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道德無能為力時,法律能不能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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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一段視頻引發了人們熱議,視頻中一女子在過斑馬線,幾秒後被一輛紅色出租車撞倒,出租車駕車逃逸,期間多輛汽車和多名行人路過,無人將其扶起,1分鐘後,倒地女子遭到另一輛汽車二次碾壓,車上駕駛員下車查看情況,女子已經身亡。

當道德無能為力時,法律能不能挺身而出?

6月7日晚22時河南駐馬店警方稱,視頻中事件發生於2017年4月21日19時54分許,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兩涉事司機已經到案。

當道德無能為力時,法律能不能挺身而出?

每一次的“見死不救”都會引發網絡上一場集體討論,可是這樣的事兒還是一再發生,刺痛著每個人的神經。有網友甚至發出疑問:“最關心的永遠是網友,最冷漠的永遠是路人,不知道是網友不出門,還是路人不上網。”


道德的約束在此顯得蒼白無力。網絡上人人都知道“見死不救”是不對的,而現實中,路人的冷漠卻真實得可怕。當道德無能為力的時候,法律能不能挺身而出?


見死不救構成犯罪嗎?

我國《刑法》中並沒有與“見死不救”相對應的罪名。見死不救是不是犯罪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在刑法理論中,有一種不作為形式的犯罪,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因此,見死不救若構成犯罪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行為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這包括: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救助義務);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醫生對病人的救助行為);由行為人先行的行為而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於危險狀態所產生的義務(把人撞傷了,就有把人送到醫院救治的義務)等。

第二: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於某種原因而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構成犯罪的不作為。

第三: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行人對出現危險的他人負有法定的救助義務,白衣女子的死亡系第一輛車的撞擊和第二輛車的二次碾壓造成的,因此,白衣女子的死亡與過路行人的見死不救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路人的見死不救是不構成犯罪的。


國外法律對見死不救怎麼判


德國:可判處一年監禁

德國刑法規定,見死不救者可判處一年監禁或課以罰款。例如發生交通事故,路人都應當保護現場,防止再度發生事故,都應該呼叫救護服務,並且儘可能搶救傷者。


某位德國某大公司經理趕時間,在開會的路上看到一起車禍,他下車察看並在報警後離開。不幸的是,等警察趕到,車內一名女子已死亡。法醫報告表明,該女子是因遭駕駛臺擠壓而死,如果當時那位經理及時幫助該女子,她就有生還的希望。最終,這位經理被以不作為以及非故意殺人罪被刑事及民事起訴,入獄兩年並罰款。


法國:5年監禁並扣50萬法郎罰金

《法國刑法典》規定,任何人對處於危險中的他人,能夠個人採取行動,或者能喚起救助行動,且對其本人或第三人均無危險,而故意放棄救助的,處5年監禁並扣50萬法郎罰金。


美國明尼蘇達州:不打“911”算疏忽罪

美國明尼蘇達州將“見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當事人在現場而不給予合理的救助,以犯罪論處。還有一些州規定,發現陌生人受傷時,如果不打“911”電話,可能構成疏忽罪。


不過,如果一個人沒有受過專門訓練,原則上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輕易動手,但必須要打急救電話。


塞爾維亞:不救助致人死亡可判處8年徒刑

塞爾維亞法律規定,見死不救者(例如交通事故中)可處一年徒刑。如果受傷者因路人見死不救而死亡,相關的人會被判處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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