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經營過期食品被罰款5500元,系第二次被罰

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經營過期食品被罰款5500元,系第二次被罰

3月10日,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從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海南龍威旅業有限公司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因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被罰款5500元,該酒店還曾因未按規定實施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經營食品被罰款8000元。

據介紹,海南龍威旅業有限公司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位於三亞市吉陽區河東路216號。1月19日,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豪威麒麟大酒店開展檢查,現場在豪威麒麟大酒店廚房內發現一盒“綠橋黃姜粉”,該食品外包裝標籤標註“生產日期:2018/10/31,保質期:一年”(已過期),其它標籤信息基本完成。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經查,涉案食品一直存放在豪威麒麟大酒店廚房內,但未在存放區域註明“待處理、停止使用”等禁止性標識。因此,認定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存在經營過期食品的行為。

3月9日,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海南龍威旅業有限公司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沒收“綠橋黃姜粉”一盒(約100g),罰款5500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注意到,這是海南龍威旅業有限公司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自2017年4月13日以來第二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2017年4月13日,海南龍威旅業有限公司三亞豪威麒麟大酒店在市場監管部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後,仍然存在防蠅、防鼠、防塵等三防設施不完善,廚房衛生環境差問題,未能落實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被罰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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