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秦朝,大秦帝國就是這麼熱血,商鞅曠古絕今的偉人

看待歷史,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個事件一個任務,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解。

一部《大秦帝國》讓商鞅紅遍歷史話題圈,商鞅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為了秦國的強大,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鞠躬盡瘁。人物塑造得非常完美,這些美好的形象和品質滿足了大眾對官員的幻想。因為在現實中這樣的的官員太少了。

人紅了,有讚美的,就有誹謗的。網絡上充斥了兩種極端的評論。

有些極端的為了博出位甚至故意醜化商鞅。他們醜化商鞅的證據和手段無非是斷章取義,望文生義的解釋《商君書》《睡虎地秦簡》,欺騙普通大眾,大眾沒時間認真讀這兩本書籍。或者是說商鞅制定的秦法過於嚴苛,刑罰過於殘暴,法律條文過於嚴密,人們動則違法,褐衣塞路。通過這些把商鞅評論為中華民族的罪人,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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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可以接受《孫子兵法》以戰止戰這樣殘酷的戰爭模式來消除矛盾,可是卻對商鞅的“以刑止刑”來和諧社會諸多非議。又以現代社會的先進制度和人權觀念去評判和對比古代的制度和人權。然後說:“啊,那個人真不是人,竟然定出這樣的法律,一個人犯法,舉家連坐全村連坐,竟然定出了五馬分屍這種刑罰“。卻忘了以辯證的,進步的思維看待歷史。那就是以當時時點的社會狀況對比他之前的社會狀況是進步了還是後退了。生產力提高了還是後退了。他們忘了商君書首篇的《更法》裡說:“聖人苟可以疆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這樣的進步思維。這樣的思維即使在今天依然是欠缺的。他們應該知道整本《史記》和《商君列傳》沒有任何文字記載商鞅任何因私殘殺任何人之事,任何以權謀私之舉,任何貪贓枉法之過,任何通敵叛國之罪,任何割地賠款之恥,任何知法違法之謬,任何驕奢淫逸之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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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為何要變法,因為:公元前350年,秦孝公痛於秦國的弱小,河西之地被魏國佔領,函谷關被魏國攻破,關中之地暴露於魏國的環伺之下,諸侯卑秦。於是向天下發出求賢令:“賓客群臣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在這個內憂外患的背景下,秦孝公和商鞅毅然決然的變法。對秦國進行了手術刀式的改革。比如法律條文:1.君王也不能不經過法律程序而隨意殺人。2.未成年人保護法。3.誣告反坐法。4.當官的斷案錯誤被懲罰所判冤案人所受刑罰同樣的刑罰。5.對不孝敬父親的相關懲治法律。6.對拐賣婦女兒童的嚴厲懲罰,7.對男女出軌的嚴厲懲罰等等。8.法官詢問犯人的法定流程。9.亭長求盜到犯罪現場的標準流程等等。而商君為了實現上述和一下這些變法和法律,得罪了秦國舊貴族,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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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廢除井田,土地私有可以買賣,允許人們開荒,土地自由買賣。奴隸通過獲得軍功獲得爵位,換取自由民身份。商君變法以前,奴隸是奴隸主的個人私產,奴隸主想殺就殺。變法後秦法規定了無故殺奴隸有罪,公士有當兵打仗的權利。(戰爭嚴峻時,秦王可賜黔首爵位一級)。

二:重農抑商,獎勵耕戰。秦民通過軍功可以或的爵位,獎勵田地,最高的民爵可以不用服徭役,還可以上升到第五級的官大夫爵位。不要扯什麼爵位升遷難來懟,這個獎勵至少讓人看到希望,而且低級民爵獲得的可能性相當高,秦王不止一次的賜某地全部黔首提升一級民爵。(庶民能得爵位在變法以前那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

三:統一度量衡,秦國田地的單畝面積大過六國的單畝面積,(這個的好處不用多說)

四:禁止私鬥。由於秦人建國比六國要晚,得到的封地是周朝給的空頭支票(周朝原來被戎,遊牧民族完全佔領的土地西岐,關中岐山故地)。秦人經過數代人在浴血奮戰中奪回來,造就了勇猛彪悍的民風

五:廢除世卿世祿制,世族必須立功才能保有爵位。雖然沒做到也不可能做到那些誹謗秦法商鞅之人所說的廢掉原有貴族。但變法不是為了廢舊貴族的爵位而廢舊貴族爵位,是為了讓所有人為國家強大付出努力,這才是目的,立功才能保有爵位,沒有功勞,贏氏子弟沒有功勞也不得爵位,不得入太廟。

六:改革戶籍,實行連坐法。秦人原來一大家子人住一起,男女老少一起住,免不了會出現倫理之事,秦法規定男子到達年齡必須分家。避免了這一現象,促進了個人生產積極性,也增加了國家稅賦收入。連坐法是秦以前整個社會通用的刑法,商鞅只是把他明確法制化。六國還有烹殺的刑法。聖人就說過治國首要就要治“盜,奸”,亂世用重典,以刑止刑。人性本惡。儒家的人性本善,親親相隱,只是自欺欺人。

