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女婿可以拒絕嗎?

書伴茶


現在的人為了錢都沒有親情了嗎?如果父母一分錢沒有呢,不是必要給錢嗎?一個女婿哪有你說話的份?


小貓咪199


一點都不出合適嗎?我老媽兄弟姐妹7人,外公家以前在農村,地,牲畜,還有一個啥津貼的,給了大舅舅,城裡給小舅舅買了房,出租車帶證的,女兒沒啥的,進城前幾年和小舅舅在一起,給帶孩子,大家都去看,買肉,買米,買面,買油,給錢,後來身體不好了,就一個孩子家呆一兩個月吧!大家輪流伺候,誰不方便,就其他人多看看,外公外婆生病住院的錢都是6人平攤的,一個姨姨在老家就沒有算,外公前幾年去世了,大舅小舅合夥買的墓地吧!大概3萬!說這麼多其實有幾點

1.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無論父母有沒有給你留下財產,有的人過不了心理那一關。

2.想想你小時候生病了,老人給你記賬讓你長大了還嗎?怎麼老人生病需要錢了就這事那事的呢!?條件允許最好平均分,條件不好,兄弟姐妹都能看得到,適量少給點,親兄弟親姐妹啥都計較就沒有意思了,歸根結底,家庭教育這塊很重要,兄弟姐妹的感情很重要!


Doremi762


這是我親身經歷,岳父三個兒子,兩閨女。小孩大姨岳父活著時就己故了。在1O4國道邊三個兒子一人四間地皮,我和小孩大姨夫啥也沒有。岳父生病我和他大姨夫照樣出錢。怎麼說呢人都有雙層父母,孝順是成正比的。你對她父母好,她不會對你父母差,除非她不是人。我個人認為只要有這個能力,於公於私都必須給。於公法律上兒子,女兒一樣。於私他們也是你父母。


七彩之路2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只能看自己為人處事和經濟條件了。拿我來說吧,我老丈人和老丈母去西安看病,我老婆關了店面陪著去的,一關一星期,,,我妻哥家和小姨子家誰都沒去,看病,住酒店,帶出去逛,一輩子沒坐過飛機,回來的時候又讓坐了一次飛機,前前後後花了4萬多,回來後我妻哥小姨子他們也沒給我一毛錢,全我們出了。。。看在老婆的面子上那我能說什麼,哎!我也是窮人。揣著明白裝糊塗吧。


楓林晚是個好姑娘


01 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有得到父母財產的權利

我國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父母的財產繼承人,所以女兒同樣可以得到父母的財產。

但是如果出於某種情況父母立下遺囑,無論怎樣分配,都應該遵從遺囑而行,哪怕是兒子或女兒都沒有得到遺產,或者是不公平的分配,都不能有任何異議。

像問題中的父親把大部分財產都給了兒子,這是一個明顯的不公平。一方面可能是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女兒的家庭條件要比兒子好。

02 女兒和兒子一樣,同樣具有贍養父親的責任和義務

我國法律規定,親生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和岳母的責任和義務,同樣兒媳也沒有贍養公公和婆婆的責任和義務。

相對於女兒,兒子呆在父母身邊的時間更長,瞻養的機會相對也更多所以多分到一些財產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女兒出嫁外在另組家庭,看望父母和贍養父母的機會相對比兒子要少得多。但是父親得了重病,肯定花費壓力很大。如果父親提出讓女兒和兒子平攤醫藥費,作為女兒應該儘自己的努力去做。如果家庭條件有限,也可以和父親商量斟酌著辦。

03 女婿該不該拒絕?

我國法律規定,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妻子作為女兒,她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女婿不應該阻攔妻子對岳父的贍養,也不應該拒絕妻子承擔岳父的醫藥費。

具體到這個問題中,岳父要求女兒承擔一半的醫藥費,對於女婿來說,可能會感覺到數目有些大。

如果你的家庭條件還不錯,完全有能力去負擔,不妨可以拿出這一半的醫療費用

一方面岳父岳母雖然對自己沒有養育之恩,但是他們辛苦養大的女兒成了自己的妻子。正所謂愛屋及烏,愛自己的妻子,同樣也應該愛她的父母。

另一方面,女婿對岳父的好,妻子也會看在眼中。對待自己的公公婆婆,也會同樣盡到贍養和孝順的義務。

如果自己的家庭條件並不好,完全沒有能力負擔,可以和岳父或者是妻子的兄弟坦言直說。現實擺在那裡,相信他們也不會強人所難。

小結:無論如何,親情為重。不管負擔多少,女婿應該量力而行支持妻子。哪怕負擔很小一部分,也算妻子盡了贍養父親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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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塵一朵蓮


