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对待入境有症状疑似人员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真齐)在3月16日下午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和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入境有症状的新冠肺炎疑似人员,将会严格依法依规转移和治疗,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表示,在入境口岸发现了有症状的人员后,海关将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将其转入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医学排查环节。在完成有关卫生检疫工作,且对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海关将做好信息登记和通报,按照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

“此外,如果入境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出现了疑似症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人员将会立即被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排查和诊治。”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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