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一场名为 “3⋅15大‘烤验’ 全平台直播 连线车主,自主汽车网为您服务!”的活动3月15日下午15:15分在抖音上线,两个小时之内直播有上万人观看。就广大车主对汽车“新三包”政策的相关问题,线下向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贺兴主任进行了咨询,主持人在现场与广大网友和车主进行了分享。据贺兴介绍,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主要增设了退换车条件,调整了退换车使用补偿系数,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相关部件的三包要求等。对于其他关于新三包政策的问题,贺兴也进行了一一解答。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拼服务才是硬道理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待每一个主体都是平等的,好的政策能够驱动产业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国自主品牌通过多年的耕耘,无论从体量上还是从产品及服务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在的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消费者是最终的决定者。消费者“用脚去投票”必然后倒逼汽车产品质量的提升,我们三包制度也正是这样的作用,通过制度的规范和合理的引导,帮助企业去改进和提升产品质量,从长远角度来看,严格的落实和执行《汽车三包规定》是企业靠质量、拼服务去赢得市场的必由之路。

新能源汽车同样享受三包政策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对于广大车主比较关心的新能源车电池和电机如果发生故障,是否享受三包政策的问题,贺兴提到,《汽车三包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家用汽车产品,均在法规的管理范围内,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还是传统的燃油汽车。

新能源汽车同燃油汽车一样,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就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说新能源汽车没有国家三包规定完全是一种误解。但需要说明的是,在2012年《汽车三包规定》颁布之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属于起步阶段,市场保有量较低,技术上也不是很成熟,所以《汽车三包规定》针对总成更换和退换车条件的设定,主要是基于燃油汽车的发动机和变速器来制定相关条款的。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随着现阶段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这次《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充分采纳了各方的意见建议,针对新能源汽车增设了几项重要条款,一个是自汽车交付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车辆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免费退换车;另一个是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合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销售者退换车。这一系列的规定都强化了对新能源汽车的质保要求,促进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易损耗零部件的三包厂家需明示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汽车三包规定》中有三个对“期限”的要求,一个是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另一个是包修期,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最后一个就是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但《汽车三包规定》并未对易损耗零部件质量担保期的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这个期限是由厂家自行制定的,我们通常熟悉的灯泡、制动摩擦片等均在易损耗零部件的范围之内,针对易损耗零部件的准确范围,GB/T 29632-2013_《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其范围包括轮胎、火花塞、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离合器片、制动摩擦片、蓄电池、遥控器电池、制动液、灯泡、雨刷等16种类零部件,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种类不可超出此范围。

退换货的两种情况

贺兴介绍了新三包政策中关于免费更换或者退货的条件。第一是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主要零部件的;第二是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动力蓄电池起火。

新三包对任何企业均一视同仁

特斯拉是中国唯一一家外资独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进驻时得到了很多优惠政策,单近期特斯拉减配问题曝光,这种减配问题是否适用于三包规定,而特斯拉是否在三包执行中是否会存在特殊对待的情况,贺兴给出了参考的依据。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新“三包”对企业均同等

他表示,针对车辆减少配置或其配置与认证和公告的备案参数不符,属于产品生产一致性的问题,针对产品生产一致性,我国相关法规和规范已对其作出规定,这种情况并不在《汽车三包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

特斯拉开创了外资汽车企业在我国独资建立整车生产厂的先河,在准入及建厂上确享受了政策的支持,显示了我国政策的开放和公平健康的市场投资环境。《汽车三包规定》作为一项普适性的制度,核心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并不会因为经营主体的不同,对企业进行特殊对待,同样也不会去折损消费者的权益。

《汽车三包规定》在2012年颁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回望当时,我国汽车市场经营主体主要分为自主品牌、合资品牌和进口品牌,在制定这项政策的时候充分考虑了广大车主的消费需求和对汽车产品质量的预期,综合考量我国整体市场发展状况和行业发展水平,制定了汽车三包制度,无论是高端品牌,还是中低端品牌,无论百万豪车,还是10万级的亲民车,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均需要严格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三包责任,所以说,《汽车三包规定》在管理对象和管理要求上不会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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