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中老年人實行有償婚姻,女方到男方家是保姆又是夫妻,和就過不和分,你怎麼看?

會火A


這個叫陪床保姆,叫老年有償夫妻感覺還蠻高大上的,看了新聞上說暗訪保姆市場,不陪床的,兩千工資,陪床的,三千。就這多。別想心事亂敲詐,今天找老頭要點。明天扯個理由要錢。家裡老公孩子都管不管。別找藉口鬧事。

一般來說找保姆的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什麼。中介介紹是幹部,聽起來蠻有修養文化的。人家要找的都是五十歲左右的。年紀大了人家還不要。

更有的人還說找三四十歲的。估計都是些老頭的想象。

男的本來就比女的活的短。能有錢找保姆的更是稀少。這個行業競爭還蠻激烈的。

孔子做春秋之筆,只寫事,不評價。所以我就把事情寫了下來。是非對錯由您來說。

感覺現在的社會啊。需要的是道德約束和教育。





大鈴鐺307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這句話用在這裡挺合適,中老年人這種情況都是單身,要麼離異,要麼喪偶,男方有經濟能力,為減輕兒女負擔,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出錢僱個身體好的中年婦女,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

經過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兩個人有了夫妻之實,不領結婚證、不辦結婚儀式,這樣挺好的,不觸犯道德底線,不違反國家法律,關係親密了,相互有個伴,照料起來更加方便周到。

這是各取所需的一種方式,男方花錢買到了服務,女方做事得到了報酬,感情上相互慰籍,沒有財產糾葛,沒有家庭矛盾,因為各自需求,所以相互尊重。這種事實婚姻要比實際婚姻要實惠的多,兒女也放心,不用擔心將來的財產歸屬,不用擔心老人被虐待。

這是特殊年齡段、特殊狀況下的特殊存在,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當然,也有個別老而不尊的人,藉此玩弄異性,以種種藉口頻繁換人,以達到滿足私慾的目的,但畢竟是少數,這種方式的進步意義還是應該給予肯定。


曲阜星


關如這個應該是一個很好的事情,也給兒女減輕了壓力和負旦,兒女們能埔下身子專心的工作,另外也給中老年們增加了歡樂,從各方面來講確實是一個好事情,如果兩個人有緣還能結合一起,現在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也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關如這個事情一般的情況男的經濟情況是不錯的,而女方相對來說家裡的條件是不行的,開始做保母為由,慢慢的兩個人常在一起也就有了感情,愛情的種子開始發芽,但是直得注意的是,有相當一部分人不是為兩個人的感情,也純純是為對方的錢財才結合的,不管怎樣中老年關如找保母以後成為老婆我看是一件好的事情,應該支持。


老驥伏櫪


這種現象並不少見,特別是在農村更為普遍,中老年結合的半路夫妻,不領證的甚至要比領證的數量還要多,老來夫妻,本身就是搭夥過日子,相互之間有個照應,加之以前也沒有那種意識。不辦結婚證,對男女雙方而言都留有後路,處得來就繼續下去,處不來分開時也沒有太多的牽絆,個人物品一收拾拿起包說走就走。

結婚證意味著責任,意味著婚姻生活的嚴肅性,是受法律保護和約束的,如果雙方一旦不和,就會涉及很多問題。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財產的分割問題,因為老來夫妻,雙方都會有自己的原生家庭和子女,都有自己的財產,而再婚之後,等到某一方百年之時,就會涉及最為敏感的財產安置問題。但是老兩口過日子,哪能分得那麼清呢?尤其在一起的時間越長,就越難分得清,這就給未來的財產繼承留下了很大的危機伏筆。

很多子女之所以反對父母再婚,無外乎兩個原因,一個是自己做兒女的臉面問題,再一個就是未來的財產繼承問題。如果沒有結婚,那麼在雙方百年之後,誰的就是誰的,處理起來相對就簡單一些。另外,這裡面還有一個心理的原因,不扯證,意味著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對於不同意婚姻的兒女來講,也是一種妥協和讓步。


元芳有看法


當你老了,或孤獨時,就明白。別指手畫腳談大道理,老人的苦,你不懂。


小魚的世界


有些地方中老人實行有償夫妻,女人到男方家又是保姆又是老婆,和就過不和就分。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有的保姆還明碼標價,幹一樣多少錢,要陪床多加1千元。其實老年人只要沒有什麼大病,身體還健康女人才願意陪他睡,老年人這方面功能肯定也不很強,有的也就是隻有摸摸的本事。要有用次數間隔時間也比較長。其實男人只要還有一口氣都會好色。有個老男人喜歡的女人陪在他身邊,還是更有利於老人的身心健康,多花點錢也值班,這叫"人生苦短,及時行樂。死了也不後悔。當然還是要自己掌握,要順其自然,不要去拼命,我們這裡有個和我同齡的人,他近六十歲老婆去逝了。他餓猴樣,不停的換臨時老婆,不到二年就把自己的身體給搞垮了,已去逝幾年了。所以老年人在這方面還是要節制,雙用保姆用得好還是會使老年人延年益壽,利用得不好可能會縮短壽命。

事實上,如果老年人請個異性保姆子女沒在身邊,他們兩願意住在一起已經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事。只要老人過得舒服,我們旁人沒有必要去多加議論。老年人能找到這樣的保姆也是一種緣份,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同樣要雙方對上眼,要雙方同意。跟找老婆的差別不大,要有差別是不結婚,一方去逝後,另一方回原單位,不增加子女的負擔,不參加遺產繼承。


