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為什麼要纏足,真是一種摧殘?

歷史思想家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總的來說是一種摧殘,古人們以纏腳為榮,大致有以下三大兩大原因:

首先在文化審美方面,古人們向來認為女性的美應該體現在 “陰柔”的一面,即較小、柔弱、嫻靜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線等等。從文人騷客留下許多詩賦,也可看出古人們偏愛小巧的腳,比如: “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落步輕”、 “翩若驚鴻,婉若游龍,彷彿兮若輕雲之蔽月 ,飄搖兮若流風之迴雪”、 “腳小能遮三分醜” 、 “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等等全都闡釋了古人們在審美上以“腳小”為美,古代女性要博得古代男性的喜愛,自然腳是不能大的,由此便有了“纏足”的盛行。

其次裹腳限制女性的活動範圍,有利於古代男性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以使女性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佔其貞操的目的。據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另外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也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再而古代文人們不僅愛好以妓女的小腳鞋玩“行酒”遊戲,而且喜歡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如“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等等。文人們對小腳的讚美,帶歪了那個時代的女性,助長了纏足陋習之流行。 

纏足對於絕大部分的女性來說確實是一種摧殘,因為纏足的過程是劇痛難忍的,纏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而且減少了女性從事舞蹈和體育運動的積極性、妨礙了女子正常參加社會工作、阻擾了女子的社交活動,同時裹足的女子因行動不便只能困在家裡,沒有謀生本領,變得孤陋寡聞,只能將希望寄託在丈夫身上,從而使得古代女子的社會地位愈加低下。

但是在那個以小腳為美的古代社會里,一些長相醜陋又沒有什麼能力的女子,依靠一雙小腳不僅能夠嫁出去,而且往往能夠覓得較好的夫婿,這又是另一番談論了。



己亥雜詩


說起女人裹小腳,我真的是印象深刻,因為我的外婆就是一個小腳老太太,作為一個典型的傳統中國女人,她生了十一個孩子,前面的三個因為沒有經驗夭折了,後來再生的前三個是請保姆帶大的,再後來孩子越來越多,就大的帶小的,不用那麼精心,反而都活了下來。

  

  我的母親是所有孩子當中最小的一個,當初母親出生時,外婆因為受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對母親並不怎麼在意,可是外公卻非常喜歡母親,後來簡直要要把她寵上了天,所以母親竟成了所有孩子當中最受寵的一個。

  記得小時侯因為父母工作忙,曾有一段時間把我放在外婆家裡寄養,那時有好幾個表兄妹們都生活在外婆家,現在回想起來,那真是一段快樂的時光。

  外婆做飯的手藝非常好,常會給我們做一些小點心,大家爭搶著吃,家裡每天都充滿了笑聲。到了晚上,幾個小孩子最開心的就是聽外婆給我們講故事。外婆雖然沒有讀過什麼書,但是她的肚子裡卻有講不完的故事,多數都是一些鬼怪故事。我們雖然害怕,卻總在外婆講完一個故事後央求她再講一個,許多美好的時光都在外婆的故事中度過。

  

  外婆還有一手絕活——剪紙,她剪紙從不需要畫紙樣,拿起剪子隨手一剪就是一個漂亮的鳳凰、鮮花、各種各樣的小動物,我們也學著剪,最後不過是剪的亂七八糟的一堆廢紙而已。

  發生在外婆身上的事多的講也講不完,但最有特色的是她的一雙小腳,我們曾饒有興致地觀察過她的小腳,那時實在想不明白,好好的腳趾是如何彎曲到那種程度?為什麼我們的腳都是四四方方的,而外婆的腳卻是尖尖的。

