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方案,包括以规范人工繁育管理、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为重点的11条内容,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举措提升首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学习贯彻,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学懂弄通《决定》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度衔接。根据《决定》和即将修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导向,积极推进《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完善


全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基础工作。计划对人工繁育单位、经营利用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清理整顿打好基础。梳理、调整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猎捕的行政许可事项。准确掌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执法边界。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并积极协助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检疫检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


全市将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格落实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5类违法违规行为。稳步开展相关行政许可调整工作: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对已取得经营利用许可文书和“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有序撤回核发的行政许可文书及证件,并注销或申明作废。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组织力量重点加强对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开展野外巡查巡护

、值守,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专项行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落实值班值守和监测日报制度,加密监测巡查路线,消除监测盲区。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及时处理各类野生动物救助诉求。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


全市加强宣传引导,统一制作下发全面禁食野味宣传海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面向候鸟栖息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人工养殖场所以及餐饮从业人员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安全的宣传。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还将加强对非食用性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野生动物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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