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186名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2018年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86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滿足下列相關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並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崗位中有學位要求的還需取得同等學位;本《實施方案》及附件所稱“同等學位”指考生報考崗位所用學歷對應學位,下同);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技校、職高、高中(學歷學位需求為中專及以上的崗位未註明“職高、高中”的,僅限中專(中師、技校)及以上學歷,下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非在職畢業生可持有關材料報名;考生資格條件以符合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需求的對應條件為準(如有多個學歷的,不得交叉使用);

2.報考崗位“層級”為“鄉鎮”的,僅限未就業畢業生(非機關(參公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下同);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指定地點服務(含在指定地點服務期已滿並取得服務證的人員,下同)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本《實施方案》及附件中簡稱“四項目人員”,下同),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3年)及以上;

4.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駐黔東南州部隊的隨軍家屬(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的隨軍);

5.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考生(詳見職位表)。其中:招聘少數民族鄉村醫師的需具有執業(或從業)資格證;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部分崗位需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詳見職位表),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筆試環節;

6.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在指定鄉鎮服務的人員。此類人員需在指定鄉鎮範圍內服務滿6個月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2018年8月31日)且仍在崗。此類人員在資格複審環節需提供與服務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均需滿6個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開展的“四項目人員”、“就業見習生”等可按管理權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務地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7.部分崗位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計算時間均截止2018年7月9日及以前,詳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週歲及以上(2000年 7月9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及以下(1982年7月10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報考“層級”為“鄉鎮”崗位的報考者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7年7月10日及以後出生);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及以下(1972年7月10日及以後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下同),並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6.定向到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的2018屆畢業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公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計算時間截止2018年7月9日)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8年8月31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含參加2018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

5.已招考聘用到事業單位試用期(或見習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已招考錄用到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前未徵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

8.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0.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qdn.gzrst.gov.cn/)及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等向社會公佈招聘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佈以各縣(市)指定網站(見附件)為準。報考者應密切關注相關指定網站發佈的有關信息,避免因未及時閱讀公告致使延誤考試。

三、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7月9日9:00至11日17:00期間[特別提醒:根據近年網絡報名情況監測,報名最後一天易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各位考生務必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提前提交報名信息。報名、資格審查期間務必密切關注本人資格審查情況,及時打印《報名表》和繳納報名考試費。]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qdn.gzrst.gov.cn/)”“網上報名系統”(http://bm.gzekao.cn/qdn/webregister/)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於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並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於2018年7月16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於資格複審[特別提醒:資格複審環節必須使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資格複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將再次開放《報名表》打印功能。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並妥善保存,逾期將無法打印]。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繫電話,並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繫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聯繫並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繫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6:00後,將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目”公佈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後,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佈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 2018年7月9日9:00至13日17:00。

1.資格初審由各縣(市)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後48小時內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8年7月1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並已交費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可下載並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供現場資格複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網上資格初審期間由審核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州人事考試中心給予改報;網上資格初審結束後仍未改報的,以及使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並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審核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單位及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後交由州人事考試中心修改。

3.2018年7月11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於2018年7月12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單位)及初審工作人員在2018年7月13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於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納100元考務費[特別提醒:為避免網絡波動影響,各位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後,務必提前繳費]。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並繳費(或辦理報名費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

筆試准考證打印時間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上午9:00期間[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務必提前打印《筆試准考證》並妥善保存]。

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6.少數民族語言測試。部分崗位須先進行報考崗位要求的民族語言(以《職位一覽表》要求的語言為準)測試,測試在筆試前進行,時間由報考單位另行通知(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測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確認為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具備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測試不合格或不參加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辦法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商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7.農村貧困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生可減免考務費。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報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還需出示以下相應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等。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請於2018年7月16日17:00前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縣(市)級人社部門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採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採取筆試和麵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麵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3.部分招聘崗位採取先進行面試(專業測試),後進行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崗位詳見崗位一覽表。此類崗位考試要求仍參照本《實施方案》執行。

部分職位為先面試後筆試,參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內容見職位一覽表。

筆試考試工作由各級人社部門統籌組織實施。

2.筆試考試時間

筆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18年7月28日上午,考試地點為報考單位所在縣(市)。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准考證》,筆試考生須同時持《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現場資格複審

面試(專業測試)前對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採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先進行面試(專業測試),後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面試(專業測試)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考生先進行現場資格複審,現場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現場資格複審工作在各相關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導下開展,資格複審時間、地點請留意各指定網站公告(見附件)。

(一)資格複審對象

現場資格複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進入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對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對象。資格複審對象按下列條件確定:

1.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複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如遇筆試成績名次末位(按進入資格複審名次確定,下同)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對象。

2.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面試(專業測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筆試(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面)試的考生經資格複審合格的可進入下一環節,但:

(1)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節;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按本《實施方案》及《職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1.畢業證(需學位的還需提供同等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複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級主管部門(如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應當註明服務人員基本信息、服務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服務地點及是否同意服務人員參加本次考試等信息,服務期已滿的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且未轉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及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的隨軍文件原件及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少數民族鄉村醫師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有執業(或從業)資格證,並持所在服務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部分崗位還需滿足崗位明確的服務時間限制);

7.定向招聘在指定鄉鎮服務人員崗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與指定服務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均需滿6個月及以上)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開展且現仍在崗的“四項目人員”,“就業見習生”等可按管理權限提供服務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派遣文件及目前仍在崗證明;

8.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要求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9.“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10.報考層級為“縣市”崗位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報名前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11.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如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僅等待證書發放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並同時提供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

在各縣(市)人社部門指導下,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複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複審的部門及複審工作人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經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並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複審遞補在資格複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複審遞補期結束後不再遞補。資格複審遞補期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在各指定網站公告。

考生應關注複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繫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繫而未參加複審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複審結束後,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或筆試人員名單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測試)及綜合成績

(一)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由縣(市)人社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及事項詳見《面試准考證》(《面試准考證》領取時間請關注各指定網站相關公告)。

面試(專業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測試)方式由各縣(市)人社部門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或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准考證》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領取(詳見各指定網站公告)。

(二)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專業測評)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具體折算比例見附件)。即: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所佔比例 + 面試(專業測評)成績×面試所佔比例。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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