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裡,把製藥公司特別是李乃文這個角色設定為“反派”是不是一大遺憾?

七話影視


他其實並不是反派,諾華和醫藥代表都沒有什麼不對。癌症 靶向藥這兩個詞現在常聽到,但是在那個年代,研發出了這種藥,真的是造福人類了! 而且藥品研發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很大的一個數字十幾億甚至幾十億。想要在專利期內收回成本甚至是盈利,價格是必須要考慮的,況且這個藥的價值確實配得上。

沒有人有錯,但又好像都錯了。大環境下的真實狀態,我們會越變越好的,因為付出了太多太多了。


牛頓也吃蘋果魚


不遺憾。這部電影很真實的反映了現狀,導演和編劇可能加入了自己的感情和看法,但並不明顯。片中的病人,商人,警察,藥廠代表的角色,都真實表現了自己的立場。實際上藥廠代表並不是反派,他在片中的所作所為都符合自己的身份,且也沒有作惡,只是他的立場正好站在了受同情的病人的對立面。正是因為有這樣複雜的關係和立場,才使這類事件難以解決,但最終又能得到最合理的解決方案,比如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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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保護沒錯,大家都懂。但專利保護到期後就快大量仿製生產造福百姓啊!只准少數企業生產這不又產生新的仿製保護期?這仿製藥只比原廠藥便宜1/3至1/2,問題還是很貴啊。(非專業評論,很多東西亂猜的,如有錯誤請大神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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