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贪小利将2万人民币换欧元 到银行发现是秘鲁币

犯罪嫌疑人朱某、谢某、谭某均居住于湖南省长沙市,三人均曾经因犯诈骗罪被判处过刑罚。

2016年11月,三人合谋进行诈骗,并商定好方案为诈骗小车司机。12月1日,谢某从长沙某汽车站搭乘叶某的车到株洲市,途中谢某故意打电话给谭某,称自己早上在长沙开车撞人了,对方现在医院救治,找谭某帮忙。

谭某约谢某见面,车到目的地后。谢某对叶某说,等办完事再搭叶某的车回程,让叶某等,顺便陪其办事,叶某表示同意。后谢某带着叶某在某茶馆见谭某,当着叶某的面跟谭某说,自己急需用钱,身上有外币欧元,愿以1:5的比率兑换。

谭某则故意称有熟人在银行,遂打电话给假冒银行行长的朱某。并表示为让谢某相信,谭某请叶某陪其去见朱某,后带着叶某在某银行门口与朱某见面。谭某拿所谓欧元给朱某确认,朱某表示确系欧元,且可以1:7的比率兑换人民币,自己可以帮忙兑换,当日可办。

回茶馆途中谭某与叶某商量,不告知谢某银行的兑换比率,从而赚取差价二人平分。叶某表示同意。二人回到茶馆告知谢某可以帮忙兑换,但需由谭某代为兑换,谢某假装不肯,称要亲自去银行兑换。

于是谭某将叶某拉至一旁,称不能让谢某得知真实汇率,不如二人凑钱先将谢某手中欧元换了,再拿去银行换。

2016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朱某、谢某、谭某在长沙被抓获归案。后经查实,三人用于诈骗的“欧元”系秘鲁币,但已不流通。

谭某假装打电话凑钱,叶某的妻子则汇款2万给叶某。期间谭某谎称自己的钱未到账,先找地方吃饭,这时依照约定,朱某故意打电话催促再不来银行自己要下班了,当日不能再办。于是谭某跟叶某说,不如你先换你的两万。于是叶某将2万给谢某,换得一沓“欧元”。

谭某又让叶某赶快去银行找周行长(朱某)兑换,叶某去银行时,谢某和谭某趁机离开,朱某早已支配好车接应。三人回到长沙。

叶某至银行得知并无朱某此人。再回到原处,未见谢某和谭某,方知被骗。至某银行询问手中换来的是否为欧元,表示不是,遂报案。

三人因涉嫌诈骗罪,2017年1月18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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