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掃黑辦公佈四起涉黑涉惡案件 依法嚴懲“五類犯罪”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林紅 通訊員 張知曉) 自年初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我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持從嚴懲處、精準打擊、依法辦案、協調配合,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引入法治軌道,著重依法嚴懲“五類犯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已經偵查、起訴、審判了多個涉黑涉惡犯罪團伙,保持了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目前,青島市制定出臺規範性文件12份,建立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理、涉黑涉惡線索核查移交、重大涉黑涉惡案件會商等11項制度機制,初步形成了組織有力、銜接順暢、運行高效、規範有序的專項鬥爭工作格局,為全市依法持續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了堅實保障。

市掃黑辦今日公佈了四起涉黑涉惡案件。

案例一:

趙某、於某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基本案情

自2001年起,趙某、於某等人在開發區武夷山市場通過經營“洗頭房”的方式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至2007年底逐步發展成了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轉租“洗頭房”獲取差價、強迫“賣淫業”店主交納保護費、從賣淫活動中營利抽頭等手段實現對該市場“賣淫業”的非法控制,明目張膽地大肆進行有組織的賣淫活動。同時,該組織對不服從其管理或不向其交納保護費的“賣淫業”店主動輒打砸店鋪;對市場上經營其他買賣的商鋪或無辜群眾尋釁滋事、無事生非。通過砸店、辱罵等恐嚇手段,形成獨霸一方的非法控制力。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後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致輕傷3人,非法獲利近千萬元,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偵辦過程

青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於2015年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組織召開了10餘次案件部署會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派駐工作組全程參與指導辦案。專案組以偵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為重點、以打擊團伙骨幹成員為核心,以保證收集證據客觀全面為保證,廣泛蒐集線索,對近10年來全區發生的涉霸涉痞涉惡、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警情和案件進行廣泛梳理,共計走訪群眾100餘人,梳理各類線索700餘條,逐一檢索、研判犯罪線索,掌握該組織大量犯罪證據。2015年1月27日,在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統一調度下,專案組兵分6路伏擊蹲守、找準“七寸”,成功控制主犯、斬下“蛇頭”,同時對其餘核心人員實施收網,將該組織的7名骨幹分子全部抓獲。之後,根據該組織人員特點,逐一制定審訊計劃,利用政策攻心、教育感化等方法,迅速突破團伙核心人員的心理防線,在法定時限內取得了足以證明組織分工、層級的關鍵筆錄,保證了審查時限和審訊過程的合法性。

該案由青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偵查終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將趙某、於某等人移送黃島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黃島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黃島區人民法院。2018年3月,黃島法院依法判決趙某、於某等1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目前,該案正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程序中。

該案是全國打黑辦移交、山東省2016年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我市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理,打擊了黑惡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響了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槍,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開展起好步、開好局創造了良好基礎,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案例二

付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基本案情

2013年以來,付某先後成立某汽車租賃公司、某投資公司等,為從事放貸、汽車租賃等業務牟取暴利,並逐漸形成包括十幾名成員的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採取轉單平賬、虛增債務、肆意製造違約、互為擔保等借款方式,借款逾期不還後,通過對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砸毀住處大門、窗玻璃,牆上噴字、喇叭廣播、送花圈等手段進行滋擾,逼迫對方還錢,實施了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制猥褻等一系列犯罪活動。

偵辦過程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是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對此,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對全區涉及該類違法犯罪線索進行了全面梳理,發現數起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案均涉及付某的某投資公司。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對以付某為首的犯罪組織所涉及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取證、串併案件。

經調查,專案組逐漸掌握了付某涉黑組織的犯罪事實:2013年,該組織主要成員付某等人開始聚集一起,從事高利放貸,並出現虛增債務、暴力手段討債、脅迫借款人進行違法犯罪獲取資金用以償還借款的違法犯罪。

