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昭寰宇:邵逸夫是怎樣做到的?

——邵逸夫家族基金設計模式

文/程良越 樂博學坊創始人、首席專家



在華人企業界,用“功昭寰宇,光耀千秋”來形容邵逸夫先生實不為過。他的名字就像一明亮的星星,必將功昭日月。讓我們歷數一下這位華人企業家所創造的社會資本——

自1985年以來,邵逸夫通過邵逸夫基金與教育部合作,連年向內地教育捐贈鉅款建設教育教學設施。截止2012年,贈款金額達47.5億港元,建設各類教育項目6013個。歷年對內地捐助社會公益、慈善事務超過100億港元。

1974年獲英女王頒發CBE勳銜。1977年,獲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冊封為下級勳位爵士,成為香港娛樂業獲“爵士”銜頭的第一人。1990年,中國政府將中國發現的2899號行星命名為“邵逸夫星”。1991年,美國舊金山市將每年的9月8日定為“邵逸夫日”。2002年,創立有“東方諾貝爾”之稱的邵逸夫獎,每年選出世界上在數學、生命科學與醫學及天文學卓有成就的科學家進行獎勵。2011年正式退休。2014年1月7日,邵逸夫逝世,享壽107歲。



功昭寰宇:邵逸夫是怎樣做到的?

儘管他已經多年遠離福布斯富豪榜,但無人質疑他的富豪地位。邵逸夫爵士,可能是中國為數不多的令窮人和富人都深切緬懷的富豪。

  而與香港其他富豪家族相比,邵逸夫灑脫的家族產業處理方式也被視為學習的目標。不少媒體報道稱,邵逸夫生前已將大部分資產套現後注入邵逸夫慈善信託基金(下稱“邵氏信託基金”),並早已立下遺囑,避免子女與太太爆發爭產糾紛。


功昭寰宇:邵逸夫是怎樣做到的?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邵逸夫決定將所有資產投入慈善事業,而只是選擇了以一個信託基金同時承擔家族信託和慈善信託兩種功能的方式來傳承財富。

  

多功能信託:僅非慈善

  即便2009年的這份文件公開了具體的受益人名單,時至今日的受益人是否依然不變同樣無法確定。能夠肯定的只是,這一信託並非僅為慈善用途。

  與大多數香港富豪相比,邵逸夫的選擇確實大不同。

  一般而言,在香港,設立多個信託分別實現傳承家族財富和慈善事業等不同目標,是比較常見的處理方式。例如,李嘉誠名下設立有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等四個全權信託,用以持有家族成員在上市公司的權益,此外,他還單獨設立了李嘉誠慈善基金會從事慈善事業。而邵氏信託基金,則集合了兩種功能。

  邵氏信託基金是邵氏資產的最終持有人,公開信息顯示,這間成立於百慕大的信託基金通過在瑙魯共和國註冊的邵氏控股公司(Shaw Holdings Inc.)和香港本地註冊的賜一有限公司(下稱“賜一”)間接持有邵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邵氏基金”)和邵逸夫獎基金會有限公司(下稱“邵逸夫獎基金”),再由邵氏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9年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邵氏兄弟”)私有化退市前的財報顯示,邵氏控股公司(Shaw Holdings Inc.)、賜一和邵氏基金分別持有其263,610,872股、11,761,000股和21,735,000股股份,方逸華另持有1,378,000股(也視作邵逸夫持有)。而邵氏兄弟和邵氏基金當時再分別持有無線電視的113,888,628股和27,286,200股股份,方逸華另持有1,146,000股(也視作邵逸夫持有)。

  在隨後發出的私有化文件中,進一步披露了有關邵逸夫成立的邵氏信託基金的部分信息。這份文件顯示,邵氏信託基金的受託人為Shaw Trustee (Private) Limited(下稱“邵氏受託”),受益人則包括根據信託契約要求挑選的任何個人或慈善組織。

  離岸信託的專業人士指出“信託契約中一般會列明該信託的受益人,可能是羅列具體姓名,也可能只是給出一個確定受益人的原則。區別在於,一旦確定受益人之後,固定信託一般不能更改,而全權信託可以在受益人名單刪除或者添加某些成員。”

