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復工取消所有本月週六日休息,請問國家我們該怎麼辦?

胖德說


這個問題站在國家戰略層面肯定事不可取的!從產業結構來講可分四大行業,零售/服務業(消費),流通業,製造業,金融業!

1.零售/服務業確定了消費端的市場規模,如果大家都在公司加班沒有時間去消費,深處於後端的流通行業,製造業怎麼來訂單養活大家呢?

2.大家所創造的價值本質是一個從製造,流通,消費 整個生命週期的產物,所以以上環節缺一不可!

3.由於全球疫情影響,消費端的規模嚴重受影響,所以A.需要通過金融業的針對政策性支持,需要有辦法通過金融手段提升大家在消費端得能力(刺激內在消費需求)來提升後端流通與製造業的市場規模(增加利潤規模)。B.需要通過金融業與稅收政策來提升後端行業生命力。(避免破產,保證有持續的錢為企業輸血)

4.再回來回答上面的問題,如果大家都去工作了誰來消費呢,沒人消費企業怎麼來訂單呢,企業沒訂單怎麼養活大家呢?所以關鍵在於消費端與生產端何種工作方式能達到價值的最大化!基於這個價值最大化再去平衡所謂的工作與休息時間!996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模式會不會摧毀整個產業鏈!


Rex53619324


單位不容易?也許吧。我們單位,去年,純利潤1000多萬,過年放假,年終獎,也不願意發。過年,加上疫情,一共放假兩個月,上班第一天,宣佈的就是,沒有工資,任何東西都沒有,上班,連一個口罩都不發放!這樣的公司,真不容易啊!


海嘯137051612


我己經連續三個星期天加班,每人500元現金當場發!這個時候辛苦點多掙點錢吧,這波結束,大部分人都會失業!無數小微會倒閉,因為國外需求劇減,大家都沒訂單啦!那些還在挑工作的,一個月後估計就難找到了,大廈將傾,螻蟻不知。


笫四個號


3月1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通報,我國本輪疫情流行高峰已經過去。現在各級政府的已經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促進企業復工復產上了。但是,由於前一段時間的停工停產,企業可不可以將有關停工停產時候安排職工休息的時間補回來呢?

工作時間可以由企業調整嗎?

不少企業現在才開始復工復產,這已經距離春節假期結束,超過了一個多月。關於工作時間的問題,我們要先從待崗工資說起。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第一個工資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當然各個省市還有自己的工資支付條例或者規定,在不違反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基礎上,可以按更高標準執行。比如上海市、山東省的很多地區都要求按照原工資待遇標準。

企業並不是慈善機構,他得有足夠的能力支付職工工資待遇,才能夠保障上述規定。一般來講,職工要為企業工作才會有工作報酬。

於是有的企業考慮,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予以調休。調休後可以按正常工資支付工資待遇。那麼調休可不可以提前呢?

實際上,《勞動法》和有關配套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不允許提前調休。對於普通企業和市場主體,法無禁止皆可為,因此企業確實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勞動時間進行調休。

不過,調休也是有限制的。

第一,每週要確保勞動者一天休息時間。《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說,安排職工調休可以不遵循每週40小時的工作,但是必須要保障職工每週休息一天。

第二,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週末安排加班實際上也是延長工作時間的36小時之內。每月安排4天調休的話,本身已經32小時了,所以在其他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時候要注意了。

第三,調休的天數應當以職工休息的天數為準。從2月2日到3月13日,大家僅僅休息了30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只能實行30周,不說以後永遠要幹六休一的。

第四,工資待遇要正常發放。由於待崗期間只保證的是基本工資待遇,尤其是超過一個月以後可以只發放生活費,如果是確定以後要進行調休,那麼從2月份至今的工資待遇都要正常計發。

其實,除了調休以外,企業還可以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首先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畢竟職工根據工作時間的長短,一年可以享受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不安排的話,還需要支付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呢。這樣調休的時間又縮短了。勞動者要記住,帶薪年休假並不是隨意休假,而是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安排才可以休的。這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對於習慣了週六、週日休息的勞動者,一開始肯定是不適應的。尤其是一些父母,可能還需要在家照看孩子,時間更少了。

但是對於調休這件事情,首先還是建議勞動者理性看待。職工和企業是合作關係,而不是互相敵視的敵人。職工為企業提供勞動,企業給職工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提供勞動保護以及供給其他的各種各樣福利待遇。企業經營好了,職工的各種待遇就會提升;企業經營不好,職工有可能面臨失業下崗,很有可能長時間找不到工作,沒有收入來源。

在遇到新冠肺炎疫情這樣的特殊情況的時候,一般建議企業和職工加強溝通。企業定時向職工通報企業的經營情況,讓職工和企業一起共克時艱,一起熬過困難期。這樣還有利於培養職工的忠誠度,提升職工的積極性。

