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情輸入,要做到“不能瞞報”也“不敢瞞報”

截至3月16日,中國以外地區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死亡病例都已超過中國。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已成為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據國家衛健委通報,3月15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16例,其中,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2例(北京4例,廣東4例,上海2例,雲南1例,甘肅1例)。截至3月15日24時,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23例。

3月1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有關情況,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移民局、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媒體提問。

發佈會上,國家移民管理局邊防檢查管理司司長劉海濤介紹,3月11日世衛組織宣佈新冠肺炎為全球大流行以來,全國陸地口岸海港空港入境人員日均12萬人次,其中,外國人佔比1成。共向海關、衛生部門推送入境人員信息110萬條,共發現在境外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有旅行史的入境人員6.7萬餘人次。

疫情全球化大流行的局面令人憂心忡忡。隨著疫情的快速蔓延,多國疾控專家均對疫情的結束時間表示不樂觀。國內疫情防控向好的態勢得來不易,在承擔大國責任,向世界分享“中國經驗”貢獻“中國力量”的同時,嚴防輸入型病例,毫無疑問將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

境外輸入確診病例不斷增多,一個重要的背景是入境人員人數眾多——日均12萬人次的龐大流量,無疑是對疫情防控的嚴峻考驗。在此次發佈會上,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司長朱濤介紹,綜合航班始發地的疫情,客座率航班運行特點等因素,民航局對航班疫情風險進行綜合評分,劃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根據不同等級採取不同的防控措施。

從民航局對航班實行分級管理,到北京海關對入境人員進行集中隔離,制度層面的防控管理正在加強。在此基礎上,完善入境申報制度,避免刻意隱瞞病情和行程,已成為當務之急。最近一段時間,各地頻現故意隱瞞入境信息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夾雜在龐大的入境人流中,使他們覺得有機可趁;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們對於瞞報的後果缺乏“痛感”。

同樣是在此次新聞發佈會上,海關總署表示,已會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文,明確6類行為將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其中包括,拒絕執行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等衛生檢疫措施;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海關衛生檢疫或者故意隱瞞疫情等。

近日,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一則通告引發網友一致叫好——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實際上,唐山市的這種規定不僅契合民意,同時也更能體現公共管理中的公共精神。國家之所以決定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免費治療,根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維護公共健康。也就是說,“免費治療”只是手段,“公共利益”才是目的。故意瞞報者首先踐踏了公共利益,自然也就不配再享受“免費治療”。不僅於此,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們感染了他人,受害人還有權據此提起民事賠償請求——《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該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戰疫尚未結束,危機仍然存在,不瞞報不謊報,不僅是一種基本的道德底線,更是不容逾越的法律紅線。只有從制度管理層面讓人“不能瞞報”,從加大責任追究層面讓人“不敢瞞報”,才能紮緊公共安全的籬笆,維護得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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