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的一瓶飲料,自己不喝帶回去給小孩,你們怎樣看待這同事?

提問官


從法律上講,公司發給員工的物品就屬於贈予,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員工擁有了物品的所有權,至於人家員工怎麼處理那是個人私事,公司無權過問。


克萊因的百寶瓶


這沒有什麼問題,難道會覺得這位同事做法很low嗎,不應該吧!

看到這個問題,忽然想起來多年以前帶客戶去北京旅遊的一件事情:到了北京,晚上和一名同事,還有導遊(一位小姑娘)坐出租車去後海喝酒。出租車上司機問我是哪人,我說:俺是河南里。司機挺能聊,一路交流不停。誰知下了車後導遊臉上沒好色叫住我說:你就別說你是河南的,不招人待見。我就很納悶,還生氣,你說一個導遊你也是河南的,你不是自我貶低嗎,也沒見人家不待見啊。一直到旅遊結束,沒給她說過一句話,而且往後帶團旅遊一次都沒找過她。

回到問題,自己不喝帶回去給小孩,我認為這位同事應該是很真實的人。人家往往就不會考慮太多,照顧好自己,照顧好家人就夠了,反而是那些看見什麼就很敏感的人,活的是真累。


郭南風


我小時候我爸經常帶吃的給我,可能是一個橘子,一塊餅乾,一個好菜。我特別幸福,也特別驕傲。

現在我也這樣做,可能就是一個工作餐的水果,機場的餅乾,雖然現在家裡這些東西很多了,因為我知道,對於孩子來說,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桔子,餅乾,菜,是爸爸給我的。


溫暖江南1047


我小時候家裡窮,我媽公司組織出去旅遊,發的雞腿,菜和小餅,我媽偷偷把雞腿藏起來了,拿回來給我吃,那時候我特別小,要不就是沒上幼兒園,要不就是剛上幼兒園那麼大,卻對這個雞腿有記憶!為人父母,總是想把好的留給孩子!或者文中父親並不是買不起一瓶飲料,可能只是剛好,這個飲料是孩子喜歡喝的,留給孩子,是暖暖的親情!沒有什麼好瞧不起的!世上太多比我們有錢的人,也有太多比我們貧窮的人,不用過度羨慕別人,也不要瞧不起別人!不要打擾別人的幸福,是應有的素養!


薛薛小薛


這有啥問題?沒明白現在人怎麼了,還高人一等不成?公司發的,我又不浪費,又不是拿公司的。我看不上佔公司小便宜的人,但是絕對尊重那種把東西留給家人,或者打包剩菜的人,畢竟人家不偷不搶。問這種問題的人估計是喜歡佔小便宜又心胸狹隘見不得別人好的人。

說說我的遇到的事情吧。我們公司大部分人在食堂吃午飯,每個人有一個午餐水果,由於我不習慣飯後吃果,所以一般排隊在我旁邊的同事會問我要不要領水果,不領的話他就把我那份領了。有個同事B(他就是個隱逼所以我不用A),經常是跟著我們去吃飯,走在路上就迫不及待的問我要不要領水果,礙於面子我沒好意思拒絕。吃飽了飯如果碰到誰把果留著回家或者沒吃,B就會開玩笑說“不捨的吃啊,帶果回去給孩子啊,果真顧家男人,剛吃飽吃的下兩份果嗎……”反正吧啦吧啦一大堆,就跟別人帶回家的果是搶他的一樣。

直到我們部門有個同事被他打小報告擠兌走(因為他跟那同事一樣的工種,但是那同事很有能力),從那之後,中午吃飯去他再跟著,我都提前跟同行的某個同事說“我不領水果了,你幫我領了吧”,幾次之後他就不再跟我們一幫人走了。

對這種鳥人,說真的真要打他小報告我特麼能打一大堆,好幾次趁著星期六加班,偷偷用公司打印機一包紙,我到現在都沒明白他有啥東西能夠打印300張打印紙。公司的筆和筆記本也拿回家,然後又去領。

所以這種人我跟唾棄!不屑跟他們有交集。


科技九一哥


問這個問題,不知道是什麼思想?並不一定是你這個同事家裡經濟不好,只是他覺得自己不需要喝這瓶飲料,並且覺得這份愛應該分給孩子,不瞞你說,我從正月初四一直在單位執勤,前幾天發了一隻燒雞作為慰問品,我就放在了冰箱裡,準備等回家分享給家人,不是我不捨得吃,也不是家裡買不起,只是感覺這份溫暖應該和家人一起分享,同是老婆也把買豬頭肉,留一部分放在冰箱裡等我回家一起吃,這就是親情,最溫暖的親情。


阿爾斯楞之迷


東西給了他,處置權就在他身上,怎麼處理不需要別人指手畫腳。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溫情的事情,我對象在公司同事給她幾個巧克力,他覺得好吃也會留著帶回來給我,我會覺得很感動,雖然並不是買不起這些東西,而是心裡時時刻刻裝著他愛的人!


花憶482


我也是這樣的人。在成都,我收入不算高,但也還將就,公司加班的時候都會點餐,一份快餐配一瓶可樂,我也會把可樂帶回去給孩子喝!因為可樂喝太多對孩子身體不好,很少給他喝,所以,孩子覺得很好喝,喜歡喝,帶回去,孩子覺得特別開心!有時同事給的小零食,我偶爾也會帶回去,不是說我買不起,也不是捨不得買,我就喜歡孩子拿到的時候那種開心的樣子!


yundanfengqing19


我小時候母親上班,夏天單位每天發降溫飲料,那麼熱的天她自已捨不得喝,每天帶回家來給我喝,那個年代大家都很照業,父母的心都是向著自已的孩子,當我也當了父親時也一樣把好的都省給兒子吃,做父母的都是擁有這顆愛心。


楊禮華yan


依稀記得那年我還很小,家住農村,農村裡面每逢紅白喜事,都會辦席,家裡大人都會把席桌上的油炸類帶回家給小孩子吃,比如炸排骨,炸魚。那時還沒有餐巾紙,就用黃色的草紙折成好看的形狀,稱為席籤,本是用來插嘴巴的,但家大人會用席籤包著吃的,外面在包層手絹,帶回家。

那個年代,農村的物資匱乏,好多人家一個月也難得吃頓肉,家大人就會把這難得的美食帶回家,讓家裡的小孩也開開葷腥。

現在物資豐富了,但家大人對自家小孩的關愛不會變,不管家裡趁多少錢,都願意把自己覺得美好的東西,打包一份帶回家。

我現在自己創業,應酬也多,但凡是在我做東的飯局上,有比較好的甜點啊什麼的,我基本上都會讓服務員打包一份,不是我孩子有多喜歡,而是希望通過一些小驚喜,來彌補因為工作而缺失的愛。我覺得,一個大老爺們,在外打拼,回到家最幸福的就是看著孩子拆我帶回去的吃的或者禮物,在還沒拆開前的那份期待與驚喜的感覺,再累都不會累了。

就像當年,父母出去吃席,自己坐在門檻上,望著父母回來的路,等父母到家了後,一層層拆開手絹、席籤的那份喜悅,父母應該也是滿懷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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