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霸王條款”引發事端

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電白兩青年自帶酒水去就餐被店家拒絕接待,事後為了洩憤竟打砸店家!近日,電白法院對這起因“霸王條款”而引起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被告人李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 案情回放


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2019年5月24日23時許,劉某和朋友李某等人到電白某餐館吃宵夜,因自帶酒水被店家汪某拒絕接待,繼而雙方發生因禁止自帶酒水“霸王條款”發生口角爭論,劉某等人憤而離去。直至次日零時許,劉某等人密謀實施“報復”,糾集同夥蒙面,手持水管、棍棒等駕車返回餐館,對汪某等人進行毆打,並肆意打砸店內物品,致使汪某左臂受傷,該店玻璃門和部分餐具被砸爛。經公安司法鑑定,汪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損毀物品價格認定為1333元;餐館當時正在營業,因打砸導致部分客人跑單,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1894元。

2019年12月6日,劉某、李某家屬分別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 法院裁判


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李某結夥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了尋釁滋事罪,應予刑罰。被告人劉某、李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其家屬代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綜上所述,電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法官說法


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縱觀本案,導火線是“霸王條款”。因汪某拒絕接待自帶酒水到其餐館消費的劉某、李某等人,燃起了劉某、李某的熊熊戰火,最終火燒自家。但“霸王條款”並不是劉某、李某等人鬧事犯罪的正當理由,其本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二人為發洩不滿情緒,藉故生非,結夥持水管、棍棒等工具對餐館實施打砸並毆打他人,是“赤裸裸”的尋釁滋事,已構成犯罪。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當遇到“霸王條款”時,切記法律才是“反霸制霸”的有力武器,可向“12315”消費平臺投訴或舉報,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維護消費者正當權益。


●這些“霸王條款”要小心 ●


從一件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說起,面對“霸王條款”應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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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霸王條款”怎麼辦?


● 撥打12315投訴熱線電話

● 在線315投訴

● 向經營者所涉行業主管機關投訴

● 涉及侵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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