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起涉疫刑事案件


剛剛!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起涉疫刑事案件


今天(2020年3月17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姚秀權擔任審判長,與刑事審判庭審判員李俊英、張奕組成合議庭,通過遠程開庭方式對被告人黃某涉嫌詐騙罪案、被告人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案兩起刑事案件分別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剛剛!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起涉疫刑事案件


謊稱有大量口罩銷售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黃某在網絡上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袁某看到上述信息後與其取得聯繫。為進一步獲得對方信任,黃某將網絡上下載的身份證件、醫用口罩圖片、生產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打包及快遞視頻等虛假材料通過微信發送給袁某,後以預付款名義騙取袁某人民幣11.7萬元。隨後,黃某將袁某的微信拉黑失聯。


庭審中,黃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確定的罪名、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辯護人認為,黃某積極悔罪,本人多次表示對被害人和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悔罪,希望對其適用緩刑。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黃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後依法從輕從寬處罰。黃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犯罪,應當予以從重處罰,不宜宣告緩刑。


據此,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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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牟利購進消毒酒精

1800桶全部囤積在家


檢察機關指控,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經營危險化學品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從山東購進75%醫用消毒酒精約1800桶(5L/桶),並囤積在自己位於浦東新區惠南鎮的居住地,後以人民幣130元/桶的價格出售牟利。經鑑定,該醫用消毒酒精系危險化學品。同日,公安機關抓獲成某,並當場查獲1725桶75%消毒酒精。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0餘萬元。


庭審中,成某及其辯護人表示成某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較小,請求法庭給予從輕處罰。


上海浦東法院認為,被告人成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化學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涉案大部分酒精尚未銷售,酌情從輕處罰。成某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疫時期實施犯罪,酌情從重處罰。


據此,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查獲在案的贓物、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剛剛!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起涉疫刑事案件


法 官 說 法

上海浦東法院副院長、案件審判長姚秀權表示,上述兩起案件都發生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的特殊時期。對於此類涉疫情犯罪行為,上海浦東法院在彰顯法律權威、依法嚴厲打擊、維護社會正義等方面責無旁貸,將全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版攝影:董雪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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