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啟動


我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啟動

3月16日,縣政府印發《關於做好高陽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高政字〔2020〕5號),標誌著我縣我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啟動。

本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我縣人口數量、結構、分佈、城鄉住房等方面情況,準確把握我縣在人口增長、勞動力供給、流動人口變化、老年人口規模、人口受教育程度與衛生健康狀況等方面趨勢性變化特徵,為完善我縣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創新時代高陽發展新篇章,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高陽縣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以及戶籍登記地在我縣、現在縣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本次普查的內容是:人口和住戶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本次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本次普查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普查登記,由普查員使用平板電腦、智能手機等採集數據,倡導普查對象通過互聯網自主申報數據。各級普查機構要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大數據在普查中的應用,提高普查數據採集處理效能。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河北省統計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項工作。人口普查數據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要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普查信息,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