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 三问《西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西宁市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西宁实际,制定了《西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配套出台了《西宁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西宁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西宁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等八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初步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1+8配套政策体系。在此从三个角度解读《措施》中的主要举措,展现西宁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全面思考和有力举措。

如何让行政效率更高?

优化提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阳光政务,实行办理事项、收费标准、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全公开。进一步精简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实行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办理、一站服务”整体效能。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每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出办事频率高和最迫切需要“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建立完善窗口办事指南和事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代理代办、邮寄送达等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核心,对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清理整合,并按要求接入全省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除传统缴税方式外,加强POS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逐步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不断扩大网上办税服务覆盖面;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降税费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等10个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手续。充分利用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其他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平台办理,严格执行“一项一码”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网上审批和在线监管,提高审批效率。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取消前置条件中重复要求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与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一并进行审查,在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时不再重复提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阶段不再重复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或供地协议、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将进入并联审批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

如何深化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是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证”全部分离出去。结合实际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

继续规范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国家、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坚决制止多头收费、违规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全面梳理落实各项政策。在全面梳理落实国家、省上已出台的各项支持产业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西宁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西宁市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西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

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除法定公告、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办理各类登记时限从国家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查询、注销登记为即时办结。对涉及企业改制、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以及需要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如何让西宁更具经济吸引力?

大力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吸引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逐步扩大基金规模;以“双创”示范基地为平台,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立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实行容缺办理。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限期办结。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开放。对外商投资项目申报、核准、备案、审批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申报、限时办结”。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提高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健全“一站式”和“大客服”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供水报装手续限时简单工程17个工作日完成、复杂工程20个工作日完成。取消普通高压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按照国家办电时限要求办理客户报装,低压居民7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2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完成。实现燃气从报装申请到制卡通气全过程23个工作日完成(不含施工时间和用户资料准备时间)。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56个工作日。

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经营稳定、前景良好的借款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鼓励融资、担保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并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健全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形成政商之间良性互动的营商环境。严格执行省市已出台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争议投诉回访协调解决机制。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宣传监督环境。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合理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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