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導語:

見多了虧錢的農莊,聊多了虧錢的莊主,慢慢就會發現一些共性問題。

絕大多數失意的莊主,都是兩個極端:

一種是特別有文化,恨不得把自己的莊園搞成展覽館甚至博物館。虧得一塌糊塗時候,仍然一肚抱怨:現在年輕人太沒文化了,這麼好的東西他們咋不喜歡?

另一種是特別沒文化,沒有任何審美和原則,什麼賺錢上什麼。最後項目搞得比廟會還低端,仍然還在琢磨:怎麼能上個網紅項目讓我一夜爆紅?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你手裡的文化,都是“次級”文化

這些年考察時,很多莊主一臉驕傲地說:我這裡是誰誰誰的故里,誰誰誰曾經在這裡住過,這裡有個什麼什麼傳說……,這些能不能挖掘成引爆點?

坦白講,這些都是文化典故,但都不足以打造成為引爆點。原因也很簡單,一個是體量太小,引爆力不足;二個是本地人太熟悉,沒有吸引力;第三是年輕人不喜歡,缺乏時尚感。

事實上,傳統景區發展四十年,稍有姿色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都已被無孔不入的資本和政府開發殆盡。要不然,也不會有地方爭搶“潘金蓮故里”!

所以,當下還未開發的鄉村的文化,都是量級不夠的“次級資源”,都遠遠不足以成為鄉村旅遊的引爆和支撐。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本地人,對本地文化有自豪感,但沒“掏錢慾望”

做旅遊要有文化——這個觀點是傳統景區時代的產物。

傳統的觀光旅遊,奉行的是“看稀罕兒”思維。就像有人打趣的:旅遊就是從自己討厭的地方,到別人討厭的地方去。所以,像大理、麗江、苗寨那種少數民族“異域文化”就非常受歡迎。

同樣道理,草原文化對於南方人,水鄉文化對於北方人,海洋文化對於內地人,大漠文化對於沿海人……,都有相當大的誘惑。

但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大部分是“區域遊”。南昌某個農莊做得再好,也很難吸引上海遊客過去週末遊。上海某個農家樂做得再好,也不太可能吸引武漢市民去吃飯。

區域屬性決定了,本地人對本地文化有極強的自豪感,但也充滿了“漠視”。就像很多鄭州本地人都沒去過少林寺,烏鎮當地人對西柵嗤之以鼻,麗江市民也不會去街頭尋求邂逅……

所以對農旅項目而言,赤裸裸的原汁原味在地文化,如果不加以文創化打造,對本地人並沒有太多“掏錢慾望”。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農耕是文化,動漫也是文化

現在一說文化,立刻想到的就是傳統的農耕文化、民俗文化、古鎮文化等等。

什麼是文化?筆者比較贊同哲學家王東嶽先生的一個定義:文化就是特定歷史條件下,人們為了生活而進行的種種行為的總和。

所以,傳統的鄉村文化、農耕文化、酒文化、陶瓷文化是文化,現代的火車文化、汽車文化、動漫文化,也是文化。

旅遊要有文化支撐——這句話其實沒錯。錯在,我們都把這個文化理解成“傳統文化”,而不是關於現在生活的文化。

實際上,圍繞著動漫文化、汽車文化、火車文化……,可以開發出非常多受年輕人歡迎的文化產品。比如南京火車來斯、常州汽車來斯、上海迪士尼,不都是“有文化支撐的旅遊項目”嗎?

所以,旅遊要有文化支撐,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旅遊要有文化原點。旅遊要圍繞這個原點,針對遊客需求進行延展開發。而不是我們常常進行的,把文化本身當做賣點和引爆點。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年輕人喜歡傳統文化,但不喜歡60後眼中的傳統文化

年輕人不喜歡傳統“文化”嗎?

不,他們很喜歡傳統文化。但他們不喜歡原汁原味的傳統文化,他們不喜歡60後眼中的文化。

這兩年掀起一股國貨熱。相宜本草、老乾媽、馬應龍、李寧都跨界走上紐約服裝週,受到年輕人追捧 可見年輕人並不是盲目崇拜西方文化。

但是,年輕人喜歡的這些東西,都是“新國貨”,是被市場元素改良後的文化,而不是所謂原汁原味的文化。

張藝謀的奧運開模式、G20峰會文藝表演為什麼會被年輕人追捧?就因為他用國際化的抽象手法來詮釋傳統中國文化,而不是生硬地把原汁原味搬上舞臺。

但在大多數莊主眼裡,都把原汁原味、修舊如舊當做最高的文化禮遇。都在用他們的審美極力還原自己兒時的記憶。

文化是不斷髮展演變的,演變就會有時間差,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代溝。當60後審美遇上90後消費,不可避免地,就會產生矛盾的衝突。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文化是上帝,還是遊客是上帝?

現在談農旅,不談點文化,就會顯得很沒文化。事實上,如果談旅遊只談文化,那才是真正的沒文化。

太多專家張口就是“文化是旅遊靈魂”,卻從來不談“什麼是遊客的靈魂”。大家都熱衷於琢磨如何挖掘文化,卻很少有人研究:用戶需要什麼,遊客的痛點是什麼?

1989年的5月6日,鄭州亞細亞商場開業,他們首次提出了“顧客是上帝”的理念。然後30年後,鄉村旅遊行業仍然奉行的是“文化是上帝”,而不是“遊客是上帝”。

把“文化當上帝”,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我們打造的都是 60後70後專家、學者、政府喜歡的“文化項目”,而不是年輕遊客喜歡的“文化項目”。

很贊同一位行業大咖的話:旅遊人要當文化的“使用者”,而不是“使者”。

如果說沒有文化的旅遊是行屍走肉,那麼只有文化的旅遊,就是不會走路的殭屍。

所以,凱撒歸凱撒,上帝歸上帝,商業歸商業。讓我們脫掉“文化”的枷鎖,輕裝上陣。不當唐僧,更不當唐吉坷德。

虧錢的農莊主,要麼“太有文化”,要麼“太沒文化”

最後來個殘酷總結吧:如果你做項目不單是情懷,還想盈利,自己又沒能力做好文創,那麼不妨暫時忘掉“文化”,去背誦這三條鐵律:

1、年輕人喜歡的永遠是對的;

2、孩子喜歡的永遠是對的;

3、如果你認為以上兩條不對,這個行業可能不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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