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继母如今离世,再婚时继母女儿已结婚,继母之女提出遗产继承,她有继承权吗?

木头头头人


母亲2011离世,父亲2013年再婚,2015年购入二手房,2019年继母离世。

继母离世,自然产生遗产继承问题。

从问题描述来看,父亲再婚时,继母的女儿已经结婚生子,没有共同生活,双方并未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目前双方在继承问题上,也是就这套房产存在争议。因为目前是继承其母亲的遗产问题,与是否形成继父母没有关系。

继母再婚时,你们也已经成年,并未形成具有抚养的继母与继子女关系,所以你们没有权利继承继母的遗产。同样,继母的子女也无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对于房产的权属,最直接的便是产权登记情况。若是房屋产权登记在继母及父亲名下,那该房产则当然属于继母与父亲的共同财产,继母与父亲每个人原则上各享有一半的份额。继母离世,没有遗嘱,则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父母、子女)。这样的话,你父亲可以享有四分之三份额,继母的女儿享有四分之一份额。

若产权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因为房产是在婚后购买,所以原则上该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分割。若登记在单方名下,并且能够提供证据购房的款项是来自于个人的婚前财产,那该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叶律师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继女是有继承权的,最起码她可以继承属于她母亲的那一部分财产。

题目中你父亲婚前有20万财产,婚后花24万买了房产,这一部分就是属于继承时引起争议的的部分。很明显,继女也是要求继承这部分的。

首先,20万财产是你说的是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证据表明,或者没有公正的话,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讲事实根据的,口说无凭是没有用的。

如果你想证明这20万元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的话,你必须找出确凿的证据来才可以。


至于你父亲婚后买的这处房产,如果没有公证或者继母没有遗嘱的话,它毫无疑问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各占一半,也就是说,这处房产,你的父亲只能拥有1/2的权利,另外1/2是属于你继母的。继女有继承她母亲房产的权利,所以房产的一半,她还是有相应的继承权。

对1/2的房产,你继母的父母如果健在的话也是有继承权的,还有你的父亲以及她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所以我认为继女是对于房产有继承权的!


凡眼看红楼


继母之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取决于她有没有对继父尽到扶养义务。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定继承的有关问题,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如题所述,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再婚时,该女子的女儿已经结婚成家。也就是说,男女再婚时,女方女儿已经至少年满20周岁,早已过了需要被抚养的年龄。因此,男方对于这个继女,不可能再尽到抚养义务。当然,继父不能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并不意味着继女不能反过来对继父尽到赡养义务。毕竟,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善良人士,对自己的继父母“视如己出”,愿意尽心尽力地为他们养老送终,而法律也没有禁止这种善行。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些情形存在,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则他们相互之间享有对方遗产的继承权。对于这里的扶养关系,应当解释为广义上的“抚养关系”和“赡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他们相互之间就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因此,只要继女对继父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她就享有继父财产的继承权,这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冰焰


1、系争的房子是再婚后,购入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共同共有,父亲和继母各占1/2.

2、继母去世,无遗嘱,继母的女儿是继母的婚生子女,对继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3、继母的遗产范围是什么?这个应该是本案的关键点。20万财产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如想要证明系争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需要提供房产资金来源的情况,确权。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的一半份额,就是继母的遗产。

法律规定:

1、《继承法》第十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继父、继母与继子女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京云房产律师团


本不懂法,胡诌几句。

老先生13年再婚,15年购房,婚前二十万,购房二十四万。综上若属实,需婚前二十万证明,购房四万加四万的升值属于继承范围,这四万属夫妻共有,也就是说两人各一半,继承顺序,子女父母、、、、,。

再有一疑惑,夫妻一方故去,另一方健在,法律上允许继承遗产吗?

再婚继子女在法律上视为孑女。你是否也可分继母的遗产?


用户驭手


你父亲与你继母婚后的财产分别有以下三类:

1、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2、你继母的个人财产

3、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共同财产

若你继母没有遗嘱,也没有其它特别约定,则你继母的遗产由她的个人财产+与你父亲共同财产的一半所构成。

若你父亲与继母再婚时,他俩双方的孩子都已年满18岁,那么你继母的遗产将由你父亲、你继母的孩子、你继母的父母共同继承。


乐呵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法院应该会判定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没啥问题的。婚前财产公证一般应是实物,不动产类的,银行存款类的能否归纳为婚前财产,这个不清楚。因为毕竟婚后是要过日子花钱的。如果存款作为婚前财产的话,那还能过日子吗?我个人认为法院会判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女儿依法享受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不会游泳的鱼753


继母的女儿主张继母的继承权没有问题,因为母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且抚养权归父亲一方而消失,所以继母的女儿和你的父亲都属于继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虽然继母的女儿有继承权,但是也只能继承属于继母名下的财产,房产虽然属于婚后购买,但并不是婚后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出资情况以及房产登记情况。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且购买房产的出资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就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与继母无关,继母的女儿也就没有继承权。

继母的遗产如何分配,毕竟父亲与继母共同生活6年之久,肯定是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半大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的一半属于父亲,另一半由父亲与继母的女儿共同继承。


东友律师团


单纯讲继承权的话,如果继母在世时没有明确解除母女关系,或者说列遗嘱时将女儿的继承关系排除在外,那么她的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这个没有任何争议,这和她成没成家,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无关,这是血亲决定的。

法律只讲证据和事实,而不是靠推测和自以为。所以在说,在这个继承事件当中,有几个关键的事实问题必须搞的一清二楚。

一是最核心的一点。房子的产权属于谁,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如何?如果房产证是两人的名字,双方又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全部出资,那么财产分配方案就是一比一,女儿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任意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在买房时出资比例,那么房产分割将按比例分配。

二是父亲和继母再婚前的财产公证问题。你说父亲有20万元的财产,如果没有公证或者其它材料支撑的话,是不具备效力的,嘴说无凭,需要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父亲婚前的存储信息、和继母的交流信息中对存款有所体现,能够充分体现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难办了,继母女儿也可以说自己母亲再婚前有20万啊,反正是说呗。

三是继母的婚前财产情况。如果继母的女儿能够提供母亲的婚前财产情况,那么在母亲去世之后,是可以主张继承部分财产的。

总之,在继母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她女儿是有权享有继承权的,这个谁都不能剥夺。


元芳有看法


房子,继母的女儿能继承继母名下的房产的一半,约占整套房份额的25%。

房子为父亲再婚后购入,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默认为父亲和继母共有,继母拥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权。继母过世后,她的配偶和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各得继母名下房产份额的一半,即整套房的1/4 ,因此继母的女儿得1/4,父亲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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