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朝代的銀庫案後來怎麼收場的?是草草結案了嗎?

民族的復興號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由於庫丁侵盜庫銀分贓不均,結果導致戶部庫銀虧空大案爆發,道光帝震怒之下命人查辦,這才得知庫銀虧空量竟然高達八成,而且庫銀的管理缺陷也就此曝光。當時清廷本就財政緊缺,因此道光帝下令對歷年來負責管理和清查庫銀的官員來了個一鍋端,但由於庫銀虧空本就持續時間過長,加之涉及官員太多,因而最終多以罰款了事。

清朝戶部銀庫長期虧空,終因分贓不均而徹底爆發

戶部乃是古代掌管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的重要部門,為了負責管理地方每年徵收的錢糧賦稅,清代自順治年間便建立了“戶部三庫”,即銀庫、緞匹庫、顏料庫,分別用來存放各省解往京師的稅銀、綢緞布匹和銅、鐵、鉛、錫、顏料、藥材等。

作為存放全國稅賦的重要部門,尤其是存放銀兩的銀庫,朝廷管理的自然較為嚴格,然而“戶部庫銀,自乾隆時和珅當國後,即未清理。庫內侵蝕,子而孫,孫而子,據為家資六十餘年矣”(歐陽昱《見聞瑣錄》)。彼時,下到庫丁,上到主管銀庫的侍郎、郎中,無不貪墨,因而導致銀庫長期虧空。

到了嘉慶年間,銀庫已經形成了一套陋規體制,整個銀庫上下串通一氣,虧空日益嚴重。朝廷雖然也曾派御史清查,但只要遇到檢查庫吏便奉上白銀三千兩,就連御史的僕從也往往會得到三五百兩的紅包,如此一來他們的清查自然是裝模作樣更多。此外,有消息靈通的會試舉子得知這個情況後,也來敲詐一番,而庫吏則根據此人的家世背景奉上輕重不同的“封口費”。

然而紙終將包不住火,隨著積弊越來越深,怎麼可能不爆發呢?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十一月初二,銀庫庫丁張誠保之兄張亨智想為次子張利鴻捐個知州,便託付姐夫週二將11474兩白銀分裝11個口袋送去戶部,庫丁張誠保便在唱報時故意錯報,雖然唱報了11袋,但其實入庫的僅僅7袋而已,一轉手便省下了4袋4100多兩。

當時銀庫人多眼雜,自然免不了一番上下打點,散了些好處費後,週二便將剩下的3700兩又拿回了張亨智開辦的萬泰銀號。然而,此事銀庫知情眾人雖然分得了好處,可萬泰銀號的幾個知情管事卻並未分得好處,他們便跑去向張亨智討要,結果反被罵了一頓,這幾人一怒之下便將張亨智告到了衙門,衙門又將此事上報刑部,結果銀庫虧空案就此爆發。

△道光帝愛新覺羅·旻寧

道光帝得知此案後,震怒之下令刑部尚書惟勤帶人親自盤查銀庫,甚至一度親自參與審問。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三月二十六日,惟勤上報查驗結果,經核對銀庫應有歷年積餘正項銀12182116兩,但查驗發現實際僅有存銀2929354兩,虧空高達9252762兩,竟然達到了將近八成。

道光帝盛怒之下徹查,歷年管理查驗銀坤者皆獲罪

彼時,在廣東與英國交涉的伊里布還沒能湊足對英的210萬兩第二期賠款,再加上1841年8月“黃河決於河南祥符”、1842年8月“黃河再決於江蘇桃園”等天災人禍,清廷的財政已經極為困難,如此情況下發現庫銀虧空如此嚴重,道光帝當真是欲哭無淚。

於是,在接到惟勤的彙報後,道光帝立即發佈上諭,“戶部銀庫設有管庫司員,專司出納,管庫大臣總領其事,並多次派王大臣盤查。近年又添設查庫滿漢御史,各該員果能認真經理,核實稽查,何至群相矇混,釀成巨案?”現在銀庫竟虧空至900餘萬兩之多,“實屬從來未有之事,覽奏曷勝忿恨”。自嘉慶五年(1800年)以後歷任管庫及歷次派出查庫大臣,皆系親信大員,竟毫無察覺,甚負委任,“不知諸王大臣有愧於心否?朕自咎無知人之明,抱愧良深”。

