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著復工該怎樣處罰?為什麼?

翱翔者620


目前的形式已經沒有必要那些複雜的手續了,但也要履行報備個接受檢查,同時做好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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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來源:決策雜誌、通州公安、無錫新傳媒網站、觀察者網、司法部網站

5、河南省紀委公開曝光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楊赫一羽


如果有的企業強制提前復工,則該單位、其相關負責人有可能面臨通報批評、行政處分、警告、罰款、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行政拘留甚至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疫情期間企業未經批准就復工,有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妨礙或者拒絕執行政府採取緊急措施的、拒絕執行政府有關控制疫情決定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根據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有關單位存在未按規定採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未做好應急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或者突發事件危害擴大等情形的,可能承擔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5-20萬元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10日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大玉和翡翠


你好,我是農村小欒,現在復工的確是都需要去鎮綜合執法局進行備案批覆的。除餐飲娛樂行業外,沒有綜合執法局給予的准許營業證是不能開業的。偷著復工可能也是迫不得已吧,現在光出不進誰也受不了啊,又是房租,又是貸款的,如果偷著復工,人流量不是很大,沒有造成什麼惡劣影響的話,我覺得還是從輕處罰的好!


農村小欒


安徽合肥地規定低風險區域可以復工



銀泰旅行社


沒有檢測驗收合格,不經過政府部門允許偷著復工是違法的,尤其在這防疫的關鍵時刻。現在,沒有確診病例增長,並不意味著我們不嚴格防控。我們的防疫意識一刻都不能鬆懈。

不要說偷著復工,就是政府部門允許復工,都要時刻做好自我保護,維護公共安全。偷著復工,會有外地人員,也不排除外籍人員,很有可能招來輸入病例,惹下很大麻煩。

對偷著復工的企業,政府部門自然會按照有關法律條文處理。


徐福記1230下水詩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伴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防控級別不斷升級,若你所就職的企業所在地政府已做出延遲復工的決定,企業仍然硬性要求復工,已違反法律法規了。


鄖山視頻


首先,偷著復工一定是萬不得已,沒活路誰要奔向死路。其次,偷著復工肯定是違法的,我想已經安全的區域先復工在審核,審核容易出貓膩,現在是個人就能是基層,一些人的素質達不到上面傳達的意圖,本來是好的,到他那成“一刀切”



凌凌我愛


其實我認為復工不可怕,可怕的是疫情傳播,其實復工手續政府還是很大支持的,為了自己和別人的安全還是按照程序申請復工,做好人員防護和消毒保障工作,不要耍小聰明,沒事則罷,有事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喜歡自駕的人


公司或者店面偷偷的復工,這個行為是應該說服教育算加以引導,切不可一罰了事!疫情之下不是那一個人的事,是大家、是社會、是全中國共同努力的事,要擴大宣傳讓所有人知道疫情的嚴重性危害性,讓大家形成共識,讓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的關注!這樣偷偷復工的現象就不會有,如果想復工,他就會主動和相關部門溝通,或者有什麼規劃,這樣對自己對大家對社會都是比較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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