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臺新政推動商貿流通業創新發展

青海日報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和《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培育建設國際消費城市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全省商貿流通創新發展,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激發釋放消費潛力,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求,3月12日,青海省正式印發《青海省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產業升級。要大力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推進數字商務發展;打造高品質商業步行街,引導步行街設立“老字號”產品銷售區、青海扶貧產品超市、再生資源分類回收示範點等;推動傳統商貿企業轉型升級,改造一批老舊商業載體,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升社區消費服務水平,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將其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配套體系;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積極引進京東、阿里等知名電商平臺入駐青海,打造網上青海產品交易平臺;加強品牌建設,支持“青貨出青”,保護和發展“青海老字號”,挖掘申報“中華老字號”;加強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行企業無理由退貨制度,開展無理由退貨試點。

《方案》要求,積極培育消費熱點,釋放消費潛力。要活躍夜間經濟和假日消費,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促進活動;擴大汽車消費,促進品牌多樣化銷售,培育特色消費市場;放寬成品油市場準入,為農村家庭用車和農用車等汽車消費提供便利,擴大成品油市場銷售;鼓勵擴大綠色消費,支持回收企業和銷售企業合作;增加優質商品和服務供給,滿足百姓品質消費需求;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升級消費。《方案》還對建設農村市場,暢通流通渠道以及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政策保障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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