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機重裝獲准重新上市 資本市場退出生態加速完善

外匯天眼APP訊 : 繼2019年1月8日ST長油(現“招商南油”)在A股市場首例重新上市後,2020年3月13日,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同意國機重裝(原名*ST二重,二重重裝)股票重新上市。由此,國機重裝成為第二家重新上市企業。

分析人士認為,隨著近年來證監會加大退市制度改革力度、加強退市監管,市場退出生態加速完善。國機重裝重新上市,意味著資本市場“能上能下”“有進有退”的退市實施機制進一步釋放動能,退市公司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仍有可能涅槃重生。需要注意的是,重新上市要遵循嚴格監管原則,實踐中參照IPO標準進行監管。

国机重装获准重新上市 资本市场退出生态加速完善

國機重裝“涅槃重生”

重新上市制度是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的亮點,其目標是建立能上能下的市場機制,為退市公司在持續經營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顯著改善後,提供重新上市的路徑。需要強調的是,退市公司必須專注於主業、努力改善經營,真正恢復造血能力,才能滿足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

公開資料顯示,國機重裝於2015年5月主動退市,是證券市場首家依規主動退市的公司,於同年7月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主動退市後,先後實施了破產重整和重大資產重組,降低了債務負擔,增加了與公司原有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的工程總承包業務,逐步改善和恢復了持續經營能力。

根據現行規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由交易所依規審核,經上市委員會審議後作出是否同意其重新上市決定。2019年12月12日,公司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請,上交所於2019年12月18日依規予以受理。2020年3月13日,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依規做出了同意公司重新上市的決定。

上交所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等業務規則中,參照IPO標準,從股本結構、財務指標、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等方面,明確規定了重新上市的條件。上交所對國機重裝重新上市的審核工作,嚴格依據上述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全面嚴格審核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請文件,逐項核實公司是否已符合了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審核中以充分信息披露為中心,要求公司充分披露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重整相關股份鎖定、同業競爭解決措施安排等重點事項,並充分提示存在的風險。公司控股股東承諾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非公開發行股份股東和通過破產重整獲得股份的金融機構均承諾自股份重新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

上述負責人介紹,考慮到是主動退市公司申請重新上市,重新上市實施辦法中對這類情形也有予以政策支持的差異化制度安排。上交所按照“審核標準不放鬆、審核程序不省略”的原則,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開展審核工作。具體程序上,設置了業務部門初審、上市委員會審核,以及上交所審議決定三個環節,發出兩輪反饋意見,並會同公司所在地證監局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上市委員會經過認真審議,表決一致同意公司重新上市。在本次上市委員會審核會議中,考慮到疫情防控需要,首次採用了視頻會議形式,取得了較好的審核效果。

分析人士指出,總體來看,國機重裝主業比較突出,在行業具有領先地位,退市後通過債務重組、做大主業和與主業相關的產業併購甩掉了包袱、恢復持續經營能力,這些情況為今後退市公司申請重新上市提供了比較好的示範。

退市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權威人士指出,重新上市安排作為退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有助於化解退市實踐中的風險和困難。其核心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健全治理結構,真正達到上市公司規範運行要求後,再回到主板市場。目前,退市實踐已成常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此外,不同於核准制下的重新上市,在註冊制下,現行科創板退市制度中也為退市公司提供了“重生”路徑,對於科創板退市公司,在其符合上市條件時仍可按照IPO標準重新向交易所申報上市。

“退市公司必須專注主業、努力改善經營,真正恢復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滿足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如果僅在形式上、數字上達到部分重新上市申請條件,但在實質上仍缺乏持續經營能力,也未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不應重新上市。國機重裝的重新上市過程,體現了上述理念和要求;同時,作為長航油運之後的又一案例,也標誌著退市、重新上市渠道漸趨通暢。”前述人士表示。

上交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新證券法已經實施,其中不再規定證券退市的具體情形及暫停上市等實施程序,明確授權由證券交易所進行規定。在交易所對退市相關業務規則予以修訂前,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等事宜,仍按照現行《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執行。上交所前期已對退市制度改革進行了研究部署,下階段將積極研究推進主板市場退市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切勿炒殼

關於重新上市是否會掀起新一輪對可能退市或已經退市的股票的炒作,分析人士認為,“長油”“二重”重新上市模式難以,對包括退市股在內的股票炒作不必過於擔心,同時提醒投資者切莫“火中取栗”。

首先,不必擔心既有的退市殼被炒作。一方面,在註冊制逐漸實施之後,企業上市門檻逐漸降低,退市企業會逐漸增多,在這種基調之下,之前A股上市公司的殼價值會逐漸消失。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已對通過五花八門方式保殼的公司加大監管力度,例如,對在面值退市中的各種“碰瓷”忽悠投資者行為果斷出手。

其次,重新上市門檻較高,在淨利潤等方面的門檻基本與IPO一致。“長油”“二重”作為行業龍頭,退市後通過自身努力增強持續經營能力、恢復造血功能、健全治理結構,具備重新上市條件,這是市場上一些空殼化、殭屍化、主業不突出,企圖通過變更實控人、主業等手段迴歸A股的企業不能的。

此外,在新證券法施行的背景下,監管退市態度堅決,ST概念“雞犬升天”的情況很難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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