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订婚了,他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再加我的名字可以吗?

飞奴


女生认为如果是贷款的房子,婚后一起还房贷,那就加名字,证明房子也有自己的一半,这样有安全感,有底气。

我知道的婚姻法规定是男方出首付,女方没出首付,婚后一块儿还房贷,不加女方名字的话。那么还的贷款的一半和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都是女方的。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告诉下,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的话,是不是男方女方各占房子的一半,等于男方出的首付的一半就算赠与女方了?


4的木头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以爱情的角度去批判男生不厚道,这样多此一举。但从法律与偷角度来说,这样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为什么?

1、婚前货款购房的是男方,他对房子有所属权利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以后出现问题离婚(2019年三季度中国的离婚率据民政部统计是44%),这部分财产归属是相当明显的,没有法律上的争议。

2、订婚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中的条件是订婚,在法律上与结婚是不一样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男生在订婚后结婚前用自己的贷款购买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是可以的。不过有一点,如果女生在结婚前也参与了这个房子的购买,提供了部分资金,男生只写自己的名字是错的,应该男女双方名字都要书写。

3、结婚后再加女方名字,也是合法合规的

由于房子是贷款购买的,结婚后男生承担还贷行为(全款购房的除外),事实上是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就是在法律上承认了女生对房子的所有权。这个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不加女生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法律都承认女生的权利(肯定不是对半开)。

总结:

对于重要的财产归属问题,很多朋友的误区是认为订婚等同于结婚,这个是不对的,那怕男女朋友从结识后一周内就确定性关系甚至是未婚先孕,在法律上都得不到保护,约束对方的只有淡薄的社会伦理,一旦对方翻脸不认,在法律上是很难审判的。所以,男生的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无可厚非。


风雨顺德人


姑娘,对于这种事儿,姐劝你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啊!

既然已经订婚了,你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为何非得先写他的名字而不是你的名字呢?

你完全可以说:“你也可以先写我的名字,等结婚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上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啊?”这是考验你们感情的时候来了。

如果,你的男朋友没有算计和防备你,并且,也是真心实意想着和你在一起的。那么,我认为,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你了。反正你们都已经订婚了,写谁的名字,不是都差不多吗?并且又是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房贷。

但是,如果你的男朋友处处对你防备,并且还算计着你。那么,你就等着悲剧吧!你信不信,只要你开口试探他的态度,说先写你的名字,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上他的名字。他十有八九会立马跟你急的。你俩很可能会因为这事儿而闹的分手!

而如果答应了他说的,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之后再加你的名字。很可能,领了结婚证之后,你的名字加不加,就是一个大难题了。

所以,这事儿,不是一件大大咧咧就过去的事儿。你自己心里衡量好,并且建议你和你的父母也商量一下!


幸福鱼儿


本人也遇见过这种男人,离异带儿,还不愿我周末陪女。自己买房装修(当时大概15万),让我买家具家电(大概需要15万左右),但绝口不提房产共有,最后拜拜了,现在都过去十几年了,那个人还单身,因为他要和钱过啊!


闲潭落花110063461


我和男朋友订婚了,他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再加我的名字可以吗?

题主的男朋友行为有点让人不解,已经与题主订婚了,还要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他的名字。

如果是自己全款买房的话,可以只写自己的名字。但是题主的男朋友是贷款买房,他可以征求女方的意见,要不要写名字,如果写名字的话,题主也可以出一些钱,一起付首付的啊。

再说以后你们也要一起还房贷的啊,题主男朋友的想法真的很奇怪。

以后领完证了再去加名字,也比较麻烦,还要好几万块钱才能加上名字的。

此外,题主的男朋友有点防着题主的嫌疑的,他想一个人拥有这套房子,担心题主看中他的房子,在没领证前,担心房子会被抢走。

题主可以回想一下,自己男朋友平时有没有防着自己,题主与男朋友之间的感情是不是没有那么稳固,男朋友很计较、很较真。

如果男朋友事事都如此较真的话,以后闹得不开心的地方还有很多,题主要做好心理准备。

以上便是我的见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夏菡说,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与我共同探讨情感故事!

