗?
并不见得。财产所有分三种情况:个人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同样,债务的所有情况也分三种: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按份之债。
以您的实际情况为例。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界定为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和婚前个人负担债务。如果婚后加了您的名字,婚前的个人财产成了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按份共有财产,但同时个人债务也成了双方共同债务或者按份之债,而婚前的首付那部分房产,还是男方单独所有。也就是说,你承担了多少债务份额,才能分享多少财产份额,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光想好事,不出钱就想分财产,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对您并不是一定有利。
四.怎么操作最有利?
1.对男方单方有利的情况: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男方单方名字;
(2)婚前男方单方贷款购买,写男方单方名字,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这种情况并不是片面对男方单方有利,而是男方享有的财产份额更多,因为男方出钱最多,他自然应该享受更多财产份额。
2.对女方单方有利的情况: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女方名字;
(2)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双方名字;
(3)婚前男方出首付,女方贷款购买,写女方单方名字,这种情况虽然女方承担了债务,但是也享受了财产,所以也是对女方单方更有利;
(4)婚前男方出首付,双方共同贷款购买,写双方名字,这种情况是按份共有的一种,相对来说女方更有利一些,因为男方出资多,但是债务一样多。
3.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贷款,视为按份共有(婚前能否共同贷款,视各地不同银行政策而定);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购买;
(3)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贷款,即为夫妻共同共有。
以上是理论上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就是“先领证后买房,首付男方出,贷款共同还”,这看起来虽然是男方多出钱了,但女方享受的财产份额是一样多的,看似女方更有利,但这是现实,实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五.最后总结一下
婚姻如果掺杂太多的金钱因素在内,反倒是容易影响感情,所以不要一切都算计的那么清楚,双方各自都为对方考虑一下,尤其是房子这个这么贵重的物品上,一定不要斤斤计较,尤其是不要不付出还想享受,这是万万不可取的。一起承担,才能将感情维护的更牢固。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用公正的立场、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买卖房产信息咨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随时私信我,我会给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购房咨询。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加个关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如果这套房子,你不打算出钱,以后也不打算共同还贷,那么,自然怎样都行。
如果你参与了首付,或者未来要参与共同还款,那这种方式有一定隐患。
结婚前贷款,房产证只要落了他的名,就是婚前财产。除了赠予等特别声明之外,女方对这块资产不享受权益。
婚后(领了结婚证之后),凭结婚证,房主是可以加名字的。
但是,由于是有贷款,法律上,房本是抵押在银行,需要加名字,必须是有完全权益,否则银行也不会让你加名,也就是说,需要还清贷款,房本解押,男方(产权人)这时候拥有了房子的完全产权,才能够加上你的名字。或者,以房屋买卖或者赠予的方式,更改房主名字,但需要按交易过户手续,缴纳一笔钱,应该还不少。
否则,加你名字只能是一句空话。
当然,这些都是丑话说在前,如果不离婚,房子名字是谁并没有任何意义对吧?无外乎是在特殊情况下,房子产权归属的问题。
(晴溪)
孙建波
既然是贷款买结婚楼,必然是婚后共同还贷。什么先写他名,后加你名?明明就是耍心机,先骗你结婚。婚后再借口一拖再拖,等有了孩子,再借口房子以后也是留给孩子的。就算你气不过真的离婚,你也是净身出户!你还是该考虑自己吧,这种男人该不该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