2013年10月,付某等3三人因涉高利貸違法犯罪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進行追逃。同年11月17日,民警在即墨區長途汽車站對該3人進行抓捕時,遭其持刀瘋狂拒捕,將抓捕民警捅傷,後3人因妨害公務罪被即墨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15年7月、11月,該3人相繼刑滿釋放出獄。

刑滿釋放後,付某等人以成立某汽車租賃公司為掩護,繼續進行高利貸放貸,後相繼成立兩家子公司用於套路貸轉單平賬、虛增債務,且其組織規模、成員人數迅速擴大,作案數量急劇上升,涉案數額呈現爆炸式增長,作案手段明顯多樣化,造成的社會影響急劇擴散。

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在青島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直接組織指揮下,專案組對付某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展開集中收網抓捕,目前,付某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1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在大量證據面前,付某最終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專案組對受害人的調查取證工作始終貫穿整個案件偵辦過程,目前已查明案件受害人達126人,已查證99人,涉及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9個罪名,破案110餘起,形成有關筆錄材料500餘份。為案件偵破打下了堅實基礎。

案例三:李某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基本案情

2012年起,萊西市望城街道田格莊村原支部書記、村主任李某與其母親王某、司機趙某等人陸續糾集幾十名無業青年、刑滿釋放人員及部分黨員幹部,以集體發放工資、村義務工報籌等方式資助拉攏團伙成員,部分成員分別被委任為村會計、保管、委員、公司經理等,先後實施了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

為排除異己,插手群眾糾紛,該組織多次對村民進行打擊報復。為控制村莊周邊建築領域工程項目,李某以其母親名義成立公司,作為團伙非法斂財的工具,自2013年開始,先後採取挖路堵門、威脅毆打等方式,強攬工程,強迫多家建設單位和個人將工程項目交給其施工。並打著村集體的名義破壞土地,非法採沙,強迫賣給周邊項目工地,聚斂財富。

偵辦過程

根據群眾舉報,萊西市公安局展開初查,經走訪多名群眾、企業,發現李某涉嫌強迫交易、非法採礦、故意毀壞財物等多起違法犯罪事實。經深入調查發現,李某曾多次糾集無業前科人員實施過多起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事實,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青島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即牽頭成立專案辦案中心,抽調30名民警成立專案組,先後多次奔赴濟南、濟寧、臨沂、海南、雲南、西安、四川等地,累計行程3萬餘公里,調取走訪取證200餘人次,經過縝密細緻的取證工作,初步掌握了該團伙其他涉案人員的身份信息及實施的各項犯罪事實。專案組於2018年4月至7月,先後將該組織29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現已逮捕21人,取保候審7人,刑拘1人。

該案是我市今年來成功偵破的第一起把持基層政權的涉黑犯罪案件。我市相關部門迅速行動,一舉打掉了以李某等人為首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29人。經查,李某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實施了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職務侵佔、故意毀財物、非法侵入住宅、容留他人吸毒等8種30餘起犯罪。公安機關凍結、扣押涉案資金330餘萬元,查封商鋪、車輛及其他涉案物資,總價值約1000餘萬元。

案例四:李某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基本案情

李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敲詐勒索、盜竊等犯罪活動先後兩次被定罪判刑。刑滿釋放後,李某繼續糾集刑釋解教和社會閒散人員,形成相對固定的犯罪團伙,利用網絡軟件對成員進行管理和控制,從事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在我市部分夜市收取保護費,並利用暴力手段插手企業間經濟糾紛。該犯罪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10餘項罪名。目前,我市公安機關專案組已將該團伙中包括李某等主要犯罪成員在內的共計4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偵辦過程

該案是我市正在偵辦的一起採取暴力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2017年,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在工作中發現李某等人組成犯罪團伙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使用軟、硬暴力等方式多次插手經濟糾紛、為有關企業“站場子”“撐臺子”。該局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該犯罪團伙進行研究分析,本著“打早打小,不能形成氣候”的原則,抽調精幹力量開展前期偵查,併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專案偵辦工作。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專案組陸續將該團伙中45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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