夏菡说


可以是可以,但是想要加证就没有这么容易。

因为房产是抵押贷款,存在抵押权人利益。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所以,想要过户需要银行同意。若银行不同意扔仍要过户,只能选择提前还贷,将贷款清偿完毕。虽然想法没什么问题,理论上也可以操作,但是实际操作则存在麻烦和困难。

如果想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以双方名义共同购买房产。若是没有资金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最多只能选择通过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或赠与形式。若是赠与,还必须选择公证赠与,否则对方还享有任意撤销权,未过户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叶律师


您好,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分享我的观点。

我看了一下评论,很多人的建议是从情感角度出发,尤其是女性答主,都是从对女人有利的角度分析。我不介入你们的情感,我只从房产角度分析,怎么操作对你们某一方有利,怎么操作对你们双方都有利。绝对干货分享。

一.您这个问题,是有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们国家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明确的界定,并不是说婚后的东西一定是婚后共有财产,也不是说婚前的一定是婚前单方财产。就按您这题目来说,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你们共同还贷,那你会也拥有一部分财产的,这是事实上的财产共有,跟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没关系。当然,如果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了你的名字,而你并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给房子还贷,婚后家庭一切花销都是他在承担,这种情况下你也并不一定拥有一份房产,这是事实上的财产单方所有说句不好听的话,很多骗婚的人就是这样操作的,男方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然后女方找借口离婚,骗一份财产。所以房本上有没有名字,并不是能构成你拥有这份房产的完全条件。

二.婚前单方贷款,婚后可以加名字吗?

我所在的城市,婚前贷款,婚后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其他城市我不清楚,但想来应该是一样的。银行的规定很明确,除非是还清贷款,否则在房本上加名字就需要银行同意。因为贷款就已经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了,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权是归银行的,并不归产权人。所以如果贷款未结清要加名字,那得看银行这个事实上的“所有权人”同意不同意。

变更产权人,首先要变更借款人,变更借款人,就得通过银行同意,如果想让银行同意变更,就得先结清贷款,都已经有结清贷款的能力了,婚前干嘛还要贷款买,直接全款买了不就啥事没有了?所以这个事没法操作。

三.假设银行同意加名字,对你一定是有利的吗?

并不见得。财产所有分三种情况:个人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同样,债务的所有情况也分三种: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按份之债。

以您的实际情况为例。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界定为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和婚前个人负担债务。如果婚后加了您的名字,婚前的个人财产成了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按份共有财产,但同时个人债务也成了双方共同债务或者按份之债,而婚前的首付那部分房产,还是男方单独所有。也就是说,你承担了多少债务份额,才能分享多少财产份额,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光想好事,不出钱就想分财产,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对您并不是一定有利。

四.怎么操作最有利?

1.对男方单方有利的情况: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男方单方名字;

(2)婚前男方单方贷款购买,写男方单方名字,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这种情况并不是片面对男方单方有利,而是男方享有的财产份额更多,因为男方出钱最多,他自然应该享受更多财产份额。

2.对女方单方有利的情况: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女方名字;

(2)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写双方名字;

(3)婚前男方出首付,女方贷款购买,写女方单方名字,这种情况虽然女方承担了债务,但是也享受了财产,所以也是对女方单方更有利;

(4)婚前男方出首付,双方共同贷款购买,写双方名字,这种情况是按份共有的一种,相对来说女方更有利一些,因为男方出资多,但是债务一样多。

3.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贷款,视为按份共有(婚前能否共同贷款,视各地不同银行政策而定);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购买;

(3)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贷款,即为夫妻共同共有。

以上是理论上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就是“先领证后买房,首付男方出,贷款共同还”,这看起来虽然是男方多出钱了,但女方享受的财产份额是一样多的,看似女方更有利,但这是现实,实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五.最后总结一下

