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菸頭燒掉2119公頃草原,阿壩“2·12”草原火災案判了

2月12日13時許,四川阿壩紅原縣瓦切鎮發生草原大火,致使2000餘公頃草原過火。數百名救援人員進行了72個小時的撲救,大火最終被撲滅。經公安機關偵查,該起草原火災系當地牧民吸菸後菸頭處理不當導致。

一個菸頭燒掉2119公頃草原,阿壩“2·12”草原火災案判了

庭審現場,被告人澤讓甲(上)

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3月11日上午10時,該案在四川阿壩紅原縣人民法院經網絡遠程方式公開開庭審理。記者觀看了此次全程直播,經過2個小時的審理,被告人澤讓甲被判犯失火罪,獲刑3年。

草原大火

菸頭處理不當,超兩千公頃草原過火

2月12日13時許,四川阿壩紅原縣瓦切鎮發生草原大火,致使2000餘公頃草原過火。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事發時,現場因冬季草原氣候乾燥、風力較大,導致火線較長、火勢較猛。

一個菸頭燒掉2119公頃草原,阿壩“2·12”草原火災案判了

火災現場

火情發生後,森林消防、公安幹警、武警官兵、名當地群眾、民兵、林業草原局、應急管理局、科技農牧局幹部職工等共計700餘人,投入滅火工作。

經全力撲救,於當晚10時許將明火撲滅,後又多次復燃,前後歷經72小時才最終將火災撲滅。此次火災,總過火面積超過2000公頃。所幸,過火的草原沒有重要設施設備、畜牧基礎設施和牲畜,未造成人員傷亡,無牧業設施和房屋等財產損失。

後經公安機關偵查,在火災現場起火位置發現了菸頭,並於2月16日將嫌疑人澤讓甲抓獲。經審訊,嫌疑人澤讓甲當日在現場放牧,吸菸後未將菸頭熄滅,引發大火。

四川省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也在隨後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對此次火災的引發原因進行了通報,並要求深刻吸取紅原縣“2·12”草原火災教訓,加強火源管理,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

法庭審理

被告人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一個菸頭,2119公頃草場被大火燒燬。3月11日上午,四川阿壩紅原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該案適用簡易程序,通過網絡遠程方式進行,並通過網絡進行了直播。為保證庭審語言交流的順暢,庭審現場還請到了一名藏語翻譯人員。

一個菸頭燒掉2119公頃草原,阿壩“2·12”草原火災案判了

庭審現場

根據公訴機關起訴書所述,被告人澤讓甲29歲,2020年2月12日在紅原縣瓦切鎮省道301線827路牌向東18KM溝口處,因吸菸後菸頭處理不當,導致紅原縣瓦切鎮唐日村、色永村和日干村的草場發生草原大火,經林業草原部門認定,此次大火造成草原過火面積達2119公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澤讓甲吸菸菸頭處理不當,過失致草原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且其系成年人,長期生活在牧區,應當知曉吸菸可能引發草場起火,但盲目自信,認為不會引發火災,造成草原大面積過火,數十戶當地牧民生活嚴重影響,其行為應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在火災發生後,被告人澤讓甲主動撲救,認罪認罰,態度良好,其行為可以酌情減輕處罰。

被告辯護人則提出,在處理菸頭的時候有一個細節,被告人系將菸頭按在有積雪的地方,並非主觀故意隨意丟棄,後因各方面原因導致火場起火,且在起火後,被告人也積極進行了撲救,應考慮減輕處罰。

後經法院審理宣判,被告人澤讓甲過失致草原大火,過火面積達2119公頃,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構成失火罪,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認罪認罰,主觀惡意小,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被告自述

將菸頭丟到一堆積雪上,沒想到會引發大火

在法庭上,面對公訴機關及法庭的詢問,被告人澤讓甲介紹,當天火災發生時只有自己一個人在現場,當時正在放牧。自己確有抽菸,在抽完煙後,將菸頭丟到了一堆積雪上,之後便離開了,沒有注意是否徹底熄滅掉。

一個菸頭燒掉2119公頃草原,阿壩“2·12”草原火災案判了

火災現場

而後不久,草場起火,在天氣及風勢的影響下,火勢蔓延迅速。澤讓甲稱,自己在見到草原起火後,也第一時間參與到了撲救當中,幫助後續到來的救援人員滅火。“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大的火,當時因為忙著撲救,也就沒有及時報警,沒想會到這麼嚴重。”

而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澤讓甲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沒有異議,“確實也是自己的過失,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澤讓甲說,這次失火是自己的大意導致,給廣大的人民群眾、救援人員帶來了很多的不便。他表示道歉,希望得到原諒。

對於法庭的判決,澤讓甲當庭表示不上訴。

紅星新聞記者 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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