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603989 證券簡稱:艾華集團 公告編號:2018-079

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

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18年3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2018年4月12日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一年以內,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5億元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適時購買安全性高、有保本約定的銀行、證券公司或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理財產品。理財產品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內該項資金額度可滾動使用。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分別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8-020號及2018-024號公告。

2018年8月31日,公司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簽訂了理財產品認購協議,使用閒置募集資金7,000萬元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本次公告購買理財產品情況詳細內容如下:

一、理財產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結構性存款產品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認購金額:7,000萬元

產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動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額*[2.53%]*產品存續天數/365

產品期限:182天

投資起始日:2018年8月31日

投資到期日:2019年3月1日

關聯關係說明:公司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無關聯關係。

二、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風險控制放在首位,對理財產品投資嚴格把關,謹慎決策,本次公司

選擇的產品為未超過十二個月的保本理財產品。在理財期間,公司將與產品發行方保持緊密聯繫,跟蹤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

三、對公司的影響

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保證公司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募投項目正常實施進度。公司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保本型理財,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1,500萬元。

特此公告。

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

證券代碼:603989 證券簡稱:艾華集團 公告編號:2018-080

轉債代碼:113504 轉債簡稱:艾華轉債

轉股代碼:191504 轉股簡稱:艾華轉股

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艾華轉債”開始轉股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可轉債轉股代碼:191504

● 轉股簡稱:艾華轉股

● 轉股價格:21.73元/股

● 轉股期起止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日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湖

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 2350號),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華集團”或者“公司”)於2018年3月2日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6.91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艾華轉債”),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6年。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8]34號文同意,公司6.91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18年3月23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艾華轉債”,債券代碼“113504”。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以及《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發行的“艾華轉債”自2018年9月10日起可轉換為公司A股普通股。

二、艾華轉債轉股的相關條款

(一)發行規模:人民幣6.91億元;

(二)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債券期限:艾華轉債存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8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

(五)轉股期起止日期:自2018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日;

(六)轉股價格:初始轉股價格為人民幣36.59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人民幣21.73元/股。如艾華轉債存續期內轉股價格根據《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發生調整,則按照當時生效的轉股價格進行轉股。

三、轉股申報的有關事項

(一)轉股代碼和簡稱

轉股代碼:191504

轉股簡稱:艾華轉股

(二)轉股申報程序

1、轉股申報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2、持有人可以將自己賬戶內的艾華轉債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公司A股普通股;

3、可轉債轉股申報單位為手,一手為1,000元面額,轉換成股份的最小單位為一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併計算轉股數量。轉股時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債部分,公司將於轉股申報日的次一個交易日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現金兌付;

4、可轉債轉股申報方向為賣出,價格為100元,轉股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單;

5、可轉債買賣申報優先於轉股申報。對於超出當日清算後可轉債餘額的申報,按實際可轉債數量(即當日餘額)計算轉換股份。

(三)轉股申報時間

艾華轉債持有人可在轉股期內(即2018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日)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時間申報轉股,但下述時間除外:

1、艾華轉債停止交易前的艾華轉債停牌時間;

2、公司股票停牌時間;

3、按照有關規定,公司申請停止轉股的期間。

(四)艾華轉債的凍結及註銷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轉股申請確認有效後,將記減(凍結並註銷)艾華轉債持有人的轉債餘額,同時記增艾華轉債持有人相應的公司A股普通股數額,完成變更登記。

(五)艾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權益

當日買進的艾華轉債當日可申請轉股。艾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可於轉股申報後次一個交易日上市流通。本次艾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享有與原股份同等的權益。

(六)轉股過程中的有關稅費

艾華轉債轉股過程中如發生有關稅費,由艾華轉債持有人自行負擔。

(七)轉股年度利益的歸屬

艾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可轉債的發行首日,即2018年3月2日。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A股普通股的艾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調整

(一)初始轉股價格和最新轉股價格

艾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人民幣36.59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人民幣21.73元/股。

2018年6月28日,公司實施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及中國證監會關於可轉債發行的有關規定,在本次艾華轉債發行之後,當公司出現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艾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時,艾華轉債的轉股價格將相應進行調整。因此,自2018年6月28日起,艾華轉債轉股價格由36.59元/股調整為27.53元/股。

因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0%,觸發公司《募集說明書》規定的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件。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向下修正“艾華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開了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向下修正“艾華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轉股價格修正為21.73元/股。

(二)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艾華轉債的存續期內,若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艾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則轉股價格相應調整。具體的轉股價格調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為調整後轉股價,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的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艾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艾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艾華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三)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條件與修正幅度

在艾華轉債的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艾華轉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審議上述方案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互聯網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五、艾華轉債的贖回條款

(一)到期贖回條款

在艾華轉債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06%(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艾華轉債。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艾華轉債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艾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艾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六、艾華轉債的回售條款

(一)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艾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70%時,艾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艾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艾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艾華轉債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艾華轉債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艾華轉債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二)附加回售條款

若本次艾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且該變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艾華轉債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艾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艾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艾華轉債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艾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七、其他

投資者如需瞭解艾華轉債的相關條款,請查閱公司於2018年2月28日刊載於《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的《湖南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及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說明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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