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議衡水一中不錄取老賴子女 一經發現責令退學,你怎麼看?

抱著良心入眠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佈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臥、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處罰:

  1. 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2.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3.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4. 旅遊、度假

  5.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6.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第二條就提到了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所以衡水桃城法院的司法建議有法可依。

未來對老賴的處罰將會越來越細,老賴也會寸步難行!


河北青年報


呵呵 老賴是老賴 孩子是孩子 就是要分開對待麼,不還錢是犯法 剝奪孩子上學的權利就不是犯法麼? 聽起來是個不錯的主意 到仔細想想本來一個部門解決的事兒又拉上學校墊背 學校沒退學生學校就成了背鍋人 ,即便是清退也要各種審核吧中間折騰實在浪費人力物力,萬一老賴的孩子勤奮好學呢?退了有違師徳,更別說離異的孩子,你怎麼判別呢?這種甩鍋給學校的事搞得真缺德

說白了就是法院辦不了的是把學校抓來當刀,我們現在的思維老是停留在處理老賴的面上根本沒想怎麼杜絕,一個綜合性的問題怎麼能如此簡單粗暴的解決?


你不愛的紅茶


國家民眾倡導,“一人當兵全家光榮”,再到奧運運動健兒個人奪金牌我們全國人民都感光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不能只是好的榮光的有利益的全家全家族來分享,大家都享受到那份好處,如果是做消極的違背道德違法的等就不要影響家人,這世界有那麼多好事嗎?

那是否一個家庭出一個人冒死到處詐騙,借貸,偷,搶,殺人放火聚集大量的財富,再通過洗錢,其它途徑轉換,隱秘等手段留給家人使用,平常和家人再不接觸,如果被抓就直接自殺,警察想找他家人,不好意思,家人回覆已失聯多年這事與他們無關,等事情淡後,再逐步起出財富通過做生意等各種手段把這些財富融入自己家,正是死了一個人,富了幾代。多好啊,犯罪後不要影響到家人的發展前途。這觀點對嗎?反對觀點的人,如果不巧這些老賴通過借貸或騙把他們家弄得傾家蕩產,請問他們還會大方說,不要影響這些老賴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優質的發展資源嗎?做到我就相信他們是真正的衛道衛!!!國家限制對社會有惡劣影響的人的相關人接受更優質教育資源有錯嗎?不是還寬鬆的不限制普通的教育資源嗎??


風之聲1998


之前回答了一個類似的問題,我發現很多人對“老賴”的定義並不清楚,所以才會同情心氾濫。

這也不能怪大家,能夠想到“連坐”這個問題的人大都是善良的,善於從人性角度考慮問題的人。


那麼我先把之前的回答粘貼下,讓大家瞭解什麼是老賴。

弄清楚老賴的概念,再看衡水一中的要求是不是感覺就不同了?

老賴是誠信社會的破壞者,是阻礙社會良性發展的絆腳石,對待他們必須要有非常之法。

再說了,不讓老賴的子女上高收費的學校,又不是不讓他們上學校,對比那些被老賴欠錢不還導致無法上學的孩子,老賴的子女真的冤枉嗎?

限制老賴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不是目的,逼迫老賴還款才是初衷。再說了,有錢讓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卻沒錢還款,這不是謬論嗎?

對付那些欠錢不還,有錢不還的老賴,只有時時處處讓其感受到制約,才會令其投鼠忌器。現實中很多老賴自己揹著黑名單,卻想方設法讓子女家人過得很滋潤,倘若只是針對老賴個人,豈不是正中他的下懷?

當然,如何把握好尺度,儘量不要因此耽誤無辜的孩子,這點就需要執行方提前做好調查了。

最後,希望天下再無老賴。


夜雨如書


常言道,“守信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

首先,我認為問題中的描述是比較草率的。提問者提問的是限制老賴的孩子就讀高收費學校是否等同於不給老賴的孩子治病。



我先給大家講一個同樣性質的社會新聞:

【某地一考生考上知名大學,差點因爸爸的失信行為無法被錄取】看到這樣的一個新聞標題,或許很多人會憤怒,認為如此“連坐”行為毫無法制可言。但其實真相是該考生報考的專業是特殊專業,對於相關人的誠信非常重視。而新聞事件中,該考生的爸爸原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此前他曾被強制執行、納入失信名單時,執行法官已明確對他告知失信後果,但當時,他心存僥倖,並未正視。這下立馬還清。



再回到與該新聞性質類似的問題上來,河北衡水法院向轄區內的七所私立中學發出“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的司法建議。



1.但我們首先要明確的是:這並不是剝奪老賴的侄女接受教育的機會,而是限制其就讀高收費學校。

這和剝奪老賴子女作為一個合格公民接受醫療保障的說法是並不等同的。

2.其次我們所要明白的就是老賴到底指哪一類人。

其實相信大部分人對於老賴的概念有一定的模糊。老賴,其實就是被失信執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抱有僥倖心理,有錢卻不還。

