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化身调解员 诉前化解止纷争

“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这个案子忙活了半个月,你们辛苦了!” 3月10日,黄骅法院破产庭成功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化解在诉前,原告康某专程给“调解员”张婧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于某、卢某夫妻二人于2018年12月向康某借款150000元,夏某、贾某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字。借款到期后,经康某多次催要,于某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120000元一直未还。无奈之下,康某将于某诉至黄骅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张婧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于某取得联系。于某认可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并同意调解,张婧见被告答应地如此爽快还暗自高兴能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可接下来的案件进展却没有想象的顺利,协商调解方案时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为疫情防控无法接待当事人,张婧只得通过电话、微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法律规定,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就调解方案细节反复敲定核实。身为书记员,还有其他送达、质证、开庭、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因为反复调解沟通延误的工作进度只能利用午休时间完成。

经过一个礼拜的反复协商,双方终于敲定了调解方案,但在如何履行法律手续方面又出了问题。原本约定3月6日进行网上调解,张婧向双方发送了网上操作指南,并通过微信“手把手”指导,但被告于某却在调解当天才告知张婧担保人夏某无法联系,导致网络视频调解无法进行,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张婧并没有因此放弃,再一次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这起纠纷原本有两个担保人,因贾某无法联系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而夏某之前曾在电话中表示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却突然联系不上,张婧猜测这可能只是于某的托辞,只是想拖延诉讼。于是,张婧和法官商量后改变了策略,她先通过微信向被告于某送达开庭传票,在被告签收后向其郑重告知不按时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被告于某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但都被一一识破。“欠了别人的钱迟早是要还的,一味拖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前协商的方案已经照顾到你的实际情况,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只能依法判决了。”张婧趁机继续劝说,于某未再回应。

3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张婧的电话铃声响起,一见竟是于某电话,张婧差点儿激动地跳起来。于某在电话里说道:“我想清楚了,我和担保人商量后同意之前的调解方案,今天就把案子了结吧。”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某将分期支付120000元,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黄骅法院将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广泛动员全院全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立诉前调解团队,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法官提供专业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极大激发全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成功调解结案1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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