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緩刑一年已有二個月,現在還沒有收到去司法機關報到,是什麼情況?

熙熙3670


根據你的描述,這是出現了社區矯正罪犯漏管的情況了。

首先要明白我們國家對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四類罪犯要進行社區矯正。也就是在居住地社區服刑,接受當地司法局的監管教育。被判緩刑後法院會告知罪犯去當地司法局報道,再去居住地司法所報道,納入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去報道,司法局也沒尋找,造成了社區矯正罪犯無人監管,這就是漏管,是很嚴重的問題。這裡對緩刑犯漏管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由於法院沒有告知,罪犯沒有去報道,那麼責任在法院。

二是法院告知後,罪犯自己沒去,其實應該主動去的,那麼責任在罪犯,超過一個月,是可以收監執行的。

不管哪種情況,都要儘快聯繫當地司法局司法所,去報道納入管理,這樣還是樂檬不收監執行的。不能自己在家裡等,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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