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的官職都是怎麼劃分的?

我們都知道,明朝朱元璋在建國後軍隊制度實行衛所兵制,幾個府為一個防區,設衛,叫衛指揮使司,衛的主官為指揮使,指揮使是正三品的武官。

那麼衛所之上又是什麼機構?

明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的官職都是怎麼劃分的?

朱元璋在起義之初是親自全盤指揮軍事,所以設立大都督府負責一切大小軍政,在建立明朝以後,隨著兵部的成立,這樣就將原來由大部督府掌管的武官任免、考績、廕襲、軍隊的訓練、後勤給養、軍丁軍戶管理等軍事行政工作劃歸兵部掌管,大都督府僅保留統率全國軍隊的職權。

隨著政權的穩固,大都督府的歷史使命也隨之結束,朱元璋隨後改組大都督府,將大都督府分設為前、後、中、左、右五軍都督府,就這樣大都督府一分為五。

明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的官職都是怎麼劃分的?

明朝的最高軍事機構就變成了五軍都督府,這五軍都督府互不統轄,分別與兵部直接聯繫工作,而統一奏請皇帝裁定。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別統率全國各都司、衛、所,不得隨便變動。

五軍都督府之下便是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司屬於行省三司之一,“三司”就是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三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軍事,三司互不統屬,各對中央負責。

明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的官職都是怎麼劃分的?

都指揮使司負責管理所轄區內衛所,以及與軍事有關的各項事務,是地方平時最高軍事領導機構,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的軍區,都指揮使司隸屬於中央的五軍都督府,並聽命於兵部。各省都司之外,明朝在邊防要地則單設都司。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1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2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4人,正三品。

明朝共置有21個都司、行都司,都司下設衛指揮使司、千戶所、百戶所。“凡衛所皆隸都司,而都司又分隸五軍都督府”,衛以下設千戶所、百戶所,所的主官為千戶、百戶。一個衛的兵數大抵以五千六百人,一個千戶所的兵數大約為一千一百二十人,一個百戶所的兵數大約為一百十二人。一個百戶所有總旗二人,各轄五十人,小旗十人,各轄十人。

明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的官職都是怎麼劃分的?

衛所軍及官世襲,僅五軍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襲,為流官,由世職衛所官及武舉選授。衛所軍及官屬軍籍,攜帶家屬,世居一地,並代代相傳,基本上不再變動。

後期,明朝的衛所兵制因邊患的日益加劇而改變,特別是明王朝的周邊地區,臨時性的調兵遣將逐漸變成常規制度,總兵官取代原來都指揮使的地位,成為地方最高武職官員。明營兵制與衛所制官職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總兵、副總兵由公侯伯等勳臣及都督等官充任,參將、遊擊多由都指揮使等官充任,守備、把總則由衛指揮及千、百戶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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