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HR一定要你把还没有用完的调休假休完,这个现象普遍吗?怎么解释?

职场高见


正规公司的HR确实会在离职前做好员工考勤,与员工确定好最后工作日、未休完的假期,并且确认最后的工资。

拿我自己上次离职来举例子。我是2月中旬提出的离职,提前30天,所以我跟公司先确定了离职日期,是3月15日。

接下来HR就会跟我核算之前的加班、该年度应有的年假等,用于测算我离职前还应该有多少假期。经过测算,我的加班可以换调休假2天,折算到最后工作日的年假也有2天。这4天的时间,我可以休假,也可以折算成工资。

如果选休假,那么我虽然最后工作日是3月15日,但是我实际上班的最后一天就可以是3月11日,公司计算工资的时候,仍然会算到3月15日。

如果想折算成工资,换句话说,就是我不想早离开公司,我的最后工作日和实际上班的最后一天,仍然是到3月15日,那4天假期,公司会折成4天的工资,一起在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支付给我。

这种做法其实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也是劳动法中有规定的。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以给员工安排调休的形式予以补偿。

当然也不排除有公司不愿额外支付工资,希望你按假期休掉的,这个就看双方的协商了。能友好协商的尽量还是尽量友好协商,让双方都尽可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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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让你在离职前把没有用完的调休假休完,这个现象很普遍。

因为没休完的假,按规定等你在职的最后一天还没休完,会折算成钱发给你。这对公司来说是一个额外的成本支出。

假期折算成钱,对公司来说很花钱,对员工来说很值钱

1、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2、在工作日加班: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工资;

3、在休息日加班: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4、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本人小时工资标准300%工资。

你在休息日加班2天,这样算下来,把假期折算成钱,就要有4天工资。公司岂不亏了?明明你休假2天就可以一分钱不出啊。

换做你是公司老板,你也会让员工在离职前赶紧把假休完的。

HR怕你在离职前不但没把假期休完,考勤也没核对清楚

几乎100%公司都有规定,员工在离职前,上级领导和HR都有义务让员工把该休完的假休完。

因为这个时候员工要离职了,换句话来说,都要走了,很多东西都不用顾忌了。平时要忍着的,这下也不忍了。

所以HR在员工离职前特别小心,会一再提醒员工,核对考勤、剩余假期和做好工作交接。

如工作实在很忙,交接也需要花时间,实在休不完,可以跟上级领导、HR协商,把离职日期延后(最后工作日期不变),或者是把假期折算成工资。

有些岗位可能就是特别忙,就算提出离职后,也实在没办法休假。

这种情况,就要员工主动与上级经理沟通:

1、最后的工作日期不变,把离职日期延后。最后几天就是休假。

2、把假期折算成工资。

有部分企业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实在没法在离职前把假期休完的,申请审批后,可以折算成工资。

HR通常是会与上级经理确认,考勤和休假等情况的。所以作为要离职的员工,一定要主动积极沟通,并注意保护自己。

除了剩余假期之外,考勤、工作交接和平时的工作沟通,准备离职的员工也要特别注意。

比如考勤核对,假期核对,最后工作日确认。这是在离职前必须确认好的,要上级经理和HR一同签字确认才有效。

比如离职证明,最后一天一定要在公司拿到,看完没问题再走。有问题要回来修改和盖章,是非常麻烦的。

比如工作交接,一定要以邮件证明,或者交接清单签名,最好是两个都有。这事就怕你走了之后,有什么纰漏,安全为上。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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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橘猫


这个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但是比较极端,一种是很想让你休的,另一种是很不想让你休的。

先说说第一种,为什么会想让你休?难道他们不会觉得你都要离职了,不让你上班还给你发工资,这样他们会吃亏吗?这样的企业一般都是大企业,规章制度比较完善,比较在意自己的企业荣誉,也不差这一点钱,但是他们比较在意的事劳动仲裁或者员工去诉讼,如果你离职后到劳动局举报他们不给发加班费,将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事情会一个看一个,今天他告他得利,明天我告我也有收获,形成恶性循环,而且影响企业荣誉,公信度等等。

再说说第二种,为什么不想让你休,这就比较简单了,只是因为觉得你即将离职,不会给公司在创造什么价值,你上班都不想给你发工资,更何况是不上班,这时候要是再给你算休假工资,岂不是太吃亏了。



茶余饭后free


离职和入职经历很多了,一般hr都会这样,其实对个人也没什么坏处,比方说你还有五天年假,8个小时加班,那么直接都给你休掉6天,本来你离职日期是月底最后一天,那么把未休的假休掉以后,其实你只用上班到24号,最后工作日会给你算到30日。公司未来也少风险,个人也可以提前找工作或做其他安排


V小五爱吃肉V


正在情况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HR来说,这样他也好做考勤。

根据《劳动法》的规范,员工加班的话是需要支付加班费或是进行调休的,你这些调休没休完,按规定公司让你加班,要嘛给加班费要嘛调休。

但是,公司选择给员工调休,你也接受了这种方式,那么不可能让公司再把这些调休未休完的折算成工资发给你吧。

这样做公司肯定不肯的,为了考勤好做,也为了规避一些不必要的劳务争议,HR让你把调休假休完,也是很正常的,目的就是上面说的。

当然,如果你跟公司商量,把这些假日换成工资,并且公司也愿意的话,那就不需要休完了。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要是公司不肯的话,建议还是赶紧休完比较好。

你刚好可以利用这些假去面试新公司,这样也省得因为请假被扣钱的事情发生,何况这种假期不休白不休。


老茶说事


怕你离开后引起不必要的隐患,比如说去仲裁没有休假也没有给你薪酬补偿。


爱慕初心


为什么我之前的公司的调休和年假如果离职前未休完自动过期[捂脸]


y七夜


合理,怕你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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