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開始啦!

2019年度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開始啦!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於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和市科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京科發〔2019〕6號)的規定,落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政策,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經研究,啟動2019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度安排

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時間為通知發佈當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申報截止時間以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並將完整書面材料寄送至受理部門的發件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

企業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網址:http://tas.innocom.gov.cn),網上填寫、上傳、並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後,應將書面申報材料以郵寄方式遞交至認定小組。

申報材料清單:

(一)《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任務書、獲國家或本市科技獎勵證書、新技術查新報告等相關材料;

(四)企業員工花名冊(註明員工學歷結構、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鑑證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六)近一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複印件);

(七)《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見附件),附相關材料。

其中: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和其他服務貿易類業務應通過“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fwmyzb.mofcom.gov.cn/)在市商務局進行登記並已核定服務收入,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合同已在市科委技術市場管理部門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並已核定技術性收入的,由相關部門就已登記(核定)的業務收入向認定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材料。企業已登記(核定)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佔總收入比例達到認定條件規定的,企業可不提供合同、發票等資料,達不到認定條件規定的,企業須就差額部分提供等額或以上的合同、發票(複印件)等材料;服務貿易類業務需提供等額或以上的合同、發票(複印件)等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企業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備查。

三、申報材料受理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中路31號泰思特大廈B座9層909室;郵編:100088。

聯繫人:張鶴森;聯繫電話:010-82002895。

詳情請查看網址: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3/16/art_736_50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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