  不過,公開資料並未顯示邵氏信託基金的受益人具體包括哪些個人或慈善組織,也未公佈信託的類型。“無論是全權信託還是固定信託,都會涉及信託契約。”(據專業人士稱),僅從立有信託契約這點,並不能確定邵氏信託基金的類型。

  如果從允許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挑選合資格的受益人來看,邵氏信託基金賦予了受託人一定的酌情權,而若該信託確為全權信託,即便2009年的這份文件公開了具體的受益人名單,時至今日的受益人是否依然不變同樣無法確定。能夠肯定的只是,這一信託並非僅為慈善用途。

  無論是李嘉誠般“徹底分割資產”,還是邵逸夫這樣採用一個多功能信託,首先有當事人自身的偏好和其他因素的影響。而拋開這些因素,無法確定全部資產在慈善和家庭之間的分配比例,或許是其選擇多功能信託的另一個原因。

  “(在香港)個人資金一旦注入慈善基金,日後就不能再收回。”(據專業人士稱),但從法律角度考慮,“多功能信託”也同樣存在弊端。理論上,受託人的職責在於為受益人的利益服務,這意味著受託人需要權衡受益人的身份。如果一個信託的受益人全都是家族成員,他們的性質比較相同,慈善組織和家庭成員之間則可能出現利益衝突。

  

遺囑配合信託

  或許是為了避免家族成員間日後爭奪遺產,或許是因為子女無意接班自己的影視事業,晚年的邵逸夫一直在將名下各類資產做變現處理。

  2009年,邵氏兄弟私有化退市。有媒體報道指,2年後,股東們決定將邵氏兄弟以95億港元賣給臺灣宏達電子公司董事長王雪紅、香港錦興集團主席陳國強和私募基金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 LLC組成的財團。香港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2011年11月,邵氏兄弟已經更名為Clear Water Bay Land Company Limited。

  同一年,邵逸夫同時將26%的無線電視股權出售給王雪紅、陳國強和私募基金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 LLC;邵氏基金則將持有的2.59%股權捐贈予數間教育及慈善機構,持股比例降至3.64%。

  此外,邵逸夫家族早年在香港購入用作戲院的諸多物業也已被陸續出售。根據《明報》,2009年,邵逸夫將觀塘寶聲戲院以2.18億港元出售,另一處旺角文華戲院也已被賣出。而這些變現後的資金大多被裝入了邵氏信託基金中。

  專業人士認為,“如果子女不想繼承家族事業,並不一定要將所有資產出售變現後注入信託。”一般的信託本身就已經可以解決“子女不願繼承父業”的問題,將公司股權注入信託,把公司管理和家庭成員收益分隔開,子女可以根據約定選擇職業經理人來管理,保持公司運作的同時,也可以享受權益。

  除了設立信託,邵逸夫早在10多年前就留下了遺囑。“有些資產不便注入信託,比如與人合夥持有或以個人名義持有,可以以遺囑來補充處理。”

  在已被變現的資產之外,同時擔任著邵氏基金、邵逸夫獎基金和賜一以及邵氏置業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的方逸華名下仍有其他資產。除了持有無線電視0.26%股權,方逸華現在仍持有位於銅鑼灣核心地段的珠城大廈基座翡翠明珠廣場影院,市場估計現市值逾10億港元。此外,邵逸夫還通過一間與方逸華同任董事的私人公司,共同持有炮臺山秀明中心和北角海景臺各一個單位,估值約2200萬港元。

  而邵逸夫的四名子女則留在新加坡打理邵氏在當地的產業。

  上世紀80年代起,邵逸夫與哥哥邵仁枚在新加坡創下的產業已經開始交到邵逸夫的兩個兒子邵維銘和邵維鍾手中。現在,邵氏在新加坡的業務包括地產、影院、電影發行等,擁有邵氏商業大廈(Shaw Plaza)、邵氏大廈(Shaw House)、邵氏中心(Shaw Center)等8個商業地產項目,並持有6個住宅物業項目和7家影院。同時,大兒子邵維銘同時擔任新加坡邵氏基金和邵氏公司(The Shaw Organization Private Ltd)的主席,並曾擔任新加坡大東方(600327,股吧)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加坡大東方保險(放心保)的董事。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底,邵維銘和邵維鍾還分別持有新加坡大東方保險0.26%和0.2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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