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姚勇涉嫌受賄、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姚勇涉嫌受賄、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姚勇(副局級)涉嫌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姚勇,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姚勇在任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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