  她的腳那麼小,只能自己做鞋穿,外面的商店裡根本買不到。七八歲的孩子都可以穿得下外婆的鞋子,有時淘氣起來常常穿著她的鞋到處跑,就算被外婆罵一頓也樂此不彼。

  外婆對於自己的小腳並沒有表現出過多的報怨,當年外公從河北跑到東北做生意,外婆就是靠這一雙小腳獨自一人來到東北找到外公,兩個人靠著自己的雙手在那片黑土地上生根發芽,還生下了許多子女。現在這些孫男弟女們又飄散在各處,過著屬於自己的生活。

  

  記得我曾很好奇地問外婆,為什麼她的腳是這個樣子,這樣不會痛嗎?那個年代的人似乎對痛的理解和我們不一樣,她只是淡淡地說“怎麼會不痛呢”,我又問她“為什麼一定要裹腳呢?”她也只是回答“女人哪有不裹腳的,不裹腳會被人看不起的”。

  我國的纏足始於南北朝時期

  據說最初女人纏足是從南北朝時期開始,起初是一些在宮廷裡跳舞的女子為了使自己看起來更加嬌柔輕盈,才把腳裹的像粽子一般。這種做法只在宮廷中盛行,沒有在民間廣為流傳。

  

  到了北宋神宗時期,纏足竟成了女子的一種美德,這也符合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傳統,女人的腳變小了,行動起來不方便,自然只能待在家裡,做一個規規矩矩的女子,如果有哪家的女子不纏足,那真是嫁不出去的。

  纏足是把腳裹成畸形的樣子

  裹腳是生生把女人的骨骼弄成畸形的樣子,卻美其名曰“三寸金蓮”,沒有了活動能力的女人們,只能把生存依附在男人身上,一切都聽從男人的安排。千百年我國的傳統婦女們受這種思想的束縛,只能依靠男人過活,男人就是女人的天,離開了男人,女人將毫無生存的能力,只能做一棵藤蔓,纏繞在男人身上。

  

  纏足的風俗直到上個世紀四五十年代才在中國大地上被徹底消除,我的阿姨們倖免於難,沒有受到纏足風俗的迫害,最終能夠擁有一又正常人的腳。解放了雙腳,女人們的思想也得到了解放,現在的女人們可以主宰自己的命運,女人可以撐起半邊天,甚至有的女人為自己撐起了整片天空,終於能做一個思想、經濟、人格各方面都獨立的女人,過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歡樂頌歡樂GO


中國古代流傳了千百年來的文化陋習,體現了父權社會對女性的壓迫。

不過,也許很多人會感到奇怪,為什麼古代中國人會喜歡女性的“三寸金蓮”,那種畸形的小腳有什麼值得欣賞的?這背後其實是牽涉到了審美問題,也涉及到了不同時代,人們對於“美”的不同追求。

究竟什麼是“美”:從古至今沒有統一答案,但是“美”是隨時代變遷的

在具體闡述“三寸金蓮”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一下人們對“美“的看法。

什麼是“美”,這是一個哲學問題。在哲學分支之下的美學研究裡面,從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到當代哲學家,人們給出了無數關於“美”的定義。比如美是和諧,美是“格式塔”(一種完形結構)等等。

但是,人們不能否認的是,“美”是隨著時代變遷而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女性是被要求不能裸露脖子和大腿的,在那個時代,“腿”被認為是一個粗俗的詞彙(就跟現在男的在馬路上光膀子一樣不雅),上層婦女甚至必須要用“肢體”這個詞來指代腿。

這跟現在夏天,滿大街美腿相比,簡直無法想象。

相比較而言,反而那個時代男性比較開放。比如著名的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他就喜歡穿著高跟鞋,絲襪,盡情展現身體之美。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美”在不同時代,是有不同認知的。

“三寸金蓮”的起源:眾說紛紜,有人甚至認為可以上溯到妲己

下面,我們就來說說“三寸金蓮”。

關於“三寸金蓮”的起源,在歷史上有很多種說法。根據學者的研究,關於纏足最早的記載,起源於宋代學者張邦基,在《墨莊漫錄》中寫到:“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


