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為十級,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賠償款?是20萬還是30萬呢?

走遍村莊


工傷鑑定需要走的程序是這樣的:

發生工傷以後,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做好職工的救治工作,然後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經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以後,相關工傷關係就從法律上得以承認了。職工救治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零起付線、三個目錄內報銷內容報銷比例100%。

工傷治療完畢以後,勞動者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相關鑑定部門會根據受傷情況,以及康復後對勞動能力的影響情況,對職工失去勞動能力級別進行認定,一般分為1~10級。10級是受傷最輕的傷殘,一般骨折差不多都能認定上10級。發生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用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如果沒有繳納社保,就是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賠償的標準應當是這樣計算

工傷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醫院和勞動能力鑑定部門規定的醫療期發放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保持職工工資待遇不變。

傷殘等級出來以後,工傷保險基金會根據傷殘等級情況一次性給付一定月數的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工傷只有7個月的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實際上是要根據工傷職工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來計算的。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相應的傷殘一次性補助金會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相應的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有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如果平均繳費工資能有5000元的話,也就僅僅能夠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5萬元而已。有的人肯定會很吃驚,就這麼點嗎?是的,就這麼點。

如果用人單位當時沒有發放工資,工傷醫療期是三個月,自己的平均每月工資是5000元的話,這樣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1.5萬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

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和職工因為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的話,還有兩種待遇應當發放。不管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是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兩種待遇叫做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具體標準各省市是不一樣的。

有的地方是定額,比如江蘇省10級傷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3萬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1.5萬元。

山東省則是跟統籌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掛鉤,目前山東省已經實現了工傷保險省級統籌,2019年的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5449元每月。實際傷殘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4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8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兩者合計差不多有65,000元。

因此,這樣所有待遇算起來也就10萬元左右,怎麼可能要的二三十萬呢?不過,除了工傷賠償,有可能還有民事賠償。

人身傷害民事賠償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者傷害導致的工傷事故,實際上除了工傷待遇以外,勞動者還有權向第三者要求賠償。

勞動者享受了工傷待遇的賠償不影響勞動者要求民事賠償。不過由於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算不上誤工費了。醫療費應當由第三者承擔,當第三者賠付以後,應當轉給工傷保險基金,跟個人沒有太大關係。最終的民事賠償一般也就是根據傷殘程度,索要一定的賠償金。

傷殘賠償金是這樣計算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傷殘係數

如果是十級傷殘只有10%。2018年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617元。如果是10級傷殘,城鎮戶口能達到7.85萬元,農村戶口2.92萬元。不過具體標準的判斷,還是有一些具體的細則。如果是多處10級傷殘,每多一處增加2%的比例,最高不能提升10%。

走法律程序,十級傷殘不管是工傷還是民事賠償,一般都不會超過10萬元的。還是不要獅子大開口的好,除非有所謂的精神賠償。


暖心人社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另外,除醫療費用全部報支外,住院期間的工資、護理費、伙食補貼、交通費等還可以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如果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除上述補助和補償外,用人單位還需要給予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走路法律程序大約也就給予上述項目的賠償,具體數額要看你本人工傷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資數額,正常大約在十幾萬元。


悠閒職說


我是十級工傷者,親歷一切,當時在浙江,告訴你們真相,全國除了江蘇賠得高一點,最高賠償應該在六,七萬一下,這還只是理論上的,實際你能拿到三,四萬就不錯了。你有你的方法,公司有公司的對策。打工的鬥不過公司,走法律程序固然可以賠到法律上規定你應得的,但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請律師又要支付律師費,真可謂得不償失!


赧水河畔追夢人


工人在工時間和工地發生意外傷害時,根據傷害程度有權威醫療機構及相關部門按合法嚴謹的程序對被傷害人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級別認定。

在祖國建設突飛猛進、日新月異的今天發事工作的情況在所難免,完善工傷鑑定並通過工傷賠付來保障傷殘者合法權益是以人為本的因素之一,所以,實事求是地進行工傷鑑定是保障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淨化國家建設環境的重要任務和崇高責任!

那麼,公民在跟用工單位達成了勞動意向後,首先要跟用工方簽訂具有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再根據相關法律為勞動法人辦理人身傷害保險,否則,勞動者可以拒絕上崗作業。

如果在勞動中發生意外傷害,要儘可能地實施自助自救將傷害程度降至最低。另外要臨危不亂,儘量保留造成人身傷害的證人證據,為相關認定提供充的證據資料!工傷事故對於勞動者和用工方都是一種傷害,是誰也不願意發生的,都是雙方的損失。但既然傷害已經不可避免的發生,雙方一定要做到理智、剋制,通過法律進行解決問題和維權!

那麼,發生傷害已經通過了工傷認定並進行了傷殘認定,如何對傷殘一方進行賠付呢?就以你所提到的工傷十級傷殘認定結合現行的法律依據來粗略地說個大慨:

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如果傷殘的勞動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那麼用工單位需向傷殘者支付“地區統籌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基數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用工方還需向傷殘者支付因工傷而衍生的“醫療費”,“住院生活補助費”,“交通費”,“康復期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等針對傷殘者的合理費用。具體相關規定,可以參照最新實用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和維權!


舞娛蒼野


自已親自去一趟社保局。瞭解一下,順便拿點宣傳單看看。不要相信那些你在醫院住院時給你塞名片的律師。他們只想你打官司,他拿提成。還希望你不服,再上訴。再幫你打,再得提成。兩三次下來,維持原判,你所剩無幾。扯遠了。十級傷殘沒多少線,這兩年好象工傷賠償標準比前幾年降了點。工廠負責一部分,社保局負責一部分。沒買社保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負責。


難得糊塗71969


在買了社保的前提下,社保局支付7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離職後顧主賠付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社保局再支付1個月醫療補助金,共12個月傷者所在就業地區的平均工資,乘以所繳納社保費檔次比例。一般只有5萬塊錢左右。


華181453060


這類事件律師都會說的高,因為律師費是按起訴書標的剩以百分之五右,這樣律師可以掙的多,法院實際支持的賠償款會低很多


林54767586


我工傷9級,治療費用全部報銷,休息期間的工資照發,包括二次治療費用和休息,工資照發費用全報,全部完了以後,又一次性工傷補助2.4萬


上善若水jx


我前年也是工傷十級,賠了十二個月工資,和休息間的工資。總共十五個月吧

是根據你在廠裡的工資來賠的


醉凡塵pk胖瘋小廚


這個問題很簡單明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除了報銷醫療費、護理費等之外你可以領取7個月本人工資(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如果你離職是可以活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標準各地區不一樣,差不多各為3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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