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未欠費網絡電視被停機 電信:升級時“被漏下”了

半島記者 華敬方

3月15日,家住即墨區佳源都市小區的韓先生向半島都市報《墨城新聞》反映,他之前辦理了中國電信的網絡電視,但是,大約半年前卻突然沒了信號。據查詢,韓先生的網絡電視到期時間為2020年3月底,且尚有餘額。

未欠費,未到期,卻被停機。為此,韓先生多次詢問得知,原來是因為電信系統升級時,沒有通知他更換新設備所致,“更新設備時把我‘漏下’了,我可以理解,但是,他們處理問題的態度,讓我非常不滿意。”18日,記者瞭解到,經多方溝通,韓先生的問題已經解決。

未到期未欠费网络电视被停机 电信:升级时“被漏下”了

位於碩輝苑北門的電信營業廳

“未到期未欠費,網絡電視卻停機”

2015年11月份,家住即墨區佳源都市的韓先生辦理中國電信寬帶時,工作人員推薦他安裝“ITV”網絡電視,一根網線既可以上網又可以看電視,交納1050元就可以購買兩年的套餐,需要另交200元購買電視機頂盒。為了既上網方便看電視也方便,韓先生接受了工作人員的推薦。期間韓先生又在即墨區長江一路碩輝苑小區北門的電信營業廳進行了續費。

春節期間,韓先生一家想打開電視觀看節目,突然發現電視沒了信號。韓先生本以為是寬帶到期才無法使用,經過查詢後並沒有到期,好端端的怎麼就突然壞了呢?帶著疑問韓先生撥打了中國電信的客服電話,客服告訴韓先生,由於近期中國電信內部系統升級,原有的機頂盒設備已無法支持最新的系統,需要更換新的設備,才能正常收看電視節目,而更換的條件是需要把原設備交還,同時交納50元押金。

韓先生當時就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為什麼升級時不提前通知他?而且,舊設備是自己掏了200元買的,為什麼必須要求他退還呢?工作人員經過核查後,回覆了韓先生:是系統升級時,將韓先生的信息漏掉,忘記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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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家中的舊機頂盒

經多次協調才達成和解

韓先生告訴記者,2020年3月5日,他通過政務服務熱線反映自己遇到的問題,電信營業廳接到韓先生的投訴後,曾幾次聯繫過韓先生,但每次都只是告訴韓先生,請耐心等待,未作出正面答覆。直到前幾天,一名電信經銷商聯繫到了韓先生,他向韓先生承認,是統計客戶信息時出現失誤,未將韓先生統計在內,導致韓先生近半年時間無法使用網絡電視。對於近半年的時間無法使用網絡電視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必須退還舊機頂盒,這位經銷商表示並未違約,無法向他作出更多回復。

營業廳的態度讓韓先生非常生氣,他告訴記者:“首先電信公司的客服對我回復是沒有任何責任,他們的態度令我很不滿,據我落實,從去年十月份至今沒有履行合同項內的收視服務,這是明顯的私自單方違約形為,並非一個設備更換問題,針對電信這種違約在先,繼而矢口否認的行為,希望電信正面面對此事。”

記者首先與中國電信青島分公司取得了聯繫,一位劉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此事並不知情,將第一時間與韓先生聯繫,積極尋找解決辦法,落實具體經過後,會安排專人向記者答覆,但截至發稿,記者並未收到有關回復。

記者隨後與即墨區長江一路碩輝苑小區北門的電信營業廳取得了聯繫,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系統升級前期,已通過電視下方滾動字幕提示用戶及時前往營業廳更換設備,也通過短信、電話、上門走訪等形式通知用戶及時更換設備,但是在通知時的確存在失誤,沒有通過電話聯繫到韓先生。“韓先生曾到營業廳諮詢過情況,當時我們就提出為韓先生免費上門更換新設備,但是韓先生對這樣的解決辦法不滿意,拒絕更換,我們對此也很無奈,也有好幾個類似情況的客戶,但是我們都已經妥善解決。”

3月16日下午,記者從韓先生處獲悉,電信方已經有工作人員與他取得聯繫,已經當面給出解決方案,具體補償措施為減免韓先生一年的服務費,並上門為他更換新的機頂盒。韓先生告訴記者:“我維權的起因就是他們對我的態度問題和未履約的問題,現在他們態度誠懇,我對他們提出的解決方案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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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家中的舊機頂盒

未到期未欠费网络电视被停机 电信:升级时“被漏下”了

韓先生通過電信網上營業廳查到的個人信息

律師說法:電信方違約應當積極解決

山東康豐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學先認為,中國電信擅自停掉韓先生半年時間的網絡電視信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電信服務的義務。中國電信作為違約方,應當積極地向消費者賠禮道歉,用主動的態度來解決問題,敷衍了事的態度應付客戶反而會激化矛盾,增加客戶的不信任;市民在平時生活中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先找本部門協商解決,本部門無法解決的可向其上級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如仍無法解決,也可通過法院起訴。

對此,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濟工商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於消費維權方面的事情,當事人可撥打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有關情況,工作人員會在接到案件後及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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