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王保平被提起公訴

12月17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日前,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王保平(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減刑、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保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保平在擔任湖北省漢陽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組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為不符合減刑條件的罪犯違法報請減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王保平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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