三國故事


大家好,我是歷史創作人,我瞭解過很多歷史資料,古代女人纏足,有多種說法,有的說是纏足走路姿勢好看,有的說是纏足的人賢惠,小家碧玉,古代女人是很少出門的,醫學說是生孩子後有助分娩。

纏足是中國古代漢族女性的一種陋習,明末至清朝時期開始在普通女性間流行,並逐漸演變成摧殘女性的一種陋習,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試纏

纏足的年齡要在5.6歲的時候,越早越好,把女孩把腳放在熱水盆裡,將雙腳洗乾淨,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儘量朝腳心拗扭,腳趾間撒上明礬粉,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要兩個月左右才換一次。

二試緊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腳趾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腳能忍受的痛為準,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試緊的時間也須要一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摺,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三裹尖

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裡,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久而久知就是大家所說的“三寸金蓮”之腳,但這個過程是十分痛苦的。

大家身邊奶奶一輩的人應該還有很多纏足的吧,有的或見過的可以交流一下。


歷史文明錄


一,纏足起源

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明代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小至三寸。三寸有多大呢?就像是普通人手掌那麼大。

到了清代,不論貧富貴賤,平民百姓也紛紛纏足,同時,不同的聲音開始響起。

二,纏足原因

古人"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腳小走起路來,如弱柳扶風,婀娜多姿,好看。以此為衡量標準,腳小好嫁人。

這就如同”楚王好細腰”一個道理,楚國的士大夫們為了細腰,每天都只吃一頓飯,餓得頭昏眼花,站都站不起來。坐在席子上的人要站起來。

因清朝道光崇尚節約,曹振鏞經常穿打了補丁的褲子,道光很高興,給了他四個大字:“恭儉惟德!”官員們上朝也穿帶補丁的衣服。

古人希望女人被禁錮在家庭裡,不拋頭露面。腳小就行動不便,那麼就滿足了這一需求。甚至還有把腳纏到更小,進進出出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很受歡迎。

