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法院:賣慘哭窮拒執行 銀行存款露馬腳

映象網信陽訊(記者吳彥飛通訊員 梅倩)近日,河南省信陽市息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衣著鮮亮的方某家屬正以淚洗面,長吁短嘆的向執行局副局長李浩波哭訴。其稱家中十分貧困,三千多元的執行款對她的家庭來說太多了,實在是拿不出來,能不能先把方某放出來,讓他們分期還……

方某家屬的哭訴令李浩波哭笑不得,方某並不像是已經窮到需要分期的地步,倒更像是為了拖著不履行故意為之,承辦人決定把證據擺到明面上,跟方某家屬好好談一談。

事情起於2017年的一次口角,52歲的方某因小事與55歲的鄰居何某發生爭執,從口角之爭進而上升到肢體衝突,二人鬧的不可開交,何某更是因傷住院。事後,何某要求方某支付醫藥費無果,遂將其訴至息縣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判令方某於判決生效起十日內賠償何某損失3720.58元。

判決生效後何某隨即申請了執行,承辦人依法向方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要求方某儘快到法院解決此案。但因心中尚有怨氣,方某始終不予理會。

8月21日,承辦人將方某從家中帶走,被帶走後方某情緒激烈,始終聲稱無錢還款,當天方某因拒絕履行生效判決被依法拘留。

8月22日,方某銀行存款查詢結果反饋其完全有能力履行判決,而隨後趕來的方某家屬則始終聲稱沒錢,從見到承辦人的那一刻起就開始哭。

先是哭訴家裡窮,接著哭訴是對方先動的手自己不該賠錢。在承辦人將查詢結果放在方某家屬面前之後,哭聲戛然而止。證據擺在面前,方某家屬也不再哭窮只說自家冤枉,談起對方還是咬牙切齒,明顯是因為爭這一口氣所以不想履行判決書。

考慮到案件的實際情況,承辦人決定再次對被執行人家屬進行勸解。在向其一遍遍闡釋過不履行生效判決方某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後,方某的家屬這才開始動搖。

如果因為一時之氣惹上刑事案件,面臨的就不僅僅是拘留幾日的懲罰了。當天下午,方某家屬將全部執行款交到了何某手中,方某終於被提前釋放,該案也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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