婚姻如果掺杂太多的金钱因素在内,反倒是容易影响感情,所以不要一切都算计的那么清楚,双方各自都为对方考虑一下,尤其是房子这个这么贵重的物品上,一定不要斤斤计较,尤其是不要不付出还想享受,这是万万不可取的。一起承担,才能将感情维护的更牢固。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用公正的立场、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买卖房产信息咨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随时私信我,我会给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购房咨询。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加个关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如果这套房子,你不打算出钱,以后也不打算共同还贷,那么,自然怎样都行。

如果你参与了首付,或者未来要参与共同还款,那这种方式有一定隐患。

结婚前贷款,房产证只要落了他的名,就是婚前财产。除了赠予等特别声明之外,女方对这块资产不享受权益。

婚后(领了结婚证之后),凭结婚证,房主是可以加名字的。

但是,由于是有贷款,法律上,房本是抵押在银行,需要加名字,必须是有完全权益,否则银行也不会让你加名,也就是说,需要还清贷款,房本解押,男方(产权人)这时候拥有了房子的完全产权,才能够加上你的名字。或者,以房屋买卖或者赠予的方式,更改房主名字,但需要按交易过户手续,缴纳一笔钱,应该还不少。

否则,加你名字只能是一句空话。

当然,这些都是丑话说在前,如果不离婚,房子名字是谁并没有任何意义对吧?无外乎是在特殊情况下,房子产权归属的问题。


(晴溪)


孙建波


既然是贷款买结婚楼,必然是婚后共同还贷。什么先写他名,后加你名?明明就是耍心机,先骗你结婚。婚后再借口一拖再拖,等有了孩子,再借口房子以后也是留给孩子的。就算你气不过真的离婚,你也是净身出户!你还是该考虑自己吧,这种男人该不该嫁!


妙英MY


作为女孩子,我想说,婚后房本上再加上你名字很简单,关键点是这个婚前买的房子是怎么买的,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贷款由谁承担。

第一种情况:婚前买房,首付全部由男方支付。

如果贷款在领证前已经还完了,婚后不需要夫妻共同还款。这种情况下,买这个房子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个人觉得,领证前不加我的名字,我没有任何意见。这个房子完全属于婚前财产,领证后加不加女方的名字,女方都不应该有意见。不加,可以理解;加上,说明这个男人看重自己的妻子,婚前财产婚后也共享。

目前法律条文规定,婚前财产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登记,婚后自动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贷款在领证后还要继续还款,需要夫妻共同还款。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也不为过。既然贷款是两个人一起还,就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女孩子也要为自己考虑,这是我们正当的权益,万一遇上渣男呢?我们要防范于未然。婚后共同财产,写两个人的名字很合理。

第二种情况:婚前买房,首付由双方共同承担。

首付是两个人一起付的,我肯定不会允许只写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凭什么只写男朋友一个人的,女孩子上班挣钱不辛苦?存钱不辛苦?钱都出了,还不写我的名字,还不如再等等多存点钱给自己买房。女孩子要对自己好,我们努力工作,努力挣钱是为了取悦自己,不是为了买房只写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首付是两个人一起付,领证后,贷款不管是两个人一起还,还是由某一方单独还,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还,写两个人的名字更让人放心,避免家庭矛盾,两个人都安心。

总之,既然订婚了,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为什么还要搞这一出?婚前买房,即使没有拿结婚证,写两个人的名字就这样难?还要特意说领证后再加上女方的名字,什么居心?再说,贷款买房不是一天两天能办的事情,而领证是很简单的事情,只要你们愿意,拿着结婚证去买房不是更好。

难到准备订婚后拖五、六年再结婚?房贷又不是一下子能还完。多此一举干什么?房本拿到后,再加名字不要多交税?不要多办手续?

男朋友有自己的小心思吧!姑娘,多考虑考虑,这个未婚夫有什么小心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