我過世的姥姥和奶奶都是纏過足的,她們大約是1910年左右生人,姥姥的腳纏得小,就像是三寸金蓮;而奶奶的腳則纏得比較另類。

那時,女人出嫁一下轎,別人首先要看女人的腳。反之,就會說,“呀,那麼大的腳呀!”如果看到誰的腳很小

三,纏足對女性影響

古代女人纏足對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主要是那種鑽心的痛。

奶奶由於纏足,腳疼了一輩子。她的腳除了大拇指之外,其他四個腳趾頭都被折斷墊在腳下。走路時間長了就疼,而且下面還長了腳墊與雞眼。

而且平時奶奶要經常用熱水泡腳,把腳下面的硬皮用剪刀剪下來。

四,現代人不纏足

現代人為什麼不纏足?因為我們不受那些陋習的影響,社會在進步。

母親到了古稀之年,腳很大。

但是,當代的女性,由於對美的追求,女性愛穿高跟鞋

現在年過不惑的我,早已和高跟鞋說拜拜了

有著一雙大腳,我由著心性與大家一起爬山涉水,徜徉在祖國的大好河山裡。


歷史問答人


在現代人看來,裹腳布是又臭又長,尤其是老太婆的裹腳布。但這代表不了古人的審美觀,正所謂時代不同,審美觀也各異。三寸金蓮在古代就代表女性美。

在古代,一個女子即使長的貌若天仙、皓齒蛾眉,但只要綺羅裙下是雙大腳,那便會大煞風景,頂多只能算個普通女子。若談婚論嫁,很難有男子會看上她。

但如若女子的三寸金蓮纏裹得好,即便是相貌平庸、身材臃腫,那也會受到男子的百般好評,從而得到更多男子的追求。這種審美心理源於古代的傳統思想。

古代以女子之足纖小為美的觀念一直存在,小腳不僅代表女子的美妙,還是女子尊貴的一種象徵。這種觀念使得有纖足的女子志滿意得而大腳女子極為自卑。

古代男子對三寸金蓮極為痴迷,在他們心中,三寸金蓮要勝過女子的容貌和身材。男子們在喝酒時,都喜歡將酒杯放在蓮鞋中喝,這種遊戲被稱為“蓮足杯”。

成型後的三寸金蓮,腳背會高高弓起,而腳心處則形成一條深深的肉溝。

三寸金蓮在古代有“香鉤”、“步步生蓮花”之美譽,小腳營造出了一種特別的“女性美”。

這種審美心理其實暗含了一種兩性意識,清代文人給出了男子喜歡三寸金蓮的原因

清末,遠赴海外的留學生都會帶著愛人的“蓮鞋”,一有空閒便會欣賞。三寸金蓮還能帶給男子安全感,由於小腳的行動不便,可有效避免女子的紅杏出牆。

正如清末學者辜鴻銘所說,三寸金蓮之妙,正與洋婦高跟鞋的作用一樣。他在書中描述道,女子纏足之後的走路方式,能使臀部變得肥碩,從而增加美觀度。

最終使得男女房事也會變得樂趣無窮,辜鴻銘對三寸金蓮的看法,代表了當時大多數士人的觀點。辜鴻銘從不避諱自己的審美,他將妻子的小腳視為興奮劑。

纏足時代的女子,喜歡將自制的羅襪和弓鞋贈給情郎,其中以蓮鞋最重。古代男子喜歡觀看女子洗足,一雙小腳“漫家郎膝上”,是“最鉤春興最消愁”的。

纏足時代的青樓,風塵女子也會纏足,加上客人愛蓮,於是風月場中出現了種種特別景象。風塵女子出局時,由於腳小難行,或乘小轎,或由龜奴揹負而行。

風塵女子的纏足,自然也是為了滿足男子的審美需求。因為這種特殊的審美觀,明正德年間到民國時期,山西等地出現賽腳會,優勝者的丈夫會滿臉喜慶氣。

除此之外,還有種種玩蓮遊戲。關平奪印是讓新娘站著,抬起一腳讓新郎跪地捧住,此時新娘問下跪何人,新郎答曰小將關平。又問來此作甚,答前來奪印。


讀歷史就是讀人心


毫無疑問這是對女性的摧殘,是男權變態審美,是對女人生理和心理的雙重禁錮

小時候看電視劇,裡面的女性,一遇到壞人就跑,一跑就一定摔跤,電視機面前的我們總是很多問號。後來才知道,因為她們纏足,別說是跑了,就是走路,都是艱難的。

什麼是纏足呢,就是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等骨骼定型了,再把布拆下來,有的甚至終生都纏著布。

畸形到什麼程度呢?“三寸金蓮”大家應該都聽說過,那麼三寸是多大呢,就是大概10cm,換成現在的鞋碼,就是22碼(38碼的我默默地看了看自己的腳,暗自慶幸生活在自由的新時代。)。

除了身體的畸形,對於女性的心理,也是很大的摧殘。裹了小腳之後,女性基本上只能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更加地與外界隔離,她們沒有辦法像男性那樣接觸到先進的思想,被男性奴化。

既然纏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為什麼在封建社會,甚至是近代都十分盛行?因為女性沒有地位,是從屬於男性的,男性有這種病態審美,女性再痛苦,都要滿足男性。

這種病態審美,主要因為大男子主義,女性“弱柳扶風”“翩若蛟龍”,讓他們產生一種保護欲和優越感,還有就是那方面的神秘感。

纏足的女性,一般都是家庭條件還不錯的,因為家庭條件差的,連裹腳布都買不起(這可不是誇張,以前的窮人是真窮)。況且,窮人家的女孩子從小就要幫父母幹活的,纏足的話,是沒辦法乾重活的,所以,纏足是不可能的。(所以,穿越到古代,你想成為有錢家的小姐,還是窮人家的女兒?)