道光帝一怒之下,命令宗室愛新覺羅·載銓、大學士兼軍機大臣郭佳·穆彰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愛新覺羅·敬徵、兵部尚書佟佳·裕誠、軍機大臣兼工部尚書阿魯特·賽尚阿組成“專案組”,對嘉慶五年(1800年)以來的歷任庫管司員、查庫御史及庫丁書役等,逐細查明,開列名單,從嚴治罪,並對短虧庫銀如何設法彌補的辦法,並研究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三月三十日,“專案組”將與庫銀虧空案有關的歷任庫司員、查庫御史名單遞到了皇帝面前,道光帝命吏部按照名單,對仍然在任或因故回旗回籍人員一律撤職,如果已經去世,那麼便徹查其子其孫是否在朝中任職、現任何職,然後擬成名單,交“專案組”從嚴查辦。

四月七日,道光帝對與庫銀案有關人員擬定懲處標準:

  • 自嘉慶五年(1800年)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歷任庫官、查庫御史,按照在任時間,每月罰銀1200兩,已經去世者減半。

  • 因此次庫銀案被革職的榮慶等六人,以及尚未卸任的薩霖、宋林曙加倍處罰。

  • 嘉慶以後歷任管理銀庫的王大臣,每月罰賠銀500兩,歷任查庫王大臣,每次罰賠銀6000兩,已經去世者減半。

可以說,道光帝對於這次的庫銀虧空案還是比較重視的,態度也是比較強硬,就連最受他寵信的軍機大臣、大學士也沒能倖免,例如大學士、軍機大臣曹振鏞,雖然人已經去世,但還是被減半賠銀2萬餘兩,其兒子賠補了1萬兩後因病身亡,又改由其孫繼續賠償。

不過,雖然道光帝態度堅決,但由於涉案人員實在太多,想要全部嚴厲處罰根本不可能,因而最終只能全部從寬處理,除了查庫御史被全部革職以外,其他人仍然留任,也只是罰銀了事。至於管庫制度,由於實在沒有想到更妥善的改進方法,也只能繼續沿用。


香茗史館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我們先來說說什麼是道光銀庫案。道光銀庫案是指在道光二十三年初,由於管理銀庫的官吏分贓不均,引發內訌,事情越鬧越大,無法掩蓋,最終道光帝知道了此事,引發了銀庫庫兵張誠保監守自盜銀庫案曝光,道光帝大怒,下令嚴查,並親自參與審問,查獲了案件的全部真相。這個案件銀使得銀庫丟失925兩白銀。這就是銀庫案的大概經過。

這個案子是怎麼收場的呢?從歷史記載看出,道光帝對銀庫案的處理是很認真的,態度很堅決,他在案件的奏摺上批示:朕愧恨忿急之外,又將何諭!為了把這個特大案件查清楚,道光帝採取了以下措施:

1,道光帝重新任命清查機構,派出重臣穆彰阿等王公大臣再次核實查辦;

2,對所有自嘉慶五年以後的歷任銀庫官吏進行審查,從嚴治罪,對已經調動的,先行革職,再查其子孫是否為官,並對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如何彌補該案造成的損失,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3,道光帝還連發兩道明旨,要求軍隊需用,儉而再儉,要求各部府衙門對各項工程支出,可裁既裁,可省既省。

4,對銀庫案有關人員進行經濟制裁,對自嘉慶五年至今的歷任庫官,查庫官員按在任年月,每月罰款1200兩,對歷任管庫王大臣,每月罰款500兩,歷任查庫王大臣,每月罰款6000兩,去世者減半。

由以上措施可以看出道光帝對銀庫案的處理是很認真的,但該案雖然處罰了很多人,採取的措施也比較嚴厲,道光帝想把所有涉案人員全部處理,但顧慮到人數太多而作罷,從寬處理,只是取消了查庫御史,至於管庫制度,並沒有任何改進,草草收場,不能不讓後世之人唏噓。


奔走的歷史


道光二十三年春(1843),京城戶部銀庫發生了清代歷史上最大的一起庫銀虧空案,虧空額高達925萬兩。因發生在鴉片戰爭結束後的第二年,其巨大的社會影響多被置於鴉片戰爭的陰影之下,而埋沒了。道光對此案很重視,處理手段也很嚴格。幾乎嚴懲了所有涉案官員,包括歷任銀庫司員、查庫御史、管庫王大臣、查庫王大臣等。道光帝下旨:嘉慶五年(1800)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間歷任庫官、查庫御史各按在任年月,按月罰賠銀1200兩,已故者照數減半;其歷任管庫之王大臣每月罰賠銀500兩,查庫王大臣每次罰賠銀6000兩,已故各員按數減半。因涉案人數眾多,一時難以全部停職查辦,不得不以“革職留任”的方式,讓戴罪之人來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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