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地方立法這兩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簡稱《立法法》)的規定和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決定,2016年,開封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開封市人民政府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兩年來,我市結合地方實際,先後制定了《開封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開封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以及《開封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兩年來,為什麼開封要率先制定這3部地方性法規?兩年來,立法權給城市發展帶來了哪些紅利,為開封帶來什麼改變?有了立法權,開封又是如何立“良法”後謀“善治”,推動開封又好又快發展的?

一部部法規相繼出臺

隨著公開徵集開封市2019年地方立法建議項目的公告在媒體上發佈,我市社會各界人士紛紛踴躍參與,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提交立法建議項目,為我市更好行使地方立法權奠定了良好基礎。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的加速,城市管理、環境保護面臨越來越多的問題,地方對立法權的需求也越來越大。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決定提出,賦予全國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作為設區市,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申報第一批設區的市立法權。2015年7月30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正式賦予南陽、焦作、平頂山、開封等8市地方立法權。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和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決定,2016年,開封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開封市人民政府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

獲得地方立法權,面對如何用好地方立法權這一重大課題,市人大常委會鮮明地提出了立法方針——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

佔道經營屢管屢現,私搭亂建屢禁不止,新改擴建風格無序……長期以來,這些城市管理中的難題困擾著開封的城市發展,也嚴重影響了八朝古都的形象,讓生活在其中的開封市民深感痛心和無奈。究其問題的根本,就在於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如何儘快有效改善這一現狀,是開封市民心中多年來的迫切願望。發展大局所需、群眾迫切期盼,這兩項重要的考量標準,使得市容環境的選題從眾多的立法選題中脫穎而出,成為開封市首部地方性法規的立法首選。

立法選題決定了,如何制定出一部高質量的法規呢?這是獲得地方立法權後,市人大常委會必須直面的問題。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依法立法、學立法、民主立法,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歷經10月有餘,前後十幾次修改完善,《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終於經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第十七次會議兩次審議通過。在2016年7月29日閉幕的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該條例獲得全票贊成,順利通過審批,標誌著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規——《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正式誕生。開封市民期盼的美麗、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有了自己的法規支撐和保障。

水是生命之源,水資源保護是一個不容輕視的話題。開封市市區的主要飲用水取自黃河水,位於黃河開封段南岸的黑崗口和柳園口原水取水口,原水提升泵站及沉沙池,黑池、柳池蓄水池及其引水、輸水渠道是開封市市區的地表飲用水水源地。近年來,由於水源地周邊村民生產生活垃圾不斷增加,漁業養殖、畜禽養殖、農林種植等活動導致汙染地表水源狀況比較嚴重。同時,用於公共供水的地下水取水井周邊區域被擠壓佔用嚴重,地下水源汙染也比較突出,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加強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城市飲用水安全,十分必要和緊迫。《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應運而生。2016年12月30日,開封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在2017年3月30日閉幕的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全票通過,得到了批准。這是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規,從此開封市城市飲用水安全有了自己的法規保障。

城市綠化是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宜居城市,《開封市城市綠化條例》由開封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7年8月25日通過,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17年9月29 日批准。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獲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規……

獲得地方立法權兩年來,開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制定出3部地方性法規,向社會公眾交出一份亮麗答卷,立法質量和數量走在全省前列。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途徑,對於一座城市而言,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其能夠實現持續良性運轉的前提條件。《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開封市城市綠化條例》相繼出臺,填補了我市城市治理方面的法律空白,為解決我市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難題提供了重要依據,有利於促進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8月20日召開的市委常委會會議強調,要繼續用好地方立法權,研究全市重點領域、重點事項的立法,要多立“良法”以行“善治”,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好保障。

立法權給城市帶來多少紅利

地方立法權是一項制度紅利。擁有地方立法權,給開封帶來了哪些紅利?

市科委原總工程師尹志國,曾連續擔任河南省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1000餘件,其中10項通過立法,成為我省地方法規。他說,以前開封想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規,過程非常艱辛。一部《河南省開封城牆保護條例》跨兩屆人大曆時5年才終於出臺,非常不容易。現在開封擁有了地方立法權,需要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規時,不用再像以前那樣捨近求遠、大費周章地尋請省人大代勞。擁有了地方立法權,也有利於開封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更具針對性的地方性法規及地方政府規章,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這無疑給開封提供了一次良好的發展機遇。

河南大學法學院法理法史教研室教師蔡文清說,以前,開封因沒有地方立法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許多領域面臨制度短缺的問題,過去改革和開放的成功經驗不能及時通過立法得到鞏固和保障,經濟建設中一些亟須規範的利益關係也無法及時得到調整,不能很好構建有利於開封發展的投資環境。開封有了立法權,可以有效解決地方政策的連續性問題,不因領導的變換而改變、影響對地方的治理,可以實現地方的可持續發展。

市律師協會會長範之敏說,在獲得地方立法權之前,開封只能用“紅頭文件”或其他行政手段進行管理,結果往往造成法律依據不足、無法可依、政出多門、指令隨意等問題。就拿城市管理來說,城管執法需要規範運行,但上位法的規定不夠明確具體、不完全切合我市實際,地方想立法又沒有權限,不立法又解決不了管理難題,光靠“紅頭文件”約束性有限。而擁有地方立法權後,通過人大主導立法,把人民的意志和政府的政策有機結合起來,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讓全社會一起遵守,效果會比較好,也符合法治的要求。