3.最後我們再從事件的結果入手。

回答中提到的這位大學生的父親聽到可能會影響兒子錄取結果就立馬還清了已欠20年的債務。

而河北衡水法院提出的這個建議導致已有23名老賴為避免孩子上學受限,主動還款共140餘萬。

從世間的結果來說,我覺得是喜聞樂見的。雖然“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背後看似無情無理,但也是無奈之舉啊!希望該類事件對老賴們能有一個警醒,“ 守信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


首席娛論


有錢不還、有賬賴著,這就是老賴。對於老賴,很多人都恨之入骨,但是卻無計可施。也曾有人做出極端的事件,比如之前就有將老賴“綁架”到私人處所,施加“私刑”,既表達了憤怒,也體現了不滿。最後好像也不了了之。

還有報道稱某地機場將“老賴”的名字顯示於電子屏幕上,“老賴”後來主動聯繫到相關部門表示要馬上還錢,還表示丟不起那人。這不是有錢還嗎?幹嘛賴著不給呢?

雖然“禍不及家人”,但是這起事件也能看出該地區打擊老賴的力度,可以說,他們的子女也是“賴”的受益者,這點總歸沒錯。

法院這麼做並不是加大打擊面,禁止入學的學校也是有邊界的。標準就是學校的收費標準。對於高收費的學校,希望能針對老賴子女的入學進行限制。

對於題主描述的醫療問題,我想這很難界定,所以不能不讓醫院不救老賴的孩子,生命的權力還是優先的,不過可能會限制非必要的醫療待遇,比如說高配置的單間之類。

對於老賴先通過法律處決,之後再在失信名單上做文章,之後再限制他以及家人的活動。徐循漸進,希望有錢的老賴們,為富要仁,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泊圖泊途


對法院的這個決定,我雙手贊成。這個更應該寫入每個地方的規定中,尤其是入學條件中應該強調這一點。


近日衡水桃城法院想境內一些民辦私立高中發出了建議,建議對部分失信人員的子女進行篩查處理,建議指出,對於那些借別人錢不還的信用有問題的人來說,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是受嚴格限制的。


什麼意思呢?老王給大家解讀一下:

首先這些學校都是高收費學校,有的甚至是一年學費20多萬人民幣,孩子讀完整個高中,加上生活費預計要花80萬左右。而很可能這個家庭中的孩子父母欠別人的錢也是高達幾十萬。因此對於這樣家庭來說,既然有能力讓孩子讀這麼昂貴的學校,那麼就有能力還人家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況且是有錢的。


這些老賴真是太可惡,其實我覺得打錢小錢都是錢。我以前就有個同學,典型的老賴。自己在學校到處找人借錢,然後用借來的錢追女朋友。等自己有錢了,也不還錢,而是攢著錢買衣服,出去玩。等別人問他要的時候,他就說再等等。10年前的2000塊錢,到現在都沒還,周圍同學的,幾乎都沒有還,所以這個人還真是老賴到底了。在周圍朋友這邊,他的名聲已經臭了,跟大學女友談朋友期間,同時勾搭別的女人,真是好惡心。


其實就像這樣的老賴,就應該直接在徵信賬戶上記一筆,這樣以後不管幹什麼,都能看出他是一個這樣的人,這讓其他人也不會再受其害了。


老王偵查記



李梅6613


我認為加大懲治老賴的根本是為了讓人誠實守信,建立和諧社會的美德基石–信!而不是激化矛盾,把人一棍子打死。別說老賴的孩子,就是老賴本人也沒有人可以剝奪他的基本權利。我們來逆推一下,假設不讓老賴的孩子上學,把他跟老賴劃在一起會發生什麼?第一,老賴有大把的錢,轉移了,老賴孩子一生衣食無憂,但是沒文化,又不能去上班,只能混跡社會,時間長了,耳濡目染會變成什麼,大家可想而知。第二,老賴的錢不夠孩子一生無憂,那麼一個沒有文化,沒有技術,沒有受過約束,常年混跡社會的人 ,在沒有了經濟來源之後會幹出什麼?會給多少人和家庭帶來新的傷害,細思極恐。這還只是老賴的孩子,一旦老賴有了孫子呢?法律的意義在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個過程是艱辛的,漫長的。限制老賴的孩子,連坐家人這是社會的倒退,要是這樣的話,那還不如徹底點,株連九族,一起還錢算了。反正生老賴的,教育老賴的,跟老賴在一起影響老賴成為老賴的嚴格意義上都有責任。


都看到就放假放假


個人是支持的,但只是相對的支持!不支持完全意義上的不錄取,但支持進行一定程度的減分!大家想想,目前有多少情況下學生可以享受加分,那是為什麼?請問加分的時候獨立考慮了嗎?很多加分條件不也都是因為他人因素嗎?既然有權在某種程度上享受加分,那為什麼就不能反過來有減分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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