“露出馬腳”這個成語大家都知道 ,是個貶義詞,和“露出狐狸尾巴”是一個意思。那麼“馬腳”,民間有個故事,說是,朱元璋的妻子馬氏,就有一雙大腳。因為大腳在封建社會不被人看得起,所以“馬腳”便成了貶義。當然了,這個故事,真實性還有待考證,不過也能看得出,大腳在以前,是被人嘲笑的。


無名氏論史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

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

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

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看歷史和中醫養生


纏足很痛苦,把你的腳趾生生掰斷,你說這殘不殘忍?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於現代人的我來說,我實在是理解不了這種審美。

為什麼在中國裹腳會流行呢?大致有兩個原因。

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據,李後主認為小腳女人好看,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

二、這是男權社會的一種象徵,女子之所以裹小腳,完全是因為男人喜歡女子裹小腳後走路的姿態,步步蓮花、婀娜多姿,古人視之為美。

反正說來說去,都是因為古時候的男人喜歡,滿足他們的心裡需求,但是裹腳對於女性來說卻是一種很大的傷害。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實在是對當時的女性太不友好了。

後來纏足被廢除,正式廢除的時間是1912年3月1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命令全國勸禁裹腳,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


努力的露露


中國女子纏足之風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說法不一,較常見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以後,此風從宮內傳向宮外——有些人認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到了明代,女子纏足的風氣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在纏足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身體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裸露雙足的,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說:“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說。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後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果成了。

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數百年。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纏小腳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民間諺語說:“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一般從四五歲開始,歷經三四年時間,到七八歲時才能初具模樣。纏足前先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除拇指外的四個腳趾強行向腳底彎曲,讓腳趾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用以燥溼、殺蟲、解毒。但仍然有許多女孩子的腳還是化膿流血,難以站立,只能長期爬行。經過如此較長時間的一番折騰,腳就會被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整個腳的長度就會被極大的縮小了。可以想像得來,健全完美的腳被強行地扭曲成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那種疼痛必定是徹骨入髓、銘諸肺腑的。可見,諺語所說的“流眼淚一缸”絕不是隨意的誇張。

其一、是封建社會扭曲了的畸形審美觀念所致。在封建社會,宮廷和官場是社會風氣的濫觴。由於皇帝和官員認為小腳是美麗的,愚昧的民間也就視小腳為美,乃至把小腳喚作“三寸金蓮”。在當時的人看來,小腳就是“女性美”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個女子的長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超過了三寸),就會被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人們完全把摧殘人體、行動不便拋在一邊,認為纏小的腳小巧玲瓏,精緻美觀,能夠賞心悅目,而小腳女人走起路來搖搖晃晃,如風擺柳,又煞是好看。這樣一種審美觀真讓人無法理解!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

其二、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傳統習俗的產物。從孔子“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的高論開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不良傳統一直延續著。一旦把女子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會大受制約,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牆靠壁。這樣一來,不僅讓“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也讓“男強女弱”成了鐵定事實,女性如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的舉動,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唯有忍氣吞聲,聽任擺佈。這完全是父權制社會對女性施行的壓迫和控制。這種壓迫和控制也確實收到了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女性被摧殘的小腳竟然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併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試想,這種遊戲除了讓人噁心,就是痛恨。

其三、酸腐文人的推波助瀾。上面說到的以妓女的小腳鞋玩“行酒”遊戲,大多數系文人的嗜好。由此可見文人低俗之一斑。不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他們不嫌毫時不惜筆墨地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劣為樂事,以下作為榮幸,惟恐不能將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曾自詡為“香蓮博士”,寫成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地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分別進行仔細地品味和讚賞。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絢居然因此而會名聲大振!由此可見,酸腐文人的無恥和卑劣也為小腳風氣的延續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琺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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