陳作發123


度殘年,了餘生。沒有什麼正確不正確,怎麼舒服就怎麼來這是老年人最希望的,我們尤其是兒女不要試圖去改變他而是去適應他。尤其是70幾歲的老年人,身體機能不斷下降,一些最基本功能都在慢慢失去,和判了10年有期徒刑隨時執行死刑幾乎一樣,說不上哪一天一病不起就撒手人寰。還有必要按照我們給的方式過完最後這些天嗎?我們需要對老年人做的就是他們不能完成的我們來幫助完成就可以了。其他的就隨他意吧。


金海岸上的老船長


人生的旅途只剩了歸期,人生闆闆手指也所剩無幾了。我覺得那些中老年人來講,已經對生活太熟悉了,已經對生活領悟的道理太到位了。所以說對於他們來講,人生的真諦就是歸途的這一段行程要暢快淋漓的痛快生活。所以說中老年人如果選擇再婚的話,完全不再像年輕人那樣條條框框儀式感都非常強的想法了。

我們東北可能過了50多歲的男人和女人,對於結婚這件事情看的不是像年輕人的嘛,有神聖啊,在他們的眼裡只不過是想找一個陪伴自己的人,只不過是想在一起搭夥過日子。所以說,這些中老年婦女一般都想找一些能夠給自己安全感的男人。有的婦女把自己的條件降低一點,也要找那些自己有養老保險的,有醫保的,而且家裡沒什麼負擔的老人過日子,即使這些老人沒有給自己什麼財產,但是隻要是能給自己安穩的生活保障。我想這些老太太老阿姨都會選擇這樣的男人。因為畢竟對人生的路看的很透徹,對未來感覺到已經走上了結束的道路,所以說也不是那麼太在意。


在我們這座城市裡,中老年人再婚的狀態也就是那種不登記,然後兩個人租房子或是住在男方的家裡。兩個人雖然沒有法律的保護,但是這個男人必須要遵守丈夫的規則,那就是自己的退休金,要拿出一大部分來供兩個人來花銷。要儘量的滿足兩個人的日常生活。這樣的話才有女人願意嫁這樣的老爺子,這種婚姻是老年人的那種無奈的選擇,因為他們也孤單鬱悶,因為他們也想要一種人的陪伴。所以我說,中老年女人在乎你是保姆這說法也不是太過分,最起碼也有這方面的內容嗎。


伊春美食美客


這種情況應該說各個地方都存在。據我所知,大部分老人都是各自喪偶,而且大部分開始時都是男方請女保姆,然後男女雙方相處得好,彼此認可對方(也可以說是雙方有了感情),最後就住到了一起。由於男女雙方都是喪偶,也可以說是單身,所以他們住到一起是不違法的,在道德層面也沒有什麼不妥。同時,雙方不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合法夫妻,在日後的財產繼承上避免了很多麻煩。也給極個別目的不純,以繼承財產為目的的人堵住了漏洞。更重要的是,雙方子女對這種情況比老人再婚的接受程度高很多,請老年人能夠幸福的度過晚年。我們小區就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說是一個感人的例子。


鄰居金伯當年70歲了,老伴過世幾年了,雖然三個子女都很孝順,但金伯卻不願意跟子女一起住。雖然他的身體當時還很不錯,但畢竟是古稀之年的人,他的子女就給他請了一個保姆朱阿姨。朱阿姨當年見過50歲,老公因病離世,雖然家境還過得去,但兒媳婦不待見她,兒子又怕老婆不敢為她說話,所以就出來保姆。朱阿姨來到金伯家不到三個月,兩個人就相見恨晚住到了一起。朱阿姨也是老實本分之人,為了讓金伯的子女放心,還簽了一份放棄繼承金伯財產的聲明。金伯的子女見到自己的父親在朱阿姨的悉心照顧下,整個人都精神煥發,自然就沒有什麼意見。而朱阿姨的兒子見母親過得開心,當然也沒有意見。時間過得很快,今年5月份,80多歲的金伯因病離世了。朱阿姨也信守當年的承諾,在辦理完金伯的喪事後,準備離開金的家(房子)。


然而,金伯的三個子女對朱阿姨也產生了感情,或者說他們都感激她對自己父親的悉心照顧和陪伴。而且知道朱阿姨由於兒媳婦不待見,離開後可以說沒有安身之地。以是他們都決定挽留朱阿姨不要離開,不但讓她繼續住在自己父親的房子裡,而且還說,雖然兩個老人沒有名分,但他們都把她當作親人,要為她養老送終。朱阿姨最後也在金伯三個子女的真誠挽留下,繼續住在金伯的家裡。


綜上所述,各自喪偶的老年人,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住到一起,不領結婚可以省去很多麻煩,而老人又可以彼此關愛和照顧,幸福的度過自己的晚年,應該說是一件好事,應該得到社會的支持和認可都對!


彤彤雅說


保姆與夫妻是兩碼事,保姆掙錢是幹家務,照料生活起居。而非陪床提貢性服務。什麼叫做合則分,不合則離,那是侮辱保姆職業的無稽之談。當然如果保姆是單身情況下,照料老人其間,雙方都感覺不錯,產生情愫,發生了關係,兒女是不應干涉的,也無權干涉老人的自由。否則就是為老不尊,如強行發生關係,則屬強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意是既使願意在一起,也須辦理結婚證。避免閒言碎語,還可對今後家庭糾分有憑證。依照法律武器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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