我市退休幹部高俊龍認為,開封擁有地方立法權,增強了開封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競爭力。地方立法可以收到中央立法難以達到的因地制宜的效果,它能夠滿足開封亟須的立法需求,為開封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動力。另外,開封擁有地方立法權,還能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新動能,開封不僅能夠根據本地實際,細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而且還能夠根據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積極通過立法調整本地事務,推動改革創新,更好地釋放改革開放的紅利。

“近年來,‘城市牛皮癬’、馬路市場、流動攤點、無序停車等一系列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城市問題有了明顯改觀,這得益於《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出臺。”家住陽光新天地小區的市民張豔秋認為,《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出臺,能有效解決佔道經營屢管屢現、私搭亂建屢禁不止、新改擴建風格無序等一系列城市亂象,推動開封的城市管理工作進入良性循環軌道。

我市利用市城市數字化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的“數字城管”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了“數字城管”運行機制和制度,結合《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內容和有關城市管理規定,細化責任、明確標準、嚴格考核,採用網格式管理模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分派有關部門整改。自《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市城市數字化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受理市容和環境衛生案件同比有較大幅度上升。通過這些數據,也可以側面反映出《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頒佈實施,開封人民更加關心我們身邊的市容環境衛生,更能以城市主人的身份投入到我市的城市管理中。

立“良法”更要謀“善治”

立“良法”更要謀“善治”。如今,我市已經相繼出臺了3部地方性法規。如何用好這些法規,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讓地方性法規真正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助力,自然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發揮地方性法規作用,必須進一步加大執行和監督力度。”採訪中,不少市民認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立法是做好工作的起點,但要真正發揮好地方性法規的作用,關鍵在於抓好貫徹執行,真正讓法規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今年6月22日,市供水總公司聯合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環保局、城市管理執法中隊等相關工作人員,對黑池進水口兩孔閘附近村民安裝的捕魚抬網等裝置進行強制拆除。消息傳出,社會各界無不拍手稱快。

這正是我市相關部門把地方性法規的制定與執行落實統一起來的一次典型事件。在巡查中,市供水總公司發現有人在兩孔閘至黑池沿途水域設置多處抬網、絞盤和地籠等攔魚裝置。《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明文規定,嚴禁個人垂釣、捕撈等行為。

該公司發現這一情況後,對村民做了大量的宣傳工作。在拆除過程中,該公司工作人員又耐心地向村民講解非法捕撈的危害性,使村民更深層次地瞭解到此類行為嚴重破壞到飲用水源的安全,拆除工作最終得以進行。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共拆除抬網9張、絞盤15處、地籠14個,有效地遏制了水源地周邊非法捕撈等行為。

市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黃明告訴記者,《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自2017年7月1日實施後,該公司水源管理處和引水管理處專門成立了水源保護巡查隊,負責黑池、柳池和明渠、暗渠管理。由於黃河水源地周邊村莊多,群眾法律意識較為淡薄,針對這一情況,該公司多次在水源地周邊開展《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宣傳志願服務活動,通過宣傳車、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進行宣傳。

為加大保護條例的執法力度,市供水總公司聯合開封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組建了聯合執法隊。為形成水源保護長效機制,市供水總公司又成立了30多人的巡查隊,還專門購置了4艘水上巡邏艇,在黑池、柳池和明渠、暗渠沿線加裝了許多高清監控探頭,取得了顯著效果。《開封市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實施以來,共驅趕下網捕撈人員300餘人次、游泳人員400餘人次、垂釣人員1200餘人次,聯合拆除違建1處,查處盜用原水行為1起。

《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站在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高度,全力抓好貫徹落實,通過廣泛深入宣傳學習、紮實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創新城市精細化管理方式方法等,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狀況明顯改觀、城市環境明顯改善。

我市以貫徹《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引領,堅持不懈推進市容環境綜合治理。我市開展了對市區私搭亂建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僅在2016年下半年,我市在兩個月裡出動人員2600餘人次、出動各類高空作業車近560臺次,共拆除私搭亂建1692處、各區自查自改私搭亂建1013處。2017年上半年,按照《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我市開展市區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拆除破損戶外廣告699處,拆除破損門頭牌匾936處,修復破損門頭牌匾715處、破損圍擋317處,拆除11處違規報刊亭。2017年下半年,我市開展市區市容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全市拆除違規門頭牌匾及廣告牌1626塊,拆除違規門頭牌匾及廣告牌面積14198平方米。一大批影響城市形象的私搭亂建得到了拆除,市容環境面貌有了較大改觀。

今年以來,我市加大對各區違法建設拆除情況的督導力度,聯合轄區執法局,對上報的拆除數據進行一處一處實地核查,並拍照留檔,截至目前,全市拆除違法建設共計992處、55537平方米。

此外,我市結合《開封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開展了“城鄉接合部垃圾圍城”“非正規建築垃圾”整治以及佔道經營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行動,為市民創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同時,市城管部門積極開展市區違規小廣告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實施周排名制度。各區城管部門加大對市區違規亂髮小廣告的處罰力度,僅在2017年的兩個月整治期間,就累計處罰亂髮小廣告近300起、處罰金額2萬餘元,強制對小廣告通信號碼停機280多個,小廣告亂貼情況得到有效控制。

一部部地方性法規的出臺,正為全市經濟社會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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