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久居留权: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才是主要矛盾


关于永久居留权: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才是主要矛盾

近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议论的很火,网上舆论普遍反对,针对此,我提出一些看法:


首先,反对此条例前,先看原文,否则你都不知道你反对的是啥,人云亦云,跟风反对肯定不行。


网上为啥那么多人反对?其实有条歧视链。白人歧视黑人黄种人,黑人歧视黄种人,黄种人歧视黑人。中国很多高校都有外国留学生,黑人尤其多。关键是这些黑人留学生拥有太多太多超国民待遇了:享受政府学校提供的高额奖学金、生活费;享受明显高于国学生的住宿生活条件;学业水平专业知识能力不足(所学专业基本为中文类,园林类等技术含量低的专业)。不能把中国留学成了移民手段,低门槛入学,宽进宽出,还能拿全额奖金生活费,毕业后申请永久留在中国实现阶级飞跃,一步到位。我们国内民众挤破头的追求阶级上升,外来者却轻松,挤占优质教学、医疗、保险等资源。这是激发矛盾,引起舆论普遍反对之一。该如何解决这类留学生问题?不提解决方法的问题就是耍流氓。对于这些留学生,待他们毕业后,应该实行劝返,从哪里来回那里去,回到他们自己的祖国去报效建设祖国。否则咱们和欧美那些国家吸取压榨发展中国家人才有何区别?穷的国家将会越来越穷,陷入恶性循环。其实可以借鉴参考阿里对非洲国家人才的培养与选拔。

关于永久居留权: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才是主要矛盾

反对原因之二,则是该条例本身不够精确细化。开放永久居留权的目的是对外开放,这个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既然要对外开放,就得面对有外国人现如今常住中国的这个客观现实。有人拿这个政策曲解为从非洲引进黑人,让中国女孩与其通婚杂交,补充国家劳动力不足,让炎黄子孙血脉变得不纯……等等这些言论,用鲁迅先生的话评论:我向来是不但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这些言论背后的利益链条,其实是能够看得清楚的,跟所谓“女权”一样,都存在着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属于收智商税的言论。广州黑人在网上被骂的臭名昭彰,三四万黑人被说成几十万,且恶迹斑斑。但实际情况是为什么?为什么广州会出现大量黑人?是因为广州每年有广交会,广交会的产品价格非常符合第三方发展中国家的需求。所以才会出现广州有几万名黑人。


在条例中,拥有居留权中享受中国的医保和社保,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享受义务教育,这是占用国家全民资源的,也是比较具有争议的地方。但前面也提到过,能够申请居留权的外国人普遍薪资是会高于中国当地的平均工资的。在中国累进税即时保分配体制下,这样的人对于全民来说,算不上瓜分全民已有的资源。


这个条例存在争议是其不够细致精确,有着多处“其他”情况下,这就有了很大的操作空间。当你拿着一个合同跟客户签字的时候,你在合同最底下加上一条,在其他情况下我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其他情况下的最终解释权在我方,那客户是肯定不会与你签合同的。


此外,该条例涉及明显的不平等的情况。中国不同地方的户口所享受的教育,医疗,社保,买房等资源是存在着巨大差异的。条例中规定外国人连续几年工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就可以让自己的子女在当地享受上学的权利,那么可以先请北京市首先对中国人开放这个权利。

关于永久居留权: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才是主要矛盾

再有,该条例中:第三十九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对外缔结的有关税收的国际条约、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并按照规定在税务部门开具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往境外。

这一条,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中国取得灰色收入然后正当的转移资产呢?对于这点,其实我们还是要加强监管力度。这点我觉得才是最重要的。所谓的防外,其实都是虚的,内奸所造成的隐患才是最严重的。


说到底,引起争议,还是由于国人与外国人之间享受的权利与需遵守的义务不对等,才会导致网上舆论普遍反对该条例。当中国的对外开放,遇上全球性的民族主义抬头;当外国人待遇明显超过优于国人的时候,有着网上舆论一边倒的趋势便可以想象得到的了。对外国人开放永久居留权的目的是保障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双向的。我们不能想着要别国保障中国人在当地合法权益的同时,中国却不能保障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对外开放,不仅是经济金融上的,更是应该在法律层面做好这个准备。


最后,该条例尽管在现如今看上去阻力重重,但我觉得最终还是会通过的(前提是该条例更加细致化)。只不过在通过之前,希望我们国家不会再出现这种明显的超国民待遇的某些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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