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律师辩护应该是追求正义还是追求官司打赢?

NG枭雄


律师的使命是为社团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与官司输赢无关。但是,确有一些律师通过公关和钻法律空子等非法手段为服务对象赢得不该赢的官司。


小李阿中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当然应该追求公平正义。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

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主要有七方面业务,题主所说的"律师辩护",正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

在刑亊案件中,律师无论是接受委托,或者是指定,亦或是自诉案件的代理人,担任辩护人,都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只要律师依法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无论官司是输还是赢,都是好律师。原因很简单,案件本身的性质、事实,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走向。而人民法院只是代表法律,代表人民、代表正义,宣布了最终的审判结果。

当然,现实中确有极少数律师,为了个人名利,片面追求胜诉率,甚至不惜弄虚做假,违反法律,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最终断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李梅6613


追求公平与正义,是律师职业生涯永恒的主题!

在我国很多法制工作者与律师职业人都在为我国法制建设在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律师作为法制建设一份子,绝不能放弃对正义地不懈追求。为实现正义而呐喊,为抵制非正义而抗争,是律师的天职和使命。律师为实现这种天职和使命而作出了不懈努力,应当受到社会各界理解和尊重。

作为一个职业律师人,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1.熟练掌握我国法律法规知识,以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公正执法,履行职责。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维护诉求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社会法制体系的合法权益。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律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是维护我国法制建设体系的基础。

至于一些人认为律师以“利益主导”,是指的是以金钱为核心的利益驱使,而在我看来,律师在解决温饱的同时,更应为我国社会的民主与法治、为国家的进步与文明谋取最大的利益。

因此,追求公平与正义,是律师职业的永恒主题。


w风继续吹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同时是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律师追求正义与打赢官司是不矛盾的。追求正义是律师的终极目标,打赢官司是律师近期利益。

首先,律师必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国家之所以设置律师职业,就是因为法律的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是相对于国家机器的弱势者,这个时候就要需要一个人来帮助当事人维护他的权益不受侵害,这个人就是律师。法律赋予律师调查与辩护的权利。从另外一个角度调查核实相关案件的事实,为当事人减轻或无罪进行辩护,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这种辩护也是减少冤假错案的出现最好的举措。从这个方面来说,律师制度设置是维护法律正确的实施,也是保证法律公平与人间的正义最好办法。不管是杀人犯,还是强奸犯,他们都有应该被保护的权益,不会因他所犯下累累罪恶,就将这些权利予以剥夺,因为这也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律师就是他们的守护者。若是没有律师这个角色,可能他们的权益就会收到损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对公平正义的破坏。对他们的进行公平正义惩处,也是维护法律的权威。

其次,律师必须追求公平正义。律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所赋予的,而不是人设的虚假的非法的权益。有的律师为了得到当事人的支持或得到更多官司,不管不顾地满足当事人不合法的要求,就是律师将这些权益向法院请求保护,但因法律没有赋予,也不会给予保护。所以,律师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去维护当事人权益,否则不但不能打赢官司,还会更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最终会造成双输的结果。

因此,律师追求正义与打赢官司是相统一的。


梁波332


从律师的角度当然要尽为维护客户的利益,帮助金主打赢了官司,这是律师的职业所致,与道德无关。

有的律师左右缝缘,贪得无厌,道貌岸然,狼子野心,吃完原告吃被告,全然不顾原告之痛,置客户利益于不顾,这样的律师对国家,对法律都是污渎,应该早日清出律师队伍!


王三新新


律师辩护主要是应用于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在转型时期,律师辩护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诉讼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以及我国刑事诉讼与国际接轨有重大意义,律师辩护也称为辩护制度的根基。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要狠狠抓住案件要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像、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责,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协调控辩审三方的诉讼功能,从而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进程。

因此说,律师辩护是追求正义,不是简简单单的追求官司打赢。


西岭白鹭


应该追求胜诉,而且控辩双方都应该求胜。抛开胜负谈正义的律师都是骗子。

一是求胜是控辩的基本立场和职业道德。律师和检察官一样,都要充分陈述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意见。如果律师坚持正义,那么嫌疑人的权益谁来保证?如张扣扣案,事实非常清楚,但律师必须尽力辩护。如果律师坚持正义,那么法律的正义就不能申张。

二是律师的角色决定,必须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是说律师可以不择手段,而是在法律的尺度和律师的操守内,必须给委托人提供最优的法律服务。即使是法律援助,也要尽力,否则有违职业道德。

最后建议,如果遇到一个满口仁义道德,满口煽情的律师,尽量离他远点。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职业,而且是能够直接影响一个人,以及一个家庭的职业。专业律师会把坚守放在内心,而不是满世界卖情怀。他们面对的法官检察官也都是专业的。你听起来很煽情很热闹的话,可能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甚至给法官检察官带来坏印象。裁判权和自由裁量权在别人手中的时候,一个老练的谈判家远优于愤青。


小周3520


律师,法理上来讲,律师应当为正义辩护。可是现实中,律师是为委托方辩护的。

律师与委托方是服务雇佣关系,受委托方聘请,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委托方做有利辩护。



夏日清风与冬日暖阳


这个问题中所述两者其实并不是对立的两面,而是可以相互兼容共存的。

不要机械的看待问题!

首先要讲的是,社会上对律师的看法其实是有误解的,律师和古代的“讼棍”是不同的。

律师的工作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建议的!

其目的更多的是为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理合法的途径内,得到最好的保护和伸张!

大家要知道一点,我国律师的行为是有着高于日常行为的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的。这个行业是规范、有序的。

所以不要轻信一些人陈旧的揣测。律师真的没那么大能耐!


其次,为什么说追求正义和追求官司打赢二者相互兼容共存的呢?

这就得解释一下,普通人和司法案件中的“正义”可能存在着理解上的差异。

此处的正义却是在司法过程中出现的,其更多指的是司法公平的体现。

因为普罗大众的正义观念是来自日常生活经验,有些时候有着比较浓重的情绪色彩在里头。

比如: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但是,在一些情境下(例如:未成年人杀人),为了保证司法公平,他就无法实现“杀人偿命”这样的结果!

面对这样的结果,难道你要说司法不公?律师收黑钱,丧尽天良?

司法的公正是有法律作为最终依据的!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也是被写进了我国宪法中的。

而且在当今社会中,很多案子的输赢其实并不是简单地就看法院的审判的输赢来评判的。双赢、多赢的局面,才是大多数人的追求!


综上,律师的追求是——

在不违反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打赢官司。

崎途的书房,持续为大家分享好书,我是一名知识的传播者!


崎途的书房


这个问题毫无半点商量的空间,肯定是要追求正义。不然天理何在?公理何存?公平正义从何谈起?如果只顾打赢官司,那末势必会导致罔顾事实,黑白颠倒,甚至栽脏污陷。其结果是玷污了法律,抑制了正气,助长了歪风,也就没有了人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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