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他人“好意”,稀裡糊塗擔保

近日,韋某打開塵封已久的房門,回到了自己位於福建省廈門市的家。

四年前,一場虛假官司使韋某的房產被查封,直到檢察機關介入,才查明事實還原真相,韋某的房屋也失而復得。

一紙申訴材料的出現

2017年3月,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接到一份申訴材料。申訴人韋某稱,她的丈夫傅某為已經死亡的陳某擔保94.9萬元借款,是債權人付某串通丈夫做的假擔保,請求檢察院依法監督。

該院初步審查後,對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傅某2014年因涉嫌非法經營被警方立案偵查,2015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借條上有擔保人傅某的簽名,要確認擔保的真假,需要進行筆跡鑑定。如果筆跡是真實的,還要查明是在陳某生前所籤還是死後補籤。這些基本內容查清後才能作出判斷。”辦案檢察官說。

一個炮製的假擔保

檢察官的調查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調閱法院訴訟案件卷宗,進行筆跡鑑定;查詢銀行往來憑證,分析視頻資料;詢問相關當事人,向正在監獄服刑的傅某瞭解事情經過。

隨著調查的深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借條上擔保人的簽名,是傅某在陳某死後籤的。

那麼,傅某為何要替亡者擔保?

“這都是付某為了保住債權,精心炮製的一份假擔保。”辦案檢察官說。原來,2012年8月,陳某以資金週轉為由向付某借款94.9萬元,並出具借條。不巧的是,陳某於當年12月因病去世。付某不甘心借出的錢就這麼打了水漂,一心想著如何要回這筆錢。

陳某借錢時,付某曾要求傅某作為擔保人,但被拒絕了。一年後發生的一件事,讓付某看到了機會。2014年1月,傅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羈押。付某認為,只要讓傅某為陳某擔保,錢就能拿回來。

為讓傅某自願在借條上簽字擔保,付某通過傅某的律師張某(另案處理)到看守所做傅某的思想工作:“與其財產被法院沒收,還不如把財產轉移到付某名下,等你服完刑出來,還可以照顧你……”

一番思想動員後,傅某同意簽字,但他叫律師讓付某對自己的承諾錄個視頻為證。

2014年3月11日,張某攜帶付某錄製好的視頻和借條到看守所,傅某在借條的擔保人一欄上簽字,落款時間為2012年8月。

2014年4月9日,付某依據這張借條向龍巖市新羅區法院起訴,法院支持了他的訴訟請求,付某依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傅某在廈門的房產。

一份維護公正的抗訴書

當房產被法院查封時,韋某驚呆了。她認為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不會揹著她給別人提供擔保。為此,她報了案,公安機關受理調查後作不立案處理。無奈,韋某向新羅區檢察院申訴,並控告付某偽造證據搞虛假訴訟,請求檢察機關予以監督。

經過調查,該院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2017年11月,付某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以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在揭穿付某虛假訴訟真相後,2017年10月,新羅區檢察院向龍巖市檢察院提請抗訴,認為原審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已查明是偽造的,判決有誤,應予糾正。龍巖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後,該市中級法院發回原審法院重審。今年5月9日,法院重審後作出判決,駁回付某要求傅某返還借款94.9萬元並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

判決後,韋某向法院申請解除被查封的房產。於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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