如果職工認為企業的安排實在不合理,那麼職工也可以選擇跳槽的。跳槽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賺了多發的工資待遇。畢竟提前調休的話,工資待遇早就是正常發放的,職工突然選擇離職,企業也不可能把工資待遇要回去的。這也是為什麼普通時期企業不可能提前調休的原因了。

如果企業一直沒有正常發放工資,這種時候勞動者可以主動提出維權要求補發工資,甚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畢竟勞動者是以工資待遇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讓職工收入來源不穩定、沒有依靠,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


暖心人社


本月取消週六日我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下個月部分取消週六日,也能夠理解。因為企業能夠堅持到現在而沒有出現問題,還能夠復工,說明很有潛力。而錯過的一個多月內,有很多工作沒有做,現在正是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挽回經濟損失和經營效益的時候。

企業這種做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只要能夠按照法律要求,不是無償的奉獻,是可以理解的,也應該支持。畢竟員工需要依靠企業生存,而企業也需要依靠員工發展。這是企業和員工之間的相互依賴關係。

如果企業違反了勞動法,在超勞超時的情況下,不發相應的加班費,還是要儘量爭取的。相信在這種關鍵時期,企業不會如此作為,這對企業的發展會有一定的影響。

如果存在違反勞動法的問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以及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為自己爭取權益。如果這樣做,基本上就和企業弄掰了,將面臨離開企業的選擇。還是應該慎重行事,也許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結語:

當前復工之後的企業,應該不會在加緊趕工的同時,虧待自己的員工。總之,一定要慎重考慮好再作出決定。職場如江湖,且行且珍惜!


率職之言


我建議你多出去走走,現在滿大街的轉讓廣告,到處的歇業通知(其實就是關門大吉了),然後你再算算一個店估計有多少員工,就會知道現在大概會有多少人在同一時間失業,你猜這些失業的人是會在家等餓死呢?還是會拼死跟你搶飯碗,當然如果你是行業內技術精英那就不用擔心什麼,如果不是,那可得小心了,失業大軍裡可能就有比你更願意加班,工資要得更低的人,畢竟人家現在的想法是要先活下去,先解決房貸問題,三思吧!現在還撐得下去的公司基本不錯的,不錯的公司會有更多的人來搶飯碗。


誠客-塵封記憶


我們一直加班啊,週末都基本不放假,一個星期大概60-70h。

工資也3個月沒發了

沒人抱怨過啊,連保潔都沒有抱怨過

幾萬塊推遲發,又不是沒了,推遲而已啊,按照貸款算,幾萬塊錢3個月的利息才多少?但是老闆的損失全公司幾百人有目共睹。

甚至週末加班的時候能聽到好多正能量的話


索性拂衣去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從這條法則可知,員工必須滿足每週休息一天,你可以說企業復工取消所有周六週日的休息時間是違法的,但是你是否想過,疫情期間對企業造成多大的影響?假如企業都生存不下去了,你的工作是不是就丟了?所以,這是特殊時期,我們應該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渡難關。

一、疫情對部分行業的影響是嚴峻的,有些甚至面臨生存危機

遠的咋們不說,說點身邊的企業。比如餐飲、旅遊、影視等等,在疫情期間沒有任何收入,並且疫情一天不過去,他們就會處於一直虧錢的狀態。國家想這樣嗎?企業想這樣嗎?老闆想這樣嗎?顯然都不想,但是疫情出現了,我們需要做的不是去抱怨,而是想如何重新生存下來,重振旗鼓。

我所瞭解到的,成都市的一些小的餐飲業在這次疫情期間慢慢的消失了,留下的都是一些稍微大點的,或者說有自己門店的。要是那些靠租房做生意的,很多都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當然資金雄厚的可能還挺得住,那些實力達不到的該怎麼辦?只有關門大吉。這次疫情給各行各業都造成慘重的打擊,企業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加班加點的生產,儘快步入正常運營軌跡,一是為了生存,二則為了把工資給每一位員工發放到位。

二、疫情期間,我們公司是如何妥善處理員工的工資和工作安排的

其實在疫情期間,國家針對員工的工資問題,發表過明確的文件:企業應該全額支付員工因疫情在家隔離期間的工資。對,我們看到了這則消息,皆大歡喜。但是身為企業的員工,除了考慮自己的工資外,是否想過企業在疫情期間的經營狀態,是否關注過公司在疫情期間是賺錢還是虧錢?

國企還要好一點,要是在私企,企業虧錢了,可能疫情期間連生活費都沒有。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加入你當老闆,連你自己都沒錢可掙,你拿什麼錢來給員工發工資,如果是你該怎麼辦,換位思考一下?

