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推出八條措施,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

合肥推出八條措施,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
合肥日報


合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
合疫防指【2020】41號
根據《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8號)精神,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對城鄉社區工作者適當發放工作補助。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採取措施,關心關愛參加疫情防控的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等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在落實好城鄉社區工作者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基礎上,在疫情防控期間,地方可對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給予適當工作補助,補助標準由各縣(市)區、開發區自行制定,經市政府轉報省政府審批後執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二、切實做好城鄉社區工作者職業傷害保障。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對於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三、改善城鄉社區工作者防護條件。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按規定落實社區防控工作經費,改善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防護條件,落實屬地原則強化社區防控工作物資保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發口罩、防護服、消毒水、非接觸式體溫計等衛生防護器材和防控器具。組織開展面向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醫療衛生知識、疫情防控知識培訓,提高其做好社區防控工作的能力。
四、切實為城鄉社區工作者減負減壓。嚴肅查處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堅決制止多頭重複向基層派任務要表格,除黨中央、國務院已有明確要求的外,原則上不得向社區攤派工作任務,確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除因社區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證明和居家醫學觀察期滿證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要求城鄉社區組織出具其他證明。進一步充實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力量,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下沉一線防控人員在街道或社區黨組織統籌安排下,發揮好模範帶頭作用。組織和發揮好社區服務機構、志願者作用。加快構建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支撐體系,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社區防控工作效能,減輕城鄉社區工作者工作壓力。
五、保障城鄉社區工作者身心健康。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協調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間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就餐、休息場所等生活保障。在保證社區防控人員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調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採取輪休、補休等方式,保證城鄉社區工作者及時得到必要休整。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安排強制休息,防止帶病上崗。疫情結束後,要及時安排健康體檢和心理減壓;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休假療養。

六、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關愛慰問。做好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特別是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傷、突發疾病城鄉社區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家屬的走訪慰問工作!
七、開展城鄉社區工作者表彰表揚。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考察識別城鄉社區工作者,對錶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大膽使用,在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拔街道(鄉鎮)幹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區工作者,在社區工作者定級定檔時給予傾斜,在年度考核評優中給予傾斜、在各類先進表彰中給予優先推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湧現出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對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的城鄉社區工作者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
八、加大城鄉社區工作者先進典型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報道在社區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感人事蹟,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的正確輿論導向和良好社會氛圍。
各縣(市)區、開發區、市直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落實好上述政策措施,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有效的舉措,切實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者,為守嚴守牢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社區防線提供有力保障。各縣(市)區、開發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調度和督查,確保各項關心關愛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民政部門要牽頭協調落實好關心關愛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政策措施,組織、宣傳、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落實工作。

合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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