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高效調解助力個體經營者追回借款32萬

湖南法院網訊 這個冬天,新冠肺炎來襲,餐館酒店紛紛關門歇業,中小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復工復產工作舉步維艱。澧縣法院積極發揮審判職能,高效調解,助力一個體經營者追回借款32萬元。

本案中的原告江某和被告劉某均系在江西經營餐館的個體經營者。去年10月份,劉某因生意週轉不靈,向江某借款32萬元。後借款到期,又因疫情原告資金週轉困難只好訴訟至法院。“我催過好幾次了,但是劉某就是不還,現在因為疫情我資金週轉困難,希望法官能幫我追回欠款。”江某向法官陳述。劉某表示十分無奈“要不是因為這次疫情,借款我早已還清。”

瞭解到本案的情況後,承辦法官優化辦案思路,兼顧法理與情理,認真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希望他們都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最終劉某承諾借款於3月底分兩期清償。江某也表示願意放棄追償利息,並主動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承辦法官表示“法院會繼續跟進該案履行情況。如劉某屆時未按約履行,江某也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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