如魚來講述一下所在公司疫情期間的員工工資處理情況。1、有假(年休、探親等)的可以沖銷,疫情期間相當於休假,工資照發,假期不夠的,每天按40%的定崗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補助;2、沒有假沖銷的,直接發放40%的生活補助,另外可以用加班來抵消,即疫情期間的工資正常發放,往後在休息日加班補上即可。

我們公司對員工的工作安排沒變,還是和正常上班狀態一樣,週末雙休,需要加班的按照換休來處理即可。

其實公司這樣做已經對員工非常照顧了,作為一個私企,疫情期間也受到不少的影響,領導層能夠做出這樣的決定,我相信每一位員工應該報以感恩之心。

三、全國上下,眾志成城,共同阻擊疫情,堅決打贏這場戰役

我覺得身為華夏兒女,我們在國家遇到困難的時候,應該挺身而出,做出哪怕是一點點的貢獻,大家團結一致才有可能最快速的渡過難關。

我們在思考任何問題時,特殊時期應該顧全大局,而不是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不管企業或他人的境遇。這樣的做法顯然是自私的,犧牲一個月的工資又如何,總比丟了工作要好吧?

有人可能會問,公司不發工資我的房貸、車貸怎麼還,家庭的開銷怎麼辦?其實提到這樣的問題,確實有點扎心。但是我想說,每一個人都需要有危機意識,即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凡是要有準備,這個準備指的是什麼:當然是錢,因為不談錢的事情都是耍流氓。

疫情過後給我留下的教訓是什麼?你需要為家庭提前準備3~6個月的備用金,這是最基本,簡單點說就是要學會存錢。存錢的意義不是為了讓你不花錢,而是不要花不該花的錢,不要當月光族,不要貸款生活(買房除外)。否則,一旦遇到特殊情況,會讓你措手不及。

以上的事情都準備好,你的心態也就放平緩了,也能全心全意的投身於抗擊疫情中來。社會需要大家的一份力,身在疫情中央的人更需要。

寫在最後

疫情的到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沒有想到,並且對企業、社會和國家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這個時候不應該是我們抱怨的時候,而是儘自己最大的可能投身於阻擊疫情中來。當疫情過去了,大家所擔心的工資問題是不是就解決了,工作安排是不是就正常了,也就不存在企業強行要求員工週六周天加班的事情了。

以上是如魚的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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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如魚


客觀上來說,取消當月所有的休息日是不太合理的,也容易產生工作疲勞的現象,但是呢,換一個角度來說,從春節放假以來一直到現在,已經休息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而這段時間公司不僅停業沒有業務,還要正常給員工發工資,這個壓力是非常之大的,所以復工以後取消休息時間,也能夠理解。

疫情期間公司壓力比較大,要學會體諒

有一句話叫做“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員工和公司從本質上來說是僱傭關係,是需要通過個人的勞動,來從公司獲得相應的報酬的,而如果公司因為承受不住壓力倒閉了,那麼對員工也是一個很大的打擊,現在這種情況之下,想要再找一份工作,也是沒有那麼容易的。

只有公司的情況變好了,我們才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之下,作為員工來說,應該在一定程度上體諒公司的難處。

企業復工,員工正常上班有收入,其實就是一種幸福

前一段時間疫情比較嚴重的時候,有人在社交平臺上,拍了一張空無人煙的街道,寫了這麼一句話:曾經抱怨這擁擠的車流和人群,現在才發現,那是最美的風景!

其實萬家燈火,平安喜樂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們能開始正常的上班,正常的拿到自己的薪水,已經比太多人好了。我們不妨往街上走一走,有太多的門店,太多的公司,因為疫情的影響還沒有開門,還在面臨隨時都可能倒閉,隨時都可能失業的狀態。

所以,不要去抱怨多幹了一點活,或者少了幾天休息,那又怎麼樣呢?總比失業幸運多了吧!

合法的權益也要正常爭取

當然,在加班的同時,我們也要學會為自己爭取合法的權益,比如說公司是不是提供相應的加班工資?沒有加班工資,而取消員工的休息,讓員工加班,這顯然就是耍流氓了。

因為體諒這個事情,其實也是相互的,不能說公司面臨困難的時候,就要求員工去體諒,那麼當公司多掙錢的時候,又會不會多給員工去發呢?所以說,體諒也要建立在基本的法律規定之上。

你有選擇權嗎

還有一種比較糟糕的情況,就是公司取消了員工的休息,同時也不提供加班工資。這個時候你要問一問自己有沒有選擇權?也就是說,要麼忍,要麼拍拍屁股走人。


老吳職場說


無論你是在國企或者民企,你必須知道,你的命運與企業共存。企業取消員工一個月的週六休息日,目的肯定是為了趕產品(業務),說明你所在企業前景不錯,員工應該有的是獲得感,而不是少了幾個週六休息日鳴不平。這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損失,不可否認涉及到了千萬個個人和家庭,相比之下,很多企業的損失遠大於員工個人,每一個員工要有與企業共度時艱之心之情,企業好了,自然員工同樣會好。你的疑問,只有你釋懷了,相信你會有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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