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房产证下来了,可是开发商说要补房屋面积差价,该怎么办?

我想自驾去西藏


你好,商品房预售面积和实际交楼面积有误差,开发商要求补差价是合理合法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如果你的合同未做约定: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也就是多退少补,合同继续。2.当面积误差大于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息给买受人)(不退房的情况下,产权面积大于预售面积且误差大于等于3%时,要么退房,要么补足多出的3%的价款,剩余的开发商自己承担)(反过来呢,产权面积小于等于3%时,你想退房,开发商除了要退给你3%以内的差价之外,还要双倍退你3%以外的差价)不知道回答这个得不得罪开发商。但是希望能帮助到你


泛娱乐达人轩爷


房屋产权证办下来了,说明产权面积已确定,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属于正常情况,这一点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相关条款约定。但在结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产权证上的产权面积即建筑面积是否与缴纳契税发票或者房产测绘报告上的建筑面积一致,防止出现登记错误情况。

2、补交的差价款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房屋买卖合同上计价的建筑面积的3%,超过部分可以拒付。具体需要查阅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误差调整的约定,网签合同一般都是以3%的幅度为限,即实测面积与合同销售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销售面积误差超过3%的,购房人只需补足3%的价款,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人所有。当然,如果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超过合同销售面积的3%,购房人也可以选择退房。

3、补差价需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单价计算,现在多数网签合同的单价已折算为按套内面积计价了,即单价要比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单价高很多,所以要特别留意,防止被不良开发商钻空子。


南沙裕丰地产王继洪


这个是很正常的一种情况 我简单来解释一下,我们的房子都是需要设计院来设计的,在设计过程中,相同户型房子的面积几乎相等,但是在实际施工中有各种各样的精度误差,只要在正负3%左右都是可以接受的,你买房的时候因为是期房是在施工中进行备案的面积,但是在交付中根据实测,会有面积误差。在竣工备案完成后,您在收房过程中需要多退少补。如果面积误差过大,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商,或者退房处理。不太清楚您的实际情况 只能说一下大概的概念

我是震惊百里 希望我的回答对于你有所帮助




震惊百里1982


我是老徐我来回答。

看下自己的网签合同,里有对面积差的约定,如果没有咱们看一下国家对这一块的法律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另外看下补充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看过了国家法律规定,你应该看到一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你拿出你的网签合同看一下,关于面积差的约定如何,按照合同履行即可。如果合同约定,那么请参照国家的法律,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网签合同的解决办法,该去仲裁或者起诉。


老徐说房产


你在认购买房时,那个面积是根据施工图纸算的,施工下来多多少少会有误差,

误差只要再3%以内(大3%或者小3%)都属于正常,多了就补,少了就退!

误差大于3%时,如果是大了,可以选择退房,或者是只补或者退3%差价!

其实,这种问题一般都会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房屋面积要比最终房管局测量的小,你可以选择只补3%以内的误差差价!


房产书生


房屋产权证办下来了,说明产权面积已确定,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属于正常情况,这一点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相关条款约定。但在结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产权证上的产权面积即建筑面积是否与缴纳契税发票或者房产测绘报告上的建筑面积一致,防止出现登记错误情况。

2、补交的差价款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房屋买卖合同上计价的建筑面积的3%,超过部分可以拒付。具体需要查阅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误差调整的约定,网签合同一般都是以3%的幅度为限,即实测面积与合同销售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销售面积误差超过3%的,购房人只需补足3%的价款,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人所有。当然,如果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超过合同销售面积的3%,购房人也可以选择退房。

3、补差价需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单价计算,现在多数网签合同的单价已折算为按套内面积计价了,即单价要比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单价高很多,所以要特别留意,防止被不良开发商钻空子。


小猪房论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易居新房郭龙


看下自己的网签合同,里有对面积差的约定,如果没有咱们看一下国家对这一块的法律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另外看下补充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看过了国家法律规定,你应该看到一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你拿出你的网签合同看一下,关于面积差的约定如何,按照合同履行即可。如果合同约定,那么请参照国家的法律,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网签合同的解决办法,该去仲裁或者起诉。


符酱


购房时先是按设计图计算建筑面积,竣工后房产部门会现场测量后计算出准确的面积发证,一般都会稍有出入,所以多退少补找差价是很正常的,在购房合同中也会有约定条款,误差在3%以内属正常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业主可以拒绝不交的。



成都投资顾问


产证下来后意味着契税均已缴纳完毕,交易结束,开发商追索面积差价需要关注:

(1)产证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要补面积差价。

(2)产证面积与合同面积一致,开发商认定实际面积大于产证面积,则需要向房管局核实,不要轻易给付差价。产证面积是经过房管局实测备案的,任何更改行为需要重新备案,并且需要注意契税是否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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