俗話說:人們往往不是失去得太多,而是計較得太多 !此言簡直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鐵律。當然,如果岳父母在分享其財產時女兒女婿也能利益均沾則更完美。由於我國長達2000餘年封建社會重男輕女的觀念存在,子承父業幾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理由,難免會有利益分配時男女有別的差距。我以為,你深愛著自己的妻子,只要不足以影響到你們夫妻和孩子們的家庭生活,又何必在乎為岳父母多付一些醫藥費呢 ?如果你的妻子也願意付出這醫藥費,如果你卻不怎麼願意,豈不是又會影響你夫妻的感情。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家庭和夫妻之間的大事,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營造家庭和夫妻之間的和諧友愛為好。



大千一塵


哈哈哈,世道全亂了。



136七哥


女婿可以拒絕,但女兒不能,儘管這個當爹的做得確實很不厚道。


從法律上說,

1.岳父把財產全給小舅子的行為

由於岳父還健在,所以這屬於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贈與行為

;而且這種贈與行為,一般都是無條件的。既然是贈與行為,贈給誰、給多給少那都是贈與人(岳父)說了算,儘管從道德上來講,這種"重男輕女"的行為對女兒很不公平。

而如果是岳父去世後把財產都留給了兒子,那就不屬於贈與了,而是涉及到"遺囑繼承"的問題了。這樣一來,如果兒子沒有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那就應當少分遺產,甚至無權繼承遺產。同樣,女兒也一樣。

2.撫養與贍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

"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而子女也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所以,題中嶽父生病需要醫藥費時,兒子和女兒都應當履行贍養義務。具體醫藥費的分擔由雙方根據各自經濟條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原則上由所有子女平分(即一人一半),而不能因為岳父對兒子的贈與行為就免去女兒支付醫藥費的贍養義務。

但由於兒子接受了岳父全部財產的贈與,所以在分擔醫藥費時理應多承擔,一人一半對女兒來說就顯失公平了。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贍養義務,僅存在於接受了撫養教育的子女之間。女婿對岳父岳母、兒媳對公婆,是不存在法律上的贍養義務的;這種"贍養義務"的存在,僅僅是因為與女婿與女兒、兒媳與兒子夫妻關係的存在,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協商處理的結果。即:女婿、兒媳"可以"贍養岳父岳母、公婆,但並非"必須"贍養。

3.再說女兒承擔的這一半醫藥費怎麼出

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婚後的收入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處理權。原則上也是一人一半來劃分的,除非夫妻雙方存在婚後財產劃分的書面協議。

所以,此時,儘管醫藥費是由女兒以個人財產來承擔,女婿不必承擔。但女兒的婚後個人財產構成,包括:女兒收入的一半+女婿收入的一半。


綜上,

儘管女婿表面上可以拒絕支付岳父的醫藥費;但實際上,女兒在履行贍養義務,即女兒以"個人財產"來支付醫藥費的時候,這"個人財產"中也有一半是來自女婿的婚後收入。因為,這就是婚姻。



法律人落楓


這個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儘管女兒(你老婆)沒有得到財產,只能說你岳父偏心,重男輕女,有失公允。常常說男女平等,可是在根深蒂固重男輕女思想的作祟下,許多地方老人們思想僵化,沒有與時俱進。情感上說不過去,但是女兒還得承擔贍養義務。

法律上女婿沒有義務必須要贍養岳父,但女兒有義務。除非小家庭經濟各自獨立,否則,拿錢出力還是你家的錢,這也就是間接有義務贍養。


qiaojinming


人的一生能有幾次選擇,在關鍵時刻才考驗你如何看待這個家庭。我相信如果一分不出,咱們的良心肯定是過不去的。為了你的結髮妻子,我們選擇以德報怨真的不丟人。別把親情變作等價交易。我建議多少還是要拿一些,跟你生活的又不是你岳父。不要讓你媳婦兒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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