七:推行郡縣制。時過境遷。周朝的“禮”制王道已經完全不適合戰國,分封制只會引起無窮無盡的爭鬥。

八:頒佈秦法,公示於民。變法前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變法後秦法公示全國,想了解秦法的可以去問官吏或掌管教化的人。王室,貴族犯法與庶民同罪,一視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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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通過這些改革,秦國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連荀子到秦國後都發出感嘆,“入境, 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古之民也。及都 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入其國,觀其士 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觀其朝廷,其朝閒,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 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是所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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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些人說的:

1.“商鞅被通緝後試圖逃離秦國,結果被旅店老闆告知沒有身份證明不得住旅店,逃回自己封地,聚集士兵與秦王大戰失敗,身死,被帶回咸陽車裂“之事。這些事戰國策裡,其他史書裡並沒有記載,看情節更像一個小說內容,完全無實據憑證。反而《商君列傳》全書,除了結尾加上去的這段顯示出商鞅去過封地外,前邊所有內容全部是商鞅為秦國強大而付出的所有努力。至於商鞅接受封地,這本是秦孝公《招賢令》裡許下的承諾,而且商君得到的只是食邑,沒有自行任免官員,自建軍隊的權利,全書也沒有一處寫商鞅回過封地組建軍隊的事。

2.秦國一切罪行都可以用金錢贖罪。秦法本非如此。《睡虎地秦簡》也明列了哪些罪是罰錢就可抵消的,也列明瞭哪些罪是金錢不能抵消的。如果金錢和爵位可以抵消,以秦王的大哥公子虔和太子太傅公孫賈這麼高的爵位,犯了法為何還被割鼻子,以他們的地位沒錢沒爵位來頂嗎?你說是太子犯法,不罰太子,那是太子還小沒成年,秦法有未成年保護法,未成年犯法是不被懲罰的。懲罰太子的老師已經顯示了秦法的公正。

3.至於說秦國還有奴隸,你查查史書,秦國之前有沒有奴隸,即使到了後世大唐盛世,有沒有奴隸,宋明清有沒有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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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歷史人物,我們至少要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去看,當時所做的改革比以前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大多數人的生活是比之前好了還是壞了,他們的尊嚴比之前多了還是少了。並且做橫向比較和往前比較,而不是拿幾千年後先進的制度去比較。從以上這些看,商君的改革無疑是進步的。

商君的變法思想,就是求變圖存,基於當時秦國窮弱的現實求變以讓秦國強大,最終秦國強大了。

而商君的變法精神是:在任何時候,有新方法可以使國家強大,就不必去沿用舊的法度,因時而變,因世而變。如果有一天時代變了,商君所制定的法不能使國家強大了,不利於民了,那不必拘泥舊法,該改的就改,該變就變,可惜後世漢唐宋都沒有這麼偉大的人變法,中國一直在封建社會里輪迴。被五代十國,蒙元,清來差點滅了種。

真正的秦朝,大秦帝國就是這麼熱血,商鞅曠古絕今的偉人

在此舉一篇商君書內容:“用善,則民親其民,任奸則民親其制。合和復者,善也,別而規者,奸也。以良民治,必亂必削;以奸民治,必強必治”。

意思:“復”是“替人掩蓋罪惡的老好人”的意思,“別”是分辨的意思,“軌”是按規矩辦事的意思,“善”是老好人的意思。

(任用“老好人”,會導致百姓(處理紛爭時)依靠他們親近的人去解決;任用堅守法律的人,能使百姓(處理紛爭時)依靠法律。與人一團和氣,替人掩蓋罪惡的,就是“老好人”;明辨是非,按法律辦事,就會成“得罪人”的人。……用“老好人”治理國家,必然導致混亂,國家受到削弱;用堅守法律不怕得罪人的人治理國家,才能使國家有良好的秩序,進而強大起來。)這才是完整的商君書內容。並不是某些學者故意斷章說的:“以弱去強,以奸馭良”裡“強“是強壯有力氣的人,“弱“是弱小的人,“奸“就是奸詐的人,“良“是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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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本人是不在乎身後的評論的,畢竟他的政治理想實現了。人活在世上,有才而又碰到了欣賞自己的君主,得以施展自己畢生所學,看著規劃的藍圖一步步實現,還得以封君拜爵,這樣的人生即使死了又有什麼遺憾的呢。倒是如果他活著,知道這些對他的評論,那不管是讚美的還是誹謗的估計都被他依法懲治了吧。因為秦法規定民不得隨便議論法令,商君鐵面無私,只講法,不講情。

有些人死了他